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国体单一国体之利害

第一节 联邦国体单一国体之利害

治国法学者,称联邦国为完全国家之过渡。凡以联邦组织立国者,皆一时不得已之所为,非欲以此终焉已也。今世联邦国之最著者,莫如德美。而彼两国之政治,方日趋于集中,其渴思糅联邦以归于单一,至易见也。故两者之利害,本无商榷之余地,惟诚不得已而出于此,斯不可不商榷耳。今中国之议采联邦制,果为不得已与否?吾今犹未能确言,然其利害固有可先论者。

(一)主联邦论者所持之说

1.中国幅员广漠,交通未便,断非恃一中央政府所能善其治理。剖为联邦,治具易张。

2.各省利害关系不同,惟本省人最善知本省利病。利用人民两重爱国心,发达可期周密。

3.各省竞争,互相淬厉,进步愈捷。

4.以现在情形论之,全国未得确定之中心点。将来各省虑难相下,联邦可以息争。

5.旧朝若未遽颠覆净尽,就令暂保一境,使加入联邦,亦可弥兵。

6.蒙回藏疆,各为联邦,自由加入,可免分裂。

(二)非联邦论者所持之说(https://www.daowen.com)

1.联邦宪法,其政权之分赋于中央政府者,皆取列举主义。中央活动之范围甚狭,不能得强有力之政府,恐不适于今之时势。

2.我国近年,已微以省界为病。采联邦制,将益助长人民之地方观念,妨国家之统一。

3.政治问题,划为中央与各邦之两部分,两皆不能具足。政治家无论就何方面,皆不能尽其才,将酿成国人[1]厌倦政界之习。

4.无历史的根底,恐事实上之联邦,不能成立。

5.现在各省,多有仰他省补助政费者。析为联邦,发达必至偏枯。

6.蒙回藏疆,更无各自成邦之理。标此以期结合,事实等于抛弃。

以上两造之说其所根据之理由皆甚强,请于次节撷其要点论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