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与门阀制度的形成
东汉末年,大姓名士处于左右政局的重要地位,他们在经济上政治上广泛地控制农村,文化上几乎处于垄断地位。东汉皇朝瓦解后,他们是各个割据政权的骨干,三国政权的上层统治者主要也是从老一代到年轻一代的大姓名士中选拔出来的,他们是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
曹操为了恢复统一和集权的统治秩序,针对汉代尚名背实、朋党交结的选举之弊,主张“唯才是举”。他不容许有和朝廷相对立的政治集团,也不容许利用所谓乡里清议来干扰朝廷用人之权。这样一个统治政策和用人方针曾经取得显著的效果,并且延续了一定的时期。但曹操并不能摆脱传统的大姓名士的势力,他仍然只能从大姓名士中选用他所需要的人才,而且也仍然需要大姓名士推荐他所需要的人才。
献帝迁许以后,曹操大批进用新都所在的颍川大姓,其中最受信重的是荀彧。凭借他的影响,曹操政权收罗了许多著名的人才,其中有汉末第一流高门的颍川荀、陈、钟三家,此外出自颍川大族的还有杜袭、辛毗、郭嘉等人。郭嘉虽有“负俗之讥”,曾被陈群指责,但那是说他行为不检,为乡论所不与,和家世无关。荀彧还曾荐举了司马懿、杜畿等颍川以外的大族,以及先世不详自此以后即是魏晋士族的平原华氏、东海王氏、高平郗氏、太原孙氏等。平邺以后,曹操又依靠出自冀州高门的清河崔琰网罗当地名士。平荆州后,曹操同样录用了一批荆州大姓,并命荆州名士韩嵩“条列州人优劣”,加以任用。[6]
由于东汉以来形成的地方大姓名士势力仍然存在,人物评价注重乡里清议的传统仍然在起作用,所以尽管曹操蔑视乡里清议,而录用人才仍须访问当地名士的意见;尽管曹操用人不拘一格,而所用之人仍以大姓名士为多。但在曹操统治时期,由于战乱中人民转徙流亡,“人士流移,考详无地”,影响了乡里清议的贯彻和威力,而且曹操反对朋党交结干扰选举以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也在一个时期内继续执行。因此怎样使朝廷选举和名士月旦统一,朝官保举和乡里清议统一,人士流移和核之乡闾统一,便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延康元年(220年)二月,曹丕继承魏王、丞相位,由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制定九品官人法,设置郡中正品第郡人,吏部据其品第加以任用,中正由本郡推举现任朝官的郡人充当。这样,在野的名士月旦变作官府品第,“核之乡闾”变成访之中正,从而考详有地,问题也就解決了。制度虽由陈群建议,在延康元年颁布,但在建安年间实际上就已采取这种办法。如向曹操荐举颍川人士的荀彧,条列荆州人士的韩嵩,岂非就是本州、郡的中正么?甚至可以说是对汉代地方辟举照例进用本地大姓的继承。因此我们认为,九品官人法既是创举,又是传统的大姓名士品评人物主持乡议与曹操全部选举政策的继续。(https://www.daowen.com)
东汉以来地方大姓势力的发展所体现的历史倾向是门阀专政,因而九品官人法归根到底只能为士族门阀的世袭性政治特权起保证作用。它是历史的产物,我们看到孙吴也创立了类似中正的“公平”之官,由朝廷委任,负责评定当地人士。[7]两个分立的政权先后采取了大致相同的选举政策,进一步说明这种制度的产生有某种共同的历史条件和历史渊源,这就是地方大姓势力的同样存在。
关于九品中正制与门阀制度的关系,一般认为九品中正制有巩固门阀、促进门阀制度形成的作用,它说明了士族势力的强大。这种说法当然是不错的,从倡建中正制的乃是出自颍川高门的名士陈群亦可见知。但陈群又是曹魏的大臣,代表地方大姓势力仅仅是一个方面。我们知道,根据九品中正制度的规定,当中正的一定是现任朝廷的大官,中正亦由朝廷委任。这样就把原来跟朝廷相对立的乡里清议纳入朝廷选举的轨道,也就是把东汉时地方大姓控制的乡论转由朝廷控制,从而使原来与政府不无矛盾的大姓名士与政府取得协调,他们对乡里清议的私家操纵也由此取得合法地位。这诚然是曹魏中央集权对地方大族势力的某种妥协,但更体现了中央集权对地方大族势力的强力控制。
尽管创立九品中正制的初衷在于将选举权收归中央,但却无法逆转门阀专政的历史倾向,九品中正制最终还是巩固了门阀的统治。制度初创之时,本以家世、才德并列,综合二者定品,至少在曹魏时家世还不是定品的唯一标准。然而如所周知,及至晋代,才德标准已是非常次要,主要取决于家世,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我们看到西晋初期批评士族独占上品的议论极多。需要指出的是,九品官人法实行以后,虽然最重家门出身,也同样重当代官爵。魏晋门阀有的的确是渊源于汉代的名士,却不是所有汉代名士的子孙都能在魏晋时期跻身于门阀之列。汉代许多声望赫赫的名士,其子孙在魏晋时代却默默无闻。如“三君”之首的陈蕃,颍川大名士李膺,均在魏晋士族行列中后嗣无闻,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子孙在魏晋时没有当上高官。这与其后只要血统高贵即是门阀的情形还有差别。我们从门阀制度开始形成的魏晋之际,不重两汉时父祖地位,而重当代官爵尤其是西晋时的政治地位,可见中央集权制在门阀形成中仍然起着显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