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运单产生的背景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根源是提单危机。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提单自问世以来,一直是国际海运中最重要的单据。但近些年来,其优势却频频遭到冲击,危机重重。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海运业的发展,集装箱运输广泛使用,高速船舶大量涌现,中途港大量减少,装卸设备不断改进,海运时间大大缩短。因此经常会出现货到而提单未到的情形,收货人得不到提单正本,就会出现货等单的问题,从而引起延迟卸货或码头拥挤现象,尤其是近洋运输。货物大量滞留不仅给港口带来了压力,也给买方带来不便或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如担保提货的资金占用和仓储费等。在此情况下,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便应运而生。
国际海事委员会于1990年6月颁布了《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进一步促进了海运单的发展。(https://www.daowen.com)
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尚未使用海运单,但却普遍使用与海运单作用相似的电放提单。电放提单虽然没有国际法规加以规范,但也在一定范围内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