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性隐斜的成因
(一)解剖学因素
1.感觉障碍
由于先天性或后天性某些因素,比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玻璃体积血、脉络膜缺损、黄斑部缺损、屈光参差等所形成的感觉障碍因素,影响视网膜结成清晰的物像,无法维持两眼眼位平衡。
2.运动性障碍
眼肌先天异常,包括眼肌本身的发育异常,中胚叶分化不全,眼肌分离不良,眼肌附着部异常,肌肉和肌鞘异常及纤维化所致。此外,眼眶骨解剖学缺陷,或一组眼肌功能过强,另一组拮抗肌弹性减弱等,都可以妨碍眼运动的协调一致,失去两眼眼位平衡关系。
3.中枢性障碍
由于先天或后天因素,神经经路的联系受到干扰或分化障碍,不能形成和维持两眼同时知觉和两眼协调一致,进而出现两眼之间的平衡障碍以致发展为斜视。比如婴儿分娩时,头颅受一定的压力,颅内出现微小出血点,此种小出血点被吸收后不留任何后遗症。然而,此种出血发生在支配眼球运动的神经中枢,可造成神经经路的功能障碍发生斜视,还可能由于视中枢神经核分化不完全,影响眼球运动神经路,无法建立联系,造成眼位失去平衡。
(二)神经支配因素
新生儿由于大脑皮层的功能未完善,对皮层下中枢的控制不够完善,各种反射未建立,故出现辐辏过强现象,即非视性辐辏。以后,由于调节和融像功能的发育,逐渐变成视性辐辏。如果因某种原因,出现过量的神经冲动,使婴儿的辐辏功能过强,则形成辐辏过强型内隐斜或内斜视。另外,由于某种原因,婴儿的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惊吓、强烈的精神刺激),可发生内斜视,有时外斜视可呈内转位,内斜视者内斜度增大,可见大脑皮层通过复杂的神经系统进行眼位调整。因此,神经支配因素的异常,可能是形成斜视的一个重要因素。故认为共同性斜视为核上性疾患,与辐辏开散对抗关系间的障碍及大脑皮质的兴奋和抑制不平衡有关。
(三)神经反射因素(https://www.daowen.com)
在人的视觉发育期间,各种反射冲动关系到建立正常或异常两眼视觉。首先在先天无条件反射基础上形成新的条件反射,比如在本体感受器基础上建立的单眼反射及单眼反射基础上建立起的调节及辐辏反射,前庭反射途径上的两眼注视反射等。由于一系列视觉反射的建立,当两眼注视物体时,即可由随意眼球运动将物像移至黄斑中心窝,立即引起注视反射、调节反射等反应和进行精确的眼球调整运动,以保持两眼协调一致。
两眼接受类似刺激后,相应的影像接收到每只眼视网膜对应点上,然后大脑皮层融合为单一的印象,如果两个截然不同的刺激投射到两眼后产生视网膜斗争或单眼抑制。如果神经反射系统发生障碍,眼肌不能发挥正常的调整作用,则不能建立起正常两眼视觉反射,不能建立起两眼单一视,也可能出现两眼分离状态而形成斜视。
(四)融像因素
融像功能是出生后发展起来的,新生儿的视觉功能处于原始状态,黄斑中心窝的功能和周边部视网膜相似,出生后由于外界物像的刺激使黄斑中心窝的功能发育。在出生后6个月时有中心注视功能,调节功能2岁方可建立起来,但形成精确的完善融像功能和两眼视功能是在5.5岁到6岁。融像功能的发育及趋于完善会更有利于大脑皮层对两眼的控制,使其协调一致,维持两眼视线向同一空间物体注视和融像,形成两眼单一视和具有三维空间的最高级两眼视功能。如果融像功能延迟或不完善,只有原始的两眼相对运动方向的协调,则无法维持视轴向远、近,水平、垂直方向的协调和平衡,从而出现隐斜,可见融像是维持两眼眼位平衡和协调一致的重要因素。
(五)调节因素
新生儿在出生后,因视敏度低看不清物体,睫状肌发育不全,不须用调节。当婴儿发育到2.5~3.5岁时,视网膜有足够的视力敏感度,睫状肌发育较充分,看近目标或远处目标时使用调节力和辐辏,这种过程的辐辏可导致内斜视,称调节性内斜视。但是较高度的远视有未出现内斜视病例,可见调节因素虽在斜视原因中占很重要的因素,但不能是绝对的斜视成因。
能否发生斜视取决于融像功能是否维持两眼球正位;由一定量的调节刺激所引起的辐辏程度(AC/A)的大小。
一般来说,近视眼因少用调节,相对地减少辐辏功能,形成调节性外斜视。但是,近年来文献报道,在外斜视中近视眼的发病率并不高,另外,先天性高度近视的幼儿,因辐辏功能比调节功能发育早,看近距离目标时,辐辏用得多可发生内斜视。
综上所述,斜视的形成不是单一的原因,神经支配因素、解剖因素,融像因素、视反射因素、调节因素间形成不可分割的连锁反应。由于诸因素的弥补或者互相干扰,阻止两眼视功能的发育和眼肌平衡关系形成隐斜或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