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多”校企联盟运行机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三、“一对多”校企联盟运行机制

2011年,“一对多”校企合作联盟模式开始实施,以校企合作联盟章程为基础,以学校为依托,以联盟为形态,企业自愿参加,创建了人才共同培养、成果共同享有、责任共同承担的“大企业”合作组织形式并运行。在运行中,这种模式在较好地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学校、企业两方的积极性,基本消除了“学校热、企业冷”的局面。我们认为这种模式完全有别于目前的学校依靠政府协调各行业或忽视市场作用建立起来的校企合作联盟模式,也有别于上述分析的校企合作模式。(https://www.daowen.com)

“一对多”校企合作联盟一旦运行,校企合作联盟新模式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校企合作联盟组织结构的创新和运转机制的创新。联盟组织(委员会)由学校(教育人士)和热心创建校企合作联盟的诸家企业(企业人士)组成,共同建立起符合高职教育内在要求的运行平台,校企合作联盟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高职教育的校领导和一名有影响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由校企合作联盟中的企业代表和学校管理部门负责人、专业教师组成,委员会主要责任是制定联盟章程、联盟机构及运转方式。联盟委员会决定下设秘书处,放在学校,秘书处负责人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兼任,负责联盟运作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向联盟委员会提出校企合作、共同培育人才有关事宜建议。

↑上一章 ↓下一章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