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法学文集》简介
《梁启超法学文集》这本书是由.粱启超著创作的,《梁启超法学文集》共有86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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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 凡例
一、本文丛系有选择地整理二十世纪的法学经典文献,不作任何有损原意的改动,仅作适当的技术性加工。 二、原书为竖排版者一律改为横排。原文“如左”、“如右”之类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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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法学家梁启超
范忠信 很少有人认识法学家梁启超。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学术史上首屈一指的百科全书式的大学者、大思想家。他对中国近代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史学、文学、社会学、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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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宪法异同论(1899)
宪法者,英语称为Constitution,其义盖谓可为国家一切法律根本之大典也。故苟凡属国家之大典,无论其为专制政体(旧译为君主之国)为立宪政体(旧译为君民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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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政体
政体之种类,昔人虽分为多种,然按之今日之各国,实不外君主国与共和国之二大类而已。其中于君主国之内,又分为专制君主、立宪君主之二小类。但就其名而言之,则共和国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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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立法司法之三权
行政、立法、司法三权鼎立,不相侵轶,以防政府之专恣,以保人民之自由。此说也,自法国硕学孟德斯鸠始倡之。孟氏外察英国政治之情形,内参以学治之公理,故其说遂为后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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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会之权力及选举议员之权利
古代国会体裁未完备,有分为数院(即议院)者,亦有惟置一院者,今日则除日耳曼之数小邦及瑞士之数小邦惟置一院外,其余各国,无不有上下二院。盖两院并置,其益甚多,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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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君主及大统领之制与其权力
君主者,立宪政体之国,世袭继统者也。而其继袭之法,或专许男子继统者,如普鲁士、瑞典、比利时是也;或兼许女子继统者,如荷兰、日耳曼各邦及英国、西班牙、葡萄牙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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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命令及预算
法律云者,虽为总括国家一切法制规则之称,然于立宪国则惟以经国会议定者称为法律。至于君主及政府大臣所发布之法制规则,则别称之为命令,而就中又分敕令、省令等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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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臣民之权利及义务
(义务者,略如名分、职分之意) 厘定臣民之权利及职分,皆各国宪法中之要端也。如言论著作之自由,集会结社之自由,行为之自由,居住之自由,所有权利(如某物为我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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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政府大臣之责任
如前所述,立宪各国,其政府大臣,得由君主任意黜陟;惟有政党习气之国,则其党人占国会议员之多数者,辄举其党之首领为首相,而各部大臣皆由首相所任命。若奥国、法国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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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权(1902)
立法、行法、司法诸权分立,在欧美日本,既成陈言,妇孺尽解矣。然吾中国立国数千年,于此等政学原理,尚未有发明之者。故今以粗浅平易之文,略诠演之。以期政治思想,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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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论立法部之不可缺
国家者,人格也(有人之资格谓之人格)。凡人必有意志,然后有行为,无意志而有行为者,必疯疾之人也,否则其梦呓时也。国家之行为何?行政是已。国家之意志何?立法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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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论立法行政分权之理
立法行政分权之事,泰西早已行之。及法儒孟德斯鸠,益阐明其理,确定其范围,各国政治乃益进化焉。二者之宜分不宜合,其事本甚易明。人之有心魂以司意志,有官肢以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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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论立法权之所属
立法权之不可不分,既闻命矣。然则此权当谁属乎?属于一人乎?属于众人乎?属于吏乎?属于民乎?属于多数乎?属于少数乎?此等问题,当以政治学之理论说明之。 英儒边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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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1902)
自1778年美国独立,建新政体,置大统领及国务大臣,以任行政;置上下两议院,以任立法;置独立法院,以任司法;三者各行其权,不相侵压,于是三权鼎立之制,遂遍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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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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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及小传
汉宋以后,学者讳言乐,讳言利。乐利果为道德之累乎?其讳之也,毋亦以人人谋独乐,人人谋私利,而群治将混乱而不成立也。虽然,因噎固不可以废食,惩羹固不可以吹齑。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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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之伦理说
边沁以为,人生一切行谊,其善恶标准,于何定乎?曰使人增长其幸福者,谓之善;使人减障其幸福者,谓之恶,此主义放诸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无论为专属于各人之行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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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之政法论
边沁之学说,其影响于社会最大者,则政法论也。今一一略叙之。 第一,主权论。主权者,代表一国,而国中一切官职,皆由其所左右者也,边沁以为此主权不可不归诸人民。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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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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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端
日日而言政治学,人人而言政治学,则国其遂有救乎?曰:嘻,仅矣!言而不能行,犹无价值之言也。虽然,理想者,实事之母;而言论,又理想之所表著者也。则取前哲学说之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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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有机体说
伯伦知理曰,18世纪以来之学者,以国民为社会,以国家为积人而成,如集阿屯[4]以成物质,似矣,而未得其真也。夫徒抹五彩,不得谓之图画,徒堆瓦石,不得谓之宫室,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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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国民与民族之差别及其关系
伯氏以为,学者往往以国民与民族混为一谈,是瞀见也。彼乃下民族之界说曰:民族者,民俗沿革所生之结果也。民族最要之特质有八:(1)其始也同居于一地(非同居不能同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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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民主政治之本相及其价值
伯氏博论政体,而归宿于以君主立宪为最良,谓其能集合政治上种种之势力、种种之主义而调和之。其说繁,今不备引,谨介绍其论共和政体者,而以鄙见发明之。 伯氏以为,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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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主权
主权者,一国精神所由寄也,故论国家者必明主权。伯伦知理之论主权,其要有五: 1.主权者,独立不羁,而无或服从于他种权力者也(独立不羁与无限殊科,勿混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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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论国家之目的
伯伦知理曰,自昔论国家目的者,凡有两大派。其在古代希腊罗马之人,以为国家者,以国家自身为目的者也。国家为人民之主人,凡人民不可不自牺牲其利益以供国家。其在近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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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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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近世法学者称世界四法系,而吾国与居一焉。其余诸法系,或发生蚤于我,而久已中绝;或今方盛行,而导源甚近。然则我之法系,其最足以自豪于世界也。夫深山大泽,龙蛇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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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起因
我国言法制之所由起,大率谓应于社会之需要而不容已,此儒墨法三家之所同也,今刺取其学说而比较之。(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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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儒家
《荀子·礼论篇》: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