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疗
2026年08月25日
三、治疗
踝关节结构复杂,暴力作用的机制及骨折类型也较多样,按一般的原则,先手法复位外固定,失败后则采用切开复位内固定。
(1)无移位的和无下胫腓联合分离的单纯内踝或外踝骨折,在踝关节内翻(内踝骨折时)或外翻(外踝骨折时)位石膏固定6~8周。固定期间可进行邻近关节功能锻炼,预防肌肉萎缩和深静脉血栓形成。
(2)有移位的内踝或外踝单纯骨折,由于骨折块移位导致附着的韧带松弛,手法复位难以成功,即使复位成功也难以维持韧带张力,应切开复位,松质骨螺钉内固定。
(3)下胫腓联合分离常在内、外踝损伤时出现,应首先复位,固定骨折,才能使下胫腓联合复位。为防止术后不稳定,在固定骨折,进行韧带修复的同时,用螺钉固定或高强度线进行下胫腓联合的仿生固定、石膏固定4~6周。螺钉于术后10~12周下地部分负重前取出。(https://www.daowen.com)
Ⅰ型骨折为双踝骨折,为恢复韧带的张力,一般行切开复位松质骨螺钉、钢板内固定。
Ⅱ型骨折为三踝骨折,内踝骨折采用松质骨螺钉内固定,外踝骨折采用钢板固定。影响胫骨1/4~1/3关节面的后踝骨折,也需用松质骨螺钉或支撑钢板内固定。
Ⅲ型骨折除需对内踝行切开复位内固定外,外踝或腓骨骨折也应行钢板螺钉内固定,固定腓骨是保证胫腓下端的稳定性。
垂直压缩性骨折需要切开复位内固定,将压缩塌陷部位复位后遗留的骨缺损用自体松质骨或人工骨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