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工作的兴起和发展

更新于 2026年10月22日 版权声明
三、反兴奋剂工作的兴起和发展

本世纪中期,随着兴奋剂在竞技体育运动中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使用程度日益严重,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滥用兴奋剂是直接违悖奥林匹克公平竞赛原则的,也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了危害和威胁。因此反对在运动比赛中使用兴奋剂的呼声越来越高。

1964年的冬季奥运会上,日本、法国和比利时等15个国家的体育界代表联合起来,向国际奥委会上书,要求对兴奋剂的使用采取控制措施。

1965年国际奥委会着手研究这个问题。当时的国际奥委会委员亚历山大·德·梅德罗亲王(比利时人),受当时的国际奥委会主席戴布伦奇的委托,起草了一个有关针对兴奋剂的报告,并主持了医学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参加者包括英国著名的药理学家贝克特在内的多位当时国际知名的医学基础理论学家和医学临床学家。这标志着国际体育界第一次有组织地正式向运动兴奋剂宣战。同时紧急组织专业力量,对如何检测兴奋剂与确定首批违禁药物的品种开展了科学研究。

1968年,国际奥委会及其下属的医学委员会对运动兴奋剂的研究终于有了实质性的成果。在当年举办的法国格莱诺勃尔(Grenoble)冬季奥运会和墨西哥城夏季奥运会上,国际奥委会的兴奋剂检查机构正式开始工作,列出了5类8种药物作为禁用的运动兴奋剂,并对参加两会的运动员实施了兴奋剂检测。这是国际体育界第一次有组织的反兴奋剂战役。

70年代以来,反兴奋剂工作发展迅速,从总体上讲,国际奥委会的反兴奋剂工作大致包括三个方面。

1.国际奥委会及其医学委员会不断加强对世界各国体育组织反兴奋剂工作的指导,联系,监督和协调,研究制订一系列统一性的政策和法规,以及确定规范化的措施,开展必要的组织宣传工作,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与滥用兴奋剂的恶劣行为进行斗争。

2.国际奥委会及其医学委员会负责宣布确认的违禁药物品种,并将名单告知国际奥委会的各分会及参与国的体育组织。经国际奥委会确认的兴奋剂检测机构负责药检的技术工作,在重大国际比赛时,以及在任何必要的情况下,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测。

3.国际奥委会及其分会、联合会负责宣布对运动员兴奋剂药检的结果,并宣布对确认的兴奋剂滥用者的惩处决定,对药检结果和惩处的争议,进行仲裁。

80年代以来,反兴奋剂工作趋向于规范化。1988年6月,在加拿大渥太华召开了首次反兴奋剂国际会议,27个国家的85位代表,包括一些国家的政府高级官员和国际体育组织领导人,都出席了会议,起草并签署了“关于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国际奥林匹克宪章。”之后又分别召开了好几届大会。第二届国际体育部长会议为反对使用兴奋剂,专门发表了“莫斯科宣言”,国际体育组织还不断修改、调整和完善反兴奋剂的具体政策规定,对兴奋剂的禁用越来越严,对违禁者的处罚也越来越重。如1984年规定,对被确认阳性药检结果的运动员给予停赛18个月的处分;1988年改为:第一次查出服用兴奋剂,违禁者被苛以停赛两年,重犯者则终身停赛。第一位尝食恶果者是加拿大的短跑运动员本·约翰逊。他在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因尿检阳性被取消100m跑项目金牌而禁赛两年后,于1991年重返田径场。然而在1993年初在蒙特列尔的一次尿样分析中再次被确认为阳性,从而被国际田径联合会处以终身禁赛,不光彩地退出了体坛。

反兴奋剂工作开展以来,成果卓著而又疏漏颇多,可谓喜忧参半。据统计资料表明,在1972年所查的5项运动的17名运动员中有13人为尿样阳性结果;1976年查出11人为阳性;1980年虽未公布具体结果,但奥运会后透露,在所查的尿样中有20%呈睾酮超量反应,只是当时该药物尚未正式列入禁用范围;1984年检出尿样阳性者12人;1988年调查委员会证实,有70人服用了兴奋剂;1992年的尿样阳性结果者为5例;1996年未通过药检的运动员也达近10人之多。以上仅是每届奥运会上的药检结果。还有其他的地区性运动会和单项大赛中,也有不少尿样药检阳性者。

特别是在80年代中,总药检的阳性率明显呈逐年上升的势头。1986年在所检查的32982份尿样中,有623份为阳性,占1.89%;1987年在37822份尿样中检出阳性者854份,占2.26%;1989年在所检的4980份尿样中有125份呈阳性,占2.5%。

然而这些辉煌的战果并不能掩盖仍有不少的阳性尿样被漏检,真是“法网恢恢,疏而有漏”。就拿上面提及的短跑选手本·约翰逊来说,不少材料揭露他长期服用兴奋剂,而只检出两次阳性。有人估计,他至少有20次被漏检。

当然反兴奋剂工作,特别是尿样药检也存在很多方面的困难,无法做到尽善尽美。一方面来自技术本身的原因,不可能“疏而不漏”更重要的是来自兴奋剂使用者的反药检伎俩,这也是一场“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战斗。(https://www.daowen.com)

反兴奋剂工作首先针对80年代以来的各种使用兴奋剂的遮蔽手段和逃避药检的行为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某些人企图使用具有遮蔽剂性质的兴奋剂来对付药检,行施障眼法,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攻克了部分遮蔽剂的检测技术难关,使其障眼法难以奏效。多数兴奋剂使用者掌握了一套逃避药检的方法,他们往往在离赛前较长的时间用药,而在临赛前停药,在比赛期间根本不用药,以便确保在比赛期间的尿样呈阴性。针对这种情况,国际奥委会确定了非赛季检测的“飞行药检”措施。在平时训练的任何时候,国际奥委会及其下属组织有权选定对象进行随时尿样检测。对“飞行药检”尿样阳性者的处罚与对赛时药检阳性者的处罚完全相同。

国际奥委会在反兴奋剂工作中还特别注意依靠各成员国的体育管理组织。然而各国对反兴奋剂的态度也并非完全一致。有的国家态度暧昧,执法不严;有的国家表面反对,实际怂恿,贼喊捉贼;有的国家则严格禁止,认真检测,甚至比国际奥委会宣布的普遍原则还要严格。90年代以来,反兴奋剂运动已经成为国际体坛的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反兴奋剂原则已基本趋同,成为国际体育大家庭成员的共识。

在世界体坛反兴奋剂活动中,中国体育界作出了极大的努力。中国国家体委负责人出席了第二届和第三届反兴奋剂国际会议,在会上公开表明了中国一向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的立场。90年代以来,中国加大了反兴奋剂工作的力度。1995年2月,中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布了《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暂行规定》,以政令形式体现了中国政府和体育界人士的共同意愿。同年3月,中国国家体委,中国奥委会再次召开了中国体育界反兴奋剂大会。

1995年8月29日,由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并由中国国家主席第五十五号令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明确写入了反兴奋剂的内容,以立法形式肯定了反兴奋剂工作的法律地位,这在世界各国中是罕见的。自1992年由国际奥委会确认的北京兴奋剂检测中心几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各种类型和级别的国内重大赛事以及受国际体育组织委托承办的国际重大赛事,均成功地进行了运动员的药检工作,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赞许。

1998年,中国进一步加大了反兴奋剂力度。中国奥委会主席伍绍祖,副主席袁伟民严厉批评了国内体坛少数人使用兴奋剂的丑恶现象。伍绍祖说,近来数名中国选手在参加世界游泳锦标赛期间出了兴奋剂事件,影响恶劣,给我国的体育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害,令人痛心。并指出,有的人不是努力反对兴奋剂,而是钻空子,败坏我们的体育事业,事发后还不肯说实话,“不听招呼,不守纪律,不信科学。”

中国反兴奋剂委员会主任袁伟民说,使用兴奋剂是破坏我国体育事业,给国家抹黑,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要花很长时间,很多精力才能挽回。这绝不是拿几块金牌就能抵消的。他还尖锐地指出,真反兴奋剂还是假反兴奋剂的问题在一些人头脑中始终没有解决,对反兴奋剂持犹豫观望的态度,在“位子,牌子,房子,票子”面前经受不住考验。袁伟民提出了今后中国反对使用兴奋剂的十一条要点,其中有:必须要通过法律、行政、教育、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兴奋剂问题;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反兴奋剂的力度和效果,各地都应考虑成立专门的反兴奋剂机构,有专人负责。中国奥委会已成立由中国奥委会副主席、监察部部长和反兴奋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以及反兴奋剂专家、律师组成的5人调查小组,对兴奋剂事件进行认真彻底的调查。

袁伟民同时指出,既要与使用兴奋剂的错误行为作坚决斗争,又要反对国际体坛少数人搞“双重标准”,伺机攻击我国。他呼吁要从国家利益出发,从大局出发,把个人利益放置一边,认真反思,吸取教训,更加坚持执行“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反对使用兴奋剂。

仅1998年上半年,中国反兴奋剂委员会就派出111批次检查人员,分赴全国24个地区,完成国内兴奋剂检查1362例,其中包括赛外检查722例,占总数的53%。另外,受国际体育组织委托,完成在华国际比赛兴奋剂检查56例。在国内检查中共查出4例阳性(两例合成类固醇类,两例麻黄素类),有关人员已按规定受到严肃处理。

中国自80年代后期发现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现象后,就着手筹建兴奋剂检测实验室。1989年,中国兴奋剂检测实验室通过了国际奥委会的考试,使反兴奋剂工作逐渐步入科学化。1992年,中国成立了反兴奋剂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这一工作的领导,使反兴奋剂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自中国国家体委改为国家体育总局后,反兴奋剂的力度又一次大大加强。1998年中国在反兴奋剂方面的经费投入比往年增加了31%,显著地促进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几年来中国兴奋剂检测和反兴奋剂事业成果十分卓著。1994年中国共检测1294例,阳性率为1.3%,尽管低于国际1.6%的平均值,但中国反兴奋剂委员会仍然认为必须再下降。1977年中国检测了3540例,阳性率降至0.6%;1998年前11个月,检测了2915例,其中飞行检测为1735例,占全部检测的59.4%,检测总数中的阳性仅为9例,阳性率为0.3%,其中田径6例,举重、游泳和射击各1例。为加大反兴奋剂力度,国家体育总局决定,1998年开始试行先进的血液检测手段,除了大规模进行尿检以外,还对17例自行车选手,12例田径选手和6例游泳选手进行了血检。

不但是中国国家体育总局,而且中国各省级政府的体育组织也全部被动员起来,投入反兴奋剂的斗争。如湖南省体委1998年作出强硬规定,严禁各级运动队使用兴奋剂,严格对运动员使用运动补剂和药品进行管理,对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必须进行兴奋剂检查,对单项运动进行抽查。若违反规定使用兴奋剂,一经查出,有关运动队的单位领导将受到行政处分,教练员停止执教8年,并取消教练职称,处以罚款1万元,运动员禁赛4年,并取消一切运动成绩,处以5千元罚款,所有检测费用自理。

中国在反兴奋剂工作方面还十分注意与国际组织合作协调,共同努力,为净化国际体坛不断作出自己的贡献。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