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责任细则
2026年01月15日
三、各部门责任细则
(1)若各班幼儿出现事故,要立刻报告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对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不经幼教中心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幼儿外出活动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组织者责任。
(3)教师在一日活动时要严格按照教学要求保证幼儿的安全,不得让幼儿离开教师视线范围;对幼儿的操作活动,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教师的责任。
(4)老师撤离岗位、未按规定到岗、未按幼教中心布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视为本教师工作失职。
(5)如发现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应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儿到医院救治。如未及时救治造成幼儿伤害加剧或出现严重后果的,第一发现人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处理。(https://www.daowen.com)
(6)后勤人员应做好幼教中心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幼教中心的校舍、围墙、设备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做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主管领导,并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的,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7)若保健部门对食堂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幼中毒事件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管理者的责任。
(8)幼教中心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9)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师生安全。
(10)园内各部门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五分钟之内逐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