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政策法规的保护与执行
政府应该建立具体的、可实施的法律法规,避免一些过于笼统的规定。应该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衡量标准和法律责任,并配套有明确、可操作的惩罚措施和补偿手段。同时,当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时,要有明确的维权和诉讼渠道,真正让这些女性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政府也要给一些雇佣女工较多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给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女性一定的生活补助。在女性生育方面,要积极引导企业,生育对家庭稳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应该把它当成一项成本额的增加,政府可以在女性生育期间给予个人和企业一定的补助。政府的这些举措,对提高女性就业质量、促进男女就业平等将有重大意义。(https://www.daowen.com)
政府可以运用社会资源,组织一些女性社团,甚至建立自己的女性工会,女性劳动者自己团结起来,互帮互助,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