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管理费计提及使用的核算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3.2.2 管理费计提及使用的核算

《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财务会计应通过“预提费用”科目核算,预算会计通过“非财政拨款结转”和“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核算,不再通过“事业基金”科目核算。高校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计提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除按新制度规定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预提费用”科目可以进行项目核算,也可直接在预提费用一级科目下设二级明细科目,以区分不同学院及部门间管理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对于2019年以前(《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年度提取的尚未完全支出的管理费在使用时仍然通过“业务活动费”科目核算,对于2019年及以后年度新计提的管理费在使用时,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高校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在财务会计下,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下,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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