1.2 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
人工智能作为当下的技术热点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中重要的技术驱动力,人工智能进一步带动以“数字化治理”为代表的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人类的灵活性、创造性与机器的稳定性、逻辑性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基于人类智能、机器智能的“数字化治理”,可以对政府治理的体制机制、工具方法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创新。一方面,人工智能将强化治理的协同性。人工智能推进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联动,推动政府治理形式和服务方式从“碎片化”转变为“整体化”。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将提升政府治理的高效性。人工智能有力推动新的治理形态发展,让政府等治理主体可以在物理世界、数字信息世界交互中实现即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管。特别是依托数据分析、机器学习和精准算法等,可以有效超越时间局限和地域限制。如智慧交通、智慧司法等,可以“全天候”回应民众的服务需求。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实施,对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政务便捷、治理精细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可以满足这些要求的正是种类多样的人工智能应用,它们反应迅速、决策精准、调控智能,可以有效简化政府的行政流程,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提供精准的治理方案。将人工智能应用嵌入政府的治理之中,促进政府治理方式转型走向新的模式成为一种应然选择。我国首次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是在2017年,之后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及人工智能发展应用问题。从2019年到2020年,中央政府对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的愿景已从加强走向深化,既面向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也面向国家治理的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致2018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的贺信中提到“新一代人工智能正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把握好这一发展机遇,处理好人工智能在法律、安全、就业、道德伦理和政府治理等方面提出的新课题,需要各国深化合作、共同探讨。中国愿在人工智能领域与各国共推发展、共护安全、共享成果”。同年10月3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习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推动人工智能在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运用,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抓住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难点,加强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住房、交通、助残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创新智能服务体系。要加强人工智能同社会治理的结合,开发适用于政府服务和决策的人工智能系统,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公共需求精准预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强生态领域人工智能运用,运用人工智能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要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要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科技前沿知识,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规律和特点,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https://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运用人工智能促进治理水平的提高,在政府治理中,人工智能应用开启了政府自身的治理转型之路,从数据归集开放共享开始,通过搭建与科技企业的合作运营平台,形成以人工智能应用为主的治理工具。实际应用有杭州开发的城市大脑、新华社的媒体大脑“AI合成主播”和智能化编辑部、公安部的“钱盾反诈机器人”、政务服务中的智能政务机器人、司法审判中的“智慧法庭”、网络空间治理的“360安全大脑”等。
人工智能将进一步推动以“网络化治理”为特色的治理体系的完善。人工智能推动各行各业加速向智能化跃升,让各类智能成果在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从而不断改变生产生活关系,进一步提升与智能社会相匹配、以“网络化治理”为特色的治理能力。人工智能将大幅拓宽治理体系的延展面。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治理体系的“触觉”可以深入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形成由点及面、串珠成链的治理体系,让公共服务共建共治共享与社会发展场景互联互通。同时,人工智能将显著增强治理体系的互动性。人工智能将打破传统治理体系的单向局面,使得治理体系成为更加开放的系统,并能根据用户需求作出及时反馈,实现自我更新与自我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