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推广的原因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模式推广的原因

第一,大部分高职专业可以确定适合自己的教育教学模式。“一对多”校企合作联盟模式的初步建立,形成了专业教育上“大企业”的企业模型,在教育教学活动上体现了一个“大企业”的形态背景。“一对多”模式把校企两个主体较好地融合在一起,有了“共同培养人才”的强烈愿望,使教育链与产业链的衔接更顺畅,专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得到较好的体现。因此,部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只要抓住校企合作这把“钥匙”,就完全可以创建属于自己的专业建设模式,也可以以“一对多”模式为基础,创建新的模式,如“两对多”“多对多”等校企合作模式。

第二,大部分高职专业可以建立符合自身需求的校企联盟机制。专业于2012年5月31日召开了“小专业”“集团化”校企合作研讨会,会上讨论了“一对多”校企合作联盟章程,并就建立校企联盟的意向达成基本共识。会议同意按章程规定的内容开展防火管理专业教育教学活动,从中发现问题,完善章程,待来年校企联盟委员会召开会议时,正式确定章程并共同签署。从“一对多”校企合作联盟的运行机制来看,高职专业只要确定好自己的校企合作模式,其完全可以借鉴“一对多”校企合作联盟建立起来的运行机制和运作方式,创建属于专业本身的新的校企合作联盟机制。(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大部分高职专业可以确定自己的培养“订单”。“一对多”校企合作联盟模式下的动态式“订单”充分调动企业关注防火管理专业建设的积极性,时刻关注人才培养。与此同时,学校也充分发挥协调、推荐、配合作用,按市场规则将学生输送到需要人才的企业中,创新的思维较好地解决了专业脱离行业企业的问题。动态式“订单”模式使高职专业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模式,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确定校企合作中为企业培养人才的输出方式,并对输出方式进行理论与实践上的创新,从而上升到专业培养人才“订单”的具体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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