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 法学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博览群书,涉猎无数中外经典著作,其中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尤为精通。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体系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法学哲理。马克思、恩格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质与一般规律,指出了法在社会主义国家形态中应具有的功能和价值。习近平总书记论述道:“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类产生了如此广泛深刻的影响。”[3]

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熟稔于心,他的一系列著作和重要讲话,都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观。在他的众多著作和讲话中屡次引用《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等经典中的科学观点和精辟论述,广泛吸收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精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学研究和发展理论深受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影响,如相关论述中提出的要“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理论;“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的着眼点,决不能坐而论道、凌空蹈虚”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的实践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观点来源于国家和法律一致性的观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的人民阶级性理论。由是观之,习近平的思想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学研究和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法学研究和发展领域的深化总结和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