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4 乒乓球比赛规则
1.比赛赛制
比赛以11分为一局(曾经长期实行21分制)采用五局三胜(团体),或七局四胜制(单项)。专业比赛分团体、单项(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2.比赛场地
(1)赛区空间不少于14米长、7米宽、5米高。
(2)赛区应有75厘米高的统一较深颜色的挡板围起,与相邻的赛区及观众隔开。
(3)赛区的地板不应呈浅色,或明显反光,其表面不得为砖面、石面或水泥面。
(4)灯光的亮度要达到1 000勒克斯,并且灯光高出地面5m。
3.比赛器材
(1)球台
比赛台面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离地面高0.76米,由一个与台面端线平行的垂直球网划分出两个相等的台区。双打比赛中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出两个相等“半区”,中线应被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2)球网装置
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球网长183厘米,球网距离台面15.25厘米。
(3)乒乓球拍的胶皮的种类分为正胶、反胶、生胶、长胶、防弧胶。胶皮一般有正贴及反贴两种方式,颗粒向外称为正贴胶皮,长胶、生胶和正胶都属于这样;颗粒向内称为反贴胶皮,主要是常用的反胶和防弧胶皮。
(4)球直径为40+毫米,球重2.7克,球应用塑料制成,呈白色。
4.乒乓球比赛主要规则
(1)定义
①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②阻挡:对方击球后,向比赛台面方向运动的球,在没有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越过端线之前,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戴的任何物品。
③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④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⑤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除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之间通过的情况外,球均应被视作已“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2)合法发球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中,球要始终在比赛球台的水平面之上和在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挡住。
(3)1分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1分:
①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②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
运动员在合法发球或合法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③对方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本方台区而越过本方端线。
④对方阻挡。
⑤对方连击。
⑥对方用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拍面击球。
⑦对方运动员或其穿戴的任何东西使球台移动。
⑧对方运动员或其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⑨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⑩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⑪执行轮换发球法时,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1分。
(4)一局比赛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5)发球、接发球和方位的选择
选择发球、接发球和方位的权利应由抽签来决定。中签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位。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了先在某一方位后,另一方运动员必须有另一个选择。每获得2分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至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直至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或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仍然不变,但每人只轮发1分球。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再由先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
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首先接发球。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应交换场地,同时若场上比分加起来为奇数,接发球方应该换另外一人作为接发球员,若场上比分加起来为偶数,则先前的接发球员变为发球员,发球员变为接发球员。
(6)轮换发球法
如果一局比赛进行到10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已获得至少9分时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①当时限到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暂停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②当时限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此后,每位运动员都轮发1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1分。轮换发球法一经实行,将一直使用到该场比赛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