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政权与中央集权

第三节 贵族政权与中央集权

尽管曹操、曹丕都力图加强中央集权的力量,事实上中央集权制也始终在起作用,但当时的政权性质仍是一种贵族政权。因为只有在中正九品中居于高品(即二品)的才能做高官,当中正的人以及有权参与推举中正的人自己也必须是二品,而获得二品的几乎全部是大姓冠族,所以这个政权是门阀贵族政权。我们看到甚至皇帝本身,在西晋时也是门阀贵族之一,皇族司马氏为河南大姓,世代通经,以家门礼法著称。因此尽管当时政权的集权形式不变,实际上乃是一个以皇室司马氏为首的门阀贵族联合统治。

从曹操到魏文帝、明帝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曾作出种种努力,当时在职官制度上还出现过某些相应的变化,如设置与皇帝亲近的中书令监传发诏书。但中书令监仍然由那些门阀贵族充任,始终不可能摆脱贵族政治的影响。因此当时的政体虽然还是中央集权制,但较之两汉实际上已发生显著变化。

上述地方势力的强大及其对政权结构的影响,体现出封建社会的早期特征。

贵族政权或者说士族政权,即是有文化的家族垄断高官、清官职位,魏晋时虽未十分明显,但大体上已是如此。当时既然是封建社会,这种贵族政权的性质当然是封建政权。这些贵族或士族并不一定都拥有大量的土地,有的甚至并不富裕,但最大的封建土地所有者毕竟是他们。

由于中国古代长期以来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即使以贵族政治为特点的魏晋南北朝也不例外,因此垄断朝廷高官、清官的门阀贵族既带有地方性,又是集权官僚体制中的当权者,从而使他们所组成的贵族国家包含着深刻的内部矛盾。如这个政权首次确定了田客的私属地位,同时又肯定了两汉以来“其谷与大家量分”即对半分成的传统租率。既以法律形式承认了门阀贵族按官品高低占田荫客的特权,同时又严格限制法定以外的扩大私属。这种矛盾的原因亦如前章所述,在于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始终要保持一定数量的自耕农。

我们注意到贵族政权中皇室本身也是贵族之一的特点,深刻影响到统治上层的权力分配。东汉时,宦官外戚作为皇权或者说宫廷政权的代表人物,长期握有重权,对政治影响甚巨。但在三国时宦官外戚专权的情况几乎没有,曹丕还特地禁止太后听政与外戚掌权。西晋时,武帝临死曾以外戚杨骏辅政,后来惠帝贾皇后也一度专权,重用贾家兄弟,但外戚掌权究属一时之事,西晋宗室的力量始终占有绝对优势。我们知道魏文帝虽因王位继承对诸侯王加以种种限制,但魏国的兵权直到魏明帝时期仍为宗室执掌。晋武帝司马炎称帝后即大封宗室,后世通常认为西晋有鉴于东汉、曹魏亡于孤立而“思改覆车”。实际上西晋诸王国,范围不过一郡,封国内官吏均由朝廷任命,国内租赋除收取一部分外均上交中央国库,可以说除了王国视封土大小拥有为数不多的军队以外,西晋分封与东汉并无二致。西晋之重用宗室,表现在西晋诸王在内即身居朝廷最高官职,在外则身任都督拥有一方强兵,所谓“或出拥旌节,蒞岳牧之荣;入践台阶,居端揆之重”。[8]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重用宗室子弟特别是以之充当握有重兵的地方军政长官的现象,既不见于秦汉,也不见于唐以后,大致萌芽于曹魏,显著于西晋,下延至南北朝乃至唐初基本未变。如果说西晋重用宗室还在于思改曹魏孤立的覆车,那么经过八王之乱的教训,为什么宋齐梁和北朝诸帝却没有鉴晋之弊,而继续重用皇子宗室入辅出镇呢?我认为问题的症结还在贵族政权之下,皇室作为第一家族凌驾于其他家族之上,皇帝作为这个第一家族的代表君临天下,其家族成员有资格也有必要取得更大权势以保持其优越地位。门阀贵族政权之重用宗室,其基础仍然是以王室为首的中央集权制。中世纪的欧洲国王对于领主的权力远远不及中国的皇帝,就是中央集权相对为高的神圣罗马帝国时期,较之中国传统中央集权制有所削弱的魏晋南北朝,仍然是远远不如。

[1]《后汉书》卷一三《隗嚣传》。

[2]拙撰《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26页。

[3]拙撰《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28页。

[4]拙撰《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29页。

[5]详见拙撰《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33~40页。

[6]拙撰《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41~44页。

[7]拙撰《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47~49页。

[8]《晋书》卷五九传序。参见拙撰《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123~140页。(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