捻军产生的背景
在某些情况下,“捻”或“撚”字意味着用手搓揉起来的纸卷。用油浸润后,这样的纸卷就可以点燃并像火把一样燃烧。在庆祝中国农历新年时,人们有点燃龙灯内的油纸捻,戏龙灯以驱逐疫鬼的习俗。根据这种说法,一些说书人推断,捻军始于闹龙戏者的聚合。[1]另一种说法称,捻军是一群聚集起来的游民,在明火劫人前会捻纸燃脂,故称之为捻。[2]以上两种解释都是基于同样的假设,即“捻”这个字指搓转后的纸卷,而两者也都仅仅是猜测。捻军采用这个奇怪名称的真正原因尚无明确定论。
但有一点是已然明确并且值得我们注意的,特别是在讨论捻军的组织时,即“捻”这个术语也被用作捻股的单位——无论其规模大小,每一股都被称为一捻。[3]我们可以在“棍匪”中找到一个与之相类似的术语,他们用“幅”(指一条布)来作为一股、一伙的单位,[4]因此,“棍匪”又被称为“幅匪”。许多资料对“捻”作为单位名称的用法有着相同的解释。“河南有所谓捻子者……联络党羽,誓同休戚,抵死不悔”。[5]“每一股谓之一捻,小捻数人,数十人,大捻一二百人不等”。[6]捻的原义是“捏”,[7]捏在发音上与捻相似,捻有时也被读作捏。据《河南通志》记载,捏代表着捻股聚集的方式。捻子将其成员群聚成股,“若手之抟物,仓促捏成,撒手立散”[8]。这是捻军在自我组织时的一种流行的做法。以上是对于捻军为何将其每一股的组织单位称为“捻”的一种可能的解释。
对“捻”一词的阐释并不仅仅是出于对术语的兴趣,而是因为对其含义的正确认知有助于我们理解捻军的基础形态。“捏”这个动词体现了捻军在组织其作战力量时采取的独特方式。在这个松散的、被捏起来的团体发展成为一个更紧密的组织的过程中,仍然有一条艰难且漫长的道路要走。即使在之后的军事制度形成后,早期遗留下来的特点也依然存在。因此,这个术语不仅暗含着捻军的组织方式,同时也制约着捻军组织的发展。
然而,我们也不应该被其误导,认为单从这个字眼便可以追溯到捻军的起源。为此,我们还须在他处寻找更多的证据。例如,捻军与其他秘密组织的相似之处揭示了哪些关于捻军起源的内容?
在下一章中我们可以看到,捻军称其首领为“大汉明命王”。这个称号意味着捻军对清朝皇室不仅仅是民间对统治者的反抗,而且是对非汉族统治者的反抗。如果他们是一群只会在行动时点燃纸卷的农民,那么在他们身上是不会具有这样的民族意识的。同样的民族意识也存在于部分山东教民身上。1861年,政府官员在战利品中发现了两枚“教匪”使用的印章。其中的一枚刻有“兴汉灭胡”四个字,指“光复中华、驱逐蛮夷(满族)”;在另一枚上,刻着“扫清立明”,意为“消灭满清、光复明朝”。[9]以同样的方式,山东淄川的教民宣称其首领为“汉王”。[10]这些人并不是自发组织起来的,他们是由发源于白莲教的秘密社会所领导的。[11]那么,同样具有民族意识的捻军,是否也可以归类为秘密社会呢?
在位于山东、河南及直隶三省交界地带的许多秘密社会中,有一支名为捏子会。[12]根据《清稗类钞》记载,“捻,捏也。不逞之徒聚捏成队,故曰捻子。”[13]在捻就是捏、捻又被称为捻子的情况下,捏子会可看作是捻军组织的一个别名。
作为一个秘密社会,捻军与白莲教是否有联系呢?在捻军确切分布的地区(颍州、亳州、徐州、归德、曹州、沂州及兖州),以下秘密社会曾先后存在过:顺刀会、虎尾鞭、八卦教以及义和团。[14]八卦教与义和团都起源于白莲教的事实表明,捏子会也一定与白莲教有着某种联系。[15]负责处理捻军事务的袁甲三[16]在1854年递交给皇帝的奏折中提到“捻首张鹏传习邪教多年”。[17]袁甲三的指控表明,捻军具有部分宗教特征。但“邪教”这个术语仍然过于模糊,无法指明捻军是属于哪一个宗教群体。关于这一观点的明确表述可见《金壶七墨》,书中清楚地阐明了捻军和白莲教的关系。
……有白莲教遗党劫掠最横,以朱染发,号曰红胡匪,每一股谓之一捻,小捻数人数十人,大捻二三百人,是为捻匪之始。自嘉庆甲戌年起,至今不绝,年丰则少靖,岁歉则横行。[18]
如此,捻军看起来便是白莲教的“残余”。二者之间的联系也可以进一步通过它们在活跃地点与战略战术上的相似之处来得到证实。元朝末年(1350—1368年),白莲教领导的起义军在江苏徐州、安徽亳州与濠州以及河南光州等地蓬勃发展。[19]这些地点亦是捻军的中心活跃区域。清朝嘉庆年间,在邻近光州的同一地区,白莲教再次开始传教。[20]如前文所提及的,捻子将其胡子染为红色,[21]而红色是白莲教中最受欢迎的颜色。元末起义时,东、西白莲教起义军均以红头巾为标志,并自称“红巾军”。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加入这支队伍。[22]在捻军起义的初期,红巾扎头也被继承了下来。[23]
嘉庆年间长达九年的白莲教起义中,白莲教教众所采用的战术在五十年后被捻军完美复制。18世纪90年代的“教匪”是一股具有强大机动能力的军事力量,“往来奔窜,剽忽无常”,“虽各处掳掠迫胁,闻官兵所在,各争先引避。”他们总是避免与追击的清军直面作战,但也从不放过任何袭击清军弱点的机会。[24]捻军很好地遵循了这一模式,并通过增加骑兵来进一步提高其机动性。
(捻军与白莲教在作战方面也有一些共同之处。由于这与捻军的组织相关,我们将其放在下一章详细讨论。)
除了捻军及上文所提及的八卦教、义和团外,安徽、河南、山东以及江苏的交界地带还有许多秘密社会。其中的大乘教、如意教、清门教、白阳教等,其起源皆可以追溯到白莲教,[25]如八卦教[26]曾被称为天理会。名称的更改并不意味着这些秘密社会内部发生了变化,这只是用来迷惑政府、逃避迫害的一种聪明手段。《中国秘密社会史》对此有极高的评价。
继天启五年(1625年),白莲教领袖徐鸿儒大败后,白莲教继续以不同的名称存在于世,如,“天理教”“白羽会”“三香会”“八卦教”……面对政府的严重迫害,他们通过别立诸种名目来迷惑世人。[27]
如此看来,捻军极有可能是白莲教的一个分支,只不过是在另一个名字的伪装下出现的。
1801年,政府颁布了一条反对异端邪说的法律补充条款:
凡传习白阳、白莲、八卦等邪教,习念荒诞不经咒语,拜师传徒惑众者,为首绞立决,为从年未逾六十,及虽逾六十,而有传徒情事,俱改发回城给大小伯克及力能管束之回子为奴,如被诱学习,尚未传徒,而又年逾六十以上,改发云贵两广烟瘴地方充军……[28]
这一律例也同样适用于捻军。黄钧宰认为1814年(嘉庆甲戌年)是捻子出现的年份。[29]王闿运将捻子出现的时间提早到康熙统治时期(1662—1722年)。[30]但直到嘉庆时期(1796—1820年),政府才颁布特别法令来应对捻股的活动,并对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结伙行为加等科罪。[31]在安徽颍州,政府声明,“颍属捻股凡结伙三人以上,但有一人持械伤人者,不分首从皆发极边烟瘴充军。”[32]除了在人数的界定上进一步明确外,这些条文的内容都只是对1801年镇压白莲教法条的重复。捻军得到了与白莲教一样的对待这一事实,不仅体现了捻军与其他地方暴动者之间的差别,而且有助于确认捻军和白莲教间的直接联系。
查明捻军属于秘密社会,且是一个起源于具有煽动性的白莲教的秘密社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首先,它是我们得以正确评价在正式起义前的几年间捻军活动之重要性的先决条件。
1853年之前,有关捻军的记录是模糊的。官方报告中只是不定期地记载了一些捻子“违反法纪”的内容。如1834年,政府的案卷中记载了关于捻子“打劫”的案件。[33]其中同样记载了多起捻子夺取财物的案件。在正式行动前,他们通常会给附近的殷实之家散帖,以此作为夺取钱财的初步通知。这一过程有个专业的术语,叫“定钉”。[34]有时他们绑架对方并迫使对方加入其组织,被俘者如若拒绝加入,则需要上交足够的赎金才能被释放。至咸丰初年,捻子参与的“打劫”案不断增加。其中有一股,每逢村镇赶集就围堵村口,禁止贸易人员出入,直到出钱方可通过。[35]
除非将捻军是由起义的秘密社会所领导的这个事实计算在内,否则我们很难把捻军与其他同样从事绑架和抢劫的一般地方盗匪区分开来。基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推断,对于捻首而言,劫富济贫可能并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只是他们诱导更多人加入其组织的手段。他们深知该如何吸引那些渴望财富以及那些被贫穷所压迫的人们。此外,索取贡品亦是捻军与其他秘密社会用来筹措资金并维系其组织的一种普遍的做法。[36]
在正式起义的前夕,除劫掠案件外,关于捻子贩卖私盐的案件也不时地出现在官方或半官方的记录中。捻军大首领张乐行在1853年之前就已经作为私盐贩子出现在官方的记载中。[37]这类人通常被称为“盐枭”。他们以江苏、安徽、山东交界之处为活动中心,在北起天津、南至扬州的广大区域从事着走私活动。道光初年(1820年),安徽的颍州是“盐枭”的避难所。[38]在这里,“盐枭”与捻军的合作相当紧密,政府甚至难以将二者加以区分。[39]当然,私盐贩子无法与宗教教徒归为一类,后者在这一时期的这一区域已经获得了相当的影响力。但他们所从事活动内容的特殊性早已暗示了二者联合的必然性。张乐行既是捻首又是盐枭。我们不清楚他是先成为捻军的一员,接着因为与盐枭的接触而将贩卖私盐作为一种谋生手段,还是他先是盐枭,后来又加入了捻军。无论是哪种情况,捻军和盐贩合作都是不争的事实。
由于捻军是一个秘密社会,所以捻军从事走私贸易便有着重要的影响。私盐走私为捻首们提供了另外一条扩大其组织的渠道。当一个人从事诸如贩卖私盐这类危险的事业时,他手下必然有一群豁出性命的人听命于他。一旦捻子与这些走私者结合,那就意味着这些同时从事私盐走私的捻首麾下除了拥有跟随自己的捻军成员外,还有一群随时待命的亡命者供他支配。在这个时期,政府始终认为,捻军的追随者来自无知的人民,他们被异端邪说所蒙骗而加入其中,因此认为这些人对捻军的忠诚并不牢固。[40]但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些走私者的忠诚,尤其是当与捻军的合作可以立竿见影地给他们带来物质财富时。这支具有明确目标和固定组织的队伍,是捻军战斗力的中坚力量。在将捻军打造成为数支有力的武装队伍的过程中,这些盐贩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捻军是一个发源于白莲教的秘密社会,这个认知不仅给上述捻军在起义准备阶段的行动赋予了意义,同时也解释了捻军在起义前夕一系列活动的意义。
如前言所说,在1851年,即咸丰元年,淮北相对平静的气氛被反复出现的饥荒所打破。一方面,帝国的行政与军事机器从内部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农民的不满情绪堆积得越来越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小小的火花便足以点燃起义的熊熊之火。与无组织的农民相比,具有组织实体的捻军,会站出来领导这场革命吗?
自南宋(12世纪)以来,白莲教已经相继发起多次农民起义,它们分别发生在14世纪中叶的元朝末期、1621年前后的明朝,以及1796—1804年间的清朝。白莲教的最后一次大规模起义仅仅发生在距离当时五十年之前,许多人对它仍记忆犹新。从政府的角度来看,镇压的捷报通常代表着一场场叛乱的终结。但对白莲教教众而言,被镇压仅意味着暂时的受挫。一旦发现时机再次成熟,他们就会卷土重来,重新点燃反抗的火焰。一名白莲教教徒在供词中展现了他们不懈斗争的意志:“(和平时期)每日朝拜太阳、念诵经语,可免刀兵水火之厄……如遇荒乱,并可图谋大事。”[41]
作为白莲教的“残余”之一,捻军并没有背离这一原则。在以劫掠与走私为主要活动的时期,他们一直在观察形势,并早已做好抓住先机来挑战既有政权的准备。19世纪50年代初的淮北为捻军提供了所有他们长期期望拥有的条件。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捻军在1853年正式举起了起义的大旗。在此之前,从1851年起,他们已经在加紧鼓动村民加入,[42]并利用一切机会来夺取农村的领导权。
这一点具体表现在当各敌对村庄进行传统械斗时捻军所采取的行动中。这种形式的斗争并不仅仅存在于淮河流域,在咸丰时期也并没有引起政府的注意。纵观整个中国历史,每当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减弱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在19世纪道光统治年间,一名御史在奏折中写道:“安徽凤阳府属之寿州,颍州府属之亳州、蒙城,庐州府属之合肥一带,地方民风强悍,遇事忿争,往往号召多人持械格斗。”[43]这名御史所列举的地区正是当时捻军活动不断增加的地区。据《方略》记载,捻人“皆犷悍凶顽,性喜械斗,联络党羽,誓同休戚抵死不悔”。[44]在咸丰统治的早期(19世纪50年代),安徽亳州与河南归德、永城乡间的世系纠纷达到了顶峰,而由张乐行领导的出于报复而对北部的进攻造成了当时最为紧张的局势。事情经过大致如下:
咸丰二年,龚得等横行劫掠,乐行族子杨会率党十八人赴永州掠羊百余只,吏捕之狱。时乐行贩私盐,黄河北归,率龚得等万余人围永城,劫杨等十八人出狱。[45]
目前手中所掌握的资料从未将这件事与之后永城和亳州两地间的械斗直接联系起来。但基于位于省界线以南的亳州是捻军巢穴的中心,以及这一插曲过后,众捻首,特别是苏天福,接管了亳州人民与归德、永城人民间斗争的领导权的事实,我们可以将张乐行对永城的攻击看作是此后这两个地区之间相互残杀的开端。1854年,苏天福及其他一些捻首召集捻众与村民,对省界以北的敌对村庄进行大肆掠夺。[46]而在另一侧,归德百姓在团练总办祝恺的领导下,[47]以更为暴力的方式进行反击。祝恺以与捻作战为由,出其不意地袭击了南部的仇敌,对当地的居民不问良莠,不论是否从捻,都一概予以杀害。[48]
北部地区的这种残暴行为反过来又激起了南部人民的愤怒,他们很轻易地便被捻军所笼络。自1854年起,张乐行在其位于雉河集的总部(受蒙城管辖但位于亳州边界),以防御的名义集结了近四百个村庄来共同对抗北部。[49]对方阵营也采取了同样的防御措施。遭受折磨的归德、虞城、永城、夏邑四地的人民,皆身披丧服以纪念他们受到的苦难,并聚集数万人以抵御捻众。[50]捻军在此过程中发现,他们迫切需要扩充其队伍并扩大其影响范围。
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亳州人民利用了捻军增强他们的实力,并以此来对抗北部的对手。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也就是说,捻军作为一个不受常理约束的秘密社会,正在利用当地的械斗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永城人民与亳州人民相互复仇的恶性循环中,捻军是唯一的赢家,诸如张乐行、苏天福这样的一批捻首,在亳州的一些农村地区取得了领导权。
地方动乱是反映政府行政与军事组织衰败的一个显著特征。地方官吏和地方军队未能在农村地区稳定秩序、实现和平,反而是捻军、幅军、八卦教等秘密社会打着协助乡村防御的旗号接管了当地领导权。[51]这也可以看作是捻军开始从清廷官员手中夺取农村政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自己统治的起点。考虑到之后捻军在广大农村联盟的基础上所实现的对淮北地区的统治,可见农村攻防组织的出现及捻军对它们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1853年前后,捻军作为一个秘密社会,为地方农民起义的复燃提供了领导力量。然而,一个能够领导农民的组织并不一定能强大到发动一场大规模的起义。捻军基础组织的本质仍值得我们仔细研究。
在1853年以前,捻军的基础组织是众多的捻股,每股捻的首领都致力于满足其追随者对物质财富或复仇的欲望。由于诸如走私、抢劫及农村间的械斗等活动并非是不间断进行的,也并非集中在单一地区,因此,为了这些目的而“捏在一起”的捻股必然会分散在各个地点。任何一个捻军的成员,只要具有冒险精神及目标,且能够将一定数目的人“捏”成一股,就可以声称自己拥有一股捻。[52]在农村的冲突中,只要敌对的双方愿意依靠捻军的支持,就会形成捻股这种模式的群体。由于这种对立行为并不是某一地区所特有的,因此,以此目的组织起来的捻股也根据卷入其中的农村的位置而分散在不同地方。所以,捻军组织在初期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地理上的分散。1853年前,我们几乎无法指出一个可以被视为其政治或军事中心的地点。如前言所述,以捻军的名义“作乱”的人群分散在五省的边界。河南的一些捻子故意将他们的据点建立在危险且隐蔽的地区。例如,角子山位于河南三县与湖北随州的交界处,不通大路,除了走曲折小路外,没有其他方式可以前往捻子隐藏在深山中的“老巢”。[53]
早期捻军组织的第二个特征是众多的捻股是彼此独立的。这个特点体现在每股捻的首领都会自称为堂主。[54]堂主这个词显然是从天地会借用而来的,这个称呼在中国南部非常盛行。[55]每个天地会分支的首领都会给他的堂取一个别名,以向政府隐瞒其真实名称。其成员将堂主所在的堂当作避难之所,在那里寻求庇护与食物。作为回报,堂主有权得到一定份额的战利品。[56]虽然天地会与白莲教之间存在区别,但后者在19世纪50年代不仅模仿了前者的术语,例如堂主或先锋,也模仿了他们的作战方式。[57]山东淄川的首领刘德培即被他的追随者拥护为堂主。[58]八卦教教首颜秀伦[59]于山东莘县设立据点,在这里庇护其“教徒”并向他们收取贡品。[60]淄川与莘县两地都位于山东境内,相比捻军的统治中心距离南方更远,但他们在某些术语及活动形式上却受到了天地会的影响。大概与这些位于更北部的山东教民一般,分布在山东和安徽边界的捻军也以同样的方式受到堂主体系的影响。
在阐明“堂主”一词的由来后,就很容易认识到这种分散的体系对秘密社会在组织方式上的影响。这些以堂为单位、由堂主领导的队伍的特点是,其组织虽然相同,但各地自为统属,拥有独立的首领,在他们之上没有可以总领各堂的实际中心。[61]我们已经看到,任何一名捻军的成员,只要他有足够的能力可以聚集众多的追随者,就可以宣称他拥有一股捻。因此,堂主体系反映的是领导权的独立性及捻军整体的分散性,这套体系在1853年被整合为张乐行的五旗军制前一直都存在。
由于拥有如此多独立的首领,各捻股很难采取联合行动。在像直隶开州与河南归德边界这样的小区域,捻军都分化出了二十余部,[62]更不必说在广大的淮河流域中捻股的多样性了。
捻军基础组织的第三个显著特征是其富有弹性的规模。如上所述,一个首领只要能召集三人以上,甚至到几千人不等,都可以宣称拥有一股捻。例如,尽管张乐行在猛攻永城监狱去营救他的侄子时号称拥有上万人的兵力,但在数月之后的1852年冬,即起义的前夕,张乐行仅在另一名捻首冯金标[63]的支持下聚集了一千人。1853年,亳州捻众合五十八捻为一捻,[64]与此同时,在邻近亳州的颍州聚集的捻众,将他们每一股队伍都扩展到数百人至数千人的规模。[65]据记载,山东曹州有捻十三股,但各股并十三捻为一捻后总人数仍不及三千,直至吸收了沿途的流民才超过三千人。[66]由于这些数字大多是基于具有争议的官方的估计,因此其准确性受到了大家的质疑。但是,即使只是大体上准确,这些数字依旧显示出捻股在规模上的灵活性。
综上所述,捻军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地理上分散、形式上独立以及规模上无规则,其本质是一支地方武装。毫无疑问,他们有能力在各自的所在地制造出相当大的动乱。但在19世纪50年代初,捻军应该已经开始着手一项更大的事业了。他们发现自己需要两件武器:一个群体领袖以及一个更加紧密的组织。
【注释】
[1]王定安:《湘军记》,卷16,第1页。
[2]王闿运:《湘军志》,卷14,第1页。
[3]黄钧宰:《金壶七墨》,卷4,第4页;《方略》,卷1,第26页。
[4]在大运河沿岸,有成千上万的船夫与码头工人依靠漕运船只谋生。受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漕粮渐渐由运河运输改为海运,这些漕工因此而失业。如此情况下,沦为流民成为他们不得已的选择。这些失业漕工即所谓的“幅匪”。“幅”与“捻”一样,是一个难解的字眼,目前已有许多解释来定义其概念。有人推测,“幅”指其成员用来包裹头部的一条布。[《山东军兴纪略》,卷17(上),第1页]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其他起义军也曾用方巾束发。(我将在本章的后面部分来讨论捻军的红头巾。)如果让我做一猜测的话,我认为“幅”与“捻”的用法类似,是一个表示单位的术语,因为“幅”是布匹的单位。很可能幅军内部称一股为一幅,故而外界称其为“幅匪”。在官方记录中,政府用“结幅”(意思是人民加入幅军)来形容幅军的行为。如果“幅”是指这些人的头饰,那就不可能在前面加上“结”这个动词。
[5]《方略》,卷320,第4页。
[6]同上,卷1,第26页;卷4,第17页。王闿运:《湘军志》,卷16,第1页。
[7]《平定粤寇纪略》,卷3,第34—35页;《河南通志》,卷73,第1861页;《清稗类钞》,卷7,第9页。
[8]《河南通志》,卷73,第1861页。
[9]《文献丛编》,故宫博物院月刊,第22期,第46页。
[10]《山东军兴纪略》,卷20(上),第6页。
[11]白莲教是佛教的一个分支,其在中国存在已久。慧远大师(卒于公元416年)通常被认为是白莲教的创始人。为静修佛法,慧远及其弟子定居于庐山某处。他们自称其寺庙为白莲社是基于以下缘由:“谢灵运至庐山,一见远公(僧慧远),肃然心伏,乃即旨筑台,翻《涅槃经》,凿池植白莲。时远公诸贤同修净土之业,因号‘白莲社’。”(《莲社高贤传》,第1页)但直到南宋时期,真正意义上的白莲教方才出现。其由吴郡昆山僧人茅子元所创建,提倡念佛持戒。随着时间的流逝,政府的镇压及其他教派的迫害改变了白莲教的教义与活动。(《初期的白莲教会》,重松俊章著,陶希圣译,发表于半月刊《食货》第1卷,第4期,第27—28页。)在随后的各朝各代中,白莲教领导了一次又一次反抗朝廷压迫的起义。
[12]末光高义:《中国秘密结社与慈善结社》,第123页。
[13]《清稗类钞》,卷7,第149页。(https://www.daowen.com)
[14]《义和拳教门源流考》,收录于《拳乱三种》,第2页。
[15]长野郎:《中国的社会组织》,第223页。
[16]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948—949页。
[17]《方略》,卷5,第10页。
[18]黄钧宰:《金壶七墨》,卷4,第4页。陈恭禄接受了“纸卷”与“捏聚成团”两种解释,但没有指出捻军是秘密社会之一(陈恭禄:《中国近代史》,第202页);郭廷以明确地指出“捻”就是股、伙的意思,正确追溯到捻为一个单位名称,但他仍没能阐明捻军是一个秘密社会的事实(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附录,第120页);李鼎声、范文澜及曹伯韩都已查明捻军属于秘密社会,但未将其溯源至白莲教(李鼎声:《中国近代史》,第76页;范文澜:《中国近代史》,第166页;曹伯韩:《中国现代史读本》,第15页);佐野学承认捻军属于秘密社会,但坚称其不包含任何异端成分(佐野学:《清朝社会史》,第2辑,第30页)。
[19]韩林儿,栾城人,其祖辈因从事白莲教活动,以焚香惑众之名被永久流放。在元末动乱时期,其父韩山童四处散布帝国即乱以及弥勒佛下生的预言。在河南及江淮地区的广大农村中,人们对此深信不疑。另一位颍州人氏刘福通,声称韩山童是宋徽宗八世孙,并拥其为帝,于1350年起开始武装反抗元朝的统治。《明史》,第122—123页。(应为“迎韩山童之子韩林儿为幼帝”——译注)
[20]魏源:《圣武记》,卷9,第1页。
[21]《方略》,卷2,第6页;卷320,第4页。
[22]《明史》,第1—3页,第122—123页。
[23]袁甲三:《袁端敏公集》,奏议,卷2,第32页;卷3,第10页。《方略》,卷7,第1—3页。
[24]《皇朝经世文编》,卷139,第21—22页。
[25]长野郎:《中国的社会组织》,第223页。
[26]八卦教又称龙华会。《平定教匪纪略》,卷26,第24页。龙华寺位于上海附近,早在11世纪之前便已存在。后来,寺庙西北隅有一座白莲教院。《古今图书集成》,卷109。
[27]平山周:《中国秘密社会史》,第2—6页。
[28]《大清律例汇辑便览》,卷16,第5—6页。
[29]黄钧宰:《金壶七墨》,卷4,第4页。
[30]王闿运:《湘军志》,卷14,第1页。
[31]《方略》,卷2,第1—2页;王定安:《湘军记》,卷16,第1页。
[32]《方略》,卷2,第3页。
[33]《方略》,卷1,第1—2页,第17—18页。
[34]《方略》,卷1,第17—18页;《大清会典事例》,卷133。
[35]《方略》,卷1,第18页。
[36]《宣宗成皇帝圣训》,卷84,第7页。
[37]《涡阳风土记》,卷15,第8—9页。
[38]王先谦:《东华录》,道光,卷6,第9—10页。
[39]《宣宗成皇帝圣训》,卷130,第30页;《续修蒙城县志》,卷6,第4页。
[40]《方略》,卷6,第3页;卷53,第17—18页。《山东军兴纪略》,卷2(上),第2页。《拳案杂存》,收录于《拳乱三种》,卷上,第2页。
[41]《平定教匪纪略》,卷26,第24页。
[42]《安徽通志》,卷102,第1—17页。
[43]《宣宗成皇帝圣训》,卷83,第43页。
[44]《方略》,卷320,第4页。
[45]《涡阳风土记》,卷15,第8页。
[46]袁甲三:《袁端敏公集》,奏议,卷5,第19—20页;《山东军兴纪略》,卷2(上),第1—2页。
[47]地方团练并不是19世纪50年代的新产物。关于它的起源,可参考《清朝续文献通考》中关于团练的介绍。(《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15,第9617页)在我们所讨论的这个时期,是由于道光末年广西的起义迫使朝廷在1850年颁布了一项法令,鼓励地方以自卫为目的兴办团练,以此来抵御不断崛起的起义势力。Frank Michael对此课题有专门的研究,具体可见其文章“Military Organization and Power Structure of China During the Taiping Period”,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Ⅷ,4(Nov.1949)。同时也可参考本书第一部分的第三章,以及第二部分的第三章。
[48]《方略》,卷7,第7—8页。
[49]《山东军兴纪略》,卷2(上),第2页。
[50]《山东军兴纪略》,卷2(上),第7—8页。
[51]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山东农村的械斗之中。如长枪会的起义并非是长枪会与政府之间敌对的结果,而是农村内部相互对抗的结果。八卦教的兴起也是类似上述这种农村内部的对立造成的。《山东军兴纪略》,卷11(上),第4—5页。
[52]《方略》,卷1,第1—2页,第8页,第17—18页。
[53]《方略》,卷1,第10页。
[54]《山东军兴纪略》,卷2(上),第1页。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堂主”应该翻译为“房屋的主人”;然而,在事实上,这些被称为“堂主”的人是指率领着一支小团体的首领,这些团体既相互独立,同时又在秘密社会的内部关系下联结在一起。
[55]平山周对“山堂”进行了解释。“哥老会(天地会之分支)每团必设一某某山名,犹寺院之在某某山也。又有堂名,犹《水浒传》梁山上之有忠义堂”,平山周,第81—82页。
[56]《广西通志辑要》,堂匪琐录,卷1,第1页。
[57]《山东军兴纪略》,卷2(上),第1页;平山周,第39页。
[58]《山东军兴纪略》,卷20(上),第5页。
[59]史料中为“延轮秀”。
[60]《山东通志》,卷117,第3347页。
[61]平山周,第81—82页。
[62]王闿运,卷14,第1页。
[63]《安徽通志》,卷102,第10页。
[64]《涡阳风土记》,卷15,第8—9页。
[65]《安徽通志》,卷102,第15页;《方略》,卷4,第17页。
[66]《方略》,卷6,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