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培养能在实践中运用国际法的涉外法律人才

(四)注重培养能在实践中运用国际法的涉外法律人才

当前,中国法律法规比较原则、笼统,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涉外执法司法的水平还有待提高。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调整,应对外部经济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争取国际经济话语权,运用国际经贸规则对涉外法治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法学教育中需要培养坚持底线思维,能够在实践中提高科学运用国际法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能力,而不是简单地了解和比较国际法。国际法学教育需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用法治推动全球治理变革。中国坚持和发展国际法要加大培养国际法人才的力度,国际法研究要更加注重本土化、专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结合,为国际人才培养、国际规则制定、中国国际话语权的提升做出更大贡献[7]。习近平总书记首倡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自提出以来,已经多次载入联合国有关决议,并日益成为国际共识。2018年3月,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中国《宪法》的序言,纳入中国法律制度体系,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化道路树立了典范。当前,我们应当以构建“一带一路”法律合作机制为契机,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形成更加清晰的中国方案,并推动其成为全球治理的共同方案和有效行动。为此,国际法治人才培养首先要丰富和完善新时代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以建设性态度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国际法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