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健康伦理的基本原则
公共健康伦理学致力于为公众健康实践中的伦理冲突提供理论分析和指导,因而公共健康伦理学除遵守一般的生命伦理学的核心原则以外,还必须考虑到公众健康涉及的群体性特征和公共利益。为此,我们在参考和比较了国内外不同的公共卫生伦理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基于中国传统和谐思想的公共健康伦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共利益与个体自由兼顾
公共健康致力于促进全社会的健康水平,它的目标群体是社会大众。当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到“公共善”的问题。但这并不等于不考虑个体自由。比如,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时期,如果有人被怀疑带有SARS病毒需要暂时隔离,这种在特定时间、特定情况下对个人自由的限制是可以得到伦理辩护的。但这种干预当且仅当被证明对于预防或减轻特定的疾病流行是有效的情况下才是可以得到辩护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共健康干预行为的后果是不可知或不确定的,我们则倾向于不采取干预行为,以确保个体的基本自由权利得到尊重。
(二)公正与效率并重
社会公正是公共健康政策的伦理基石。公共健康的公正涉及分配公正、程序公正、回报公正和补救公正。分配公正考虑的是如何公正地分配资源、服务、受益和负担。程序公正旨在保护我们所采取的决策和行动的道德正当性。回报和补救公正强调的是对为了公共利益作出牺牲的个体的恰当补偿和回报。但在公共健康中人们最关心的还是卫生资源的分配的公正。比如,在国家医保体系的建构和医保项目的评估中,一方面,要考虑到社会公正,兼顾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的人在优质医疗资源上的可及性;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经济的可承受能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https://www.daowen.com)
(三)尊重隐私与透明兼顾
传染病是公共健康和个体健康的大敌。一方面,艾滋病、肺结核、乙肝等仍然是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存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社会对艾滋病患者和乙肝患者在就医、就学、就业中的歧视也不可忽视。在预防传染病大规模暴发和传播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保护患者的隐私,注意不能给患者带来精神上的负担;另一方面,涉及公共卫生的部门要向患者解释报告疾病的必要性,及时掌握疫情并向公众通报,负责任地做好防范与控制。
(四)共享、共济与共存原则
在全球化的今天,公共健康伦理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必须考虑到在抵抗疾病的过程中,人类属于同一个命运共同体。人类共享着同一个基因组,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遇到重大疾病传播的时候只有共济才能共存。比如,在SARS和埃博拉出血热(EBHF)的暴发过程中,各个国家的科学家和世界卫生组织共享科学知识和信息,协作攻关,共同应对,充分体现了人类共享、共济与共存的伦理原则。
公共健康伦理学以实践中所遇到的伦理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因此,离不开对实际问题的调查与分析。在这个意义上,公共健康伦理学与其他应用伦理学一样,属于实践的伦理学。尽管我们总结了一些分析公共健康伦理问题的基本原则,但是在实际问题的分析中,并不能简单地将其看作伦理原则的应用。由于公共健康的伦理问题涉及面很广,有些问题涉及不同的学科,因此,需要通过跨学科的合作进行研究。比如,关于医疗资源分配中的伦理问题,不仅需要开展规范分析,还要对具体问题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有些问题还必须深入具体的语境和场景中进行案例分析。此外,由于公共健康伦理问题并不是我们国家所特有的现象,有些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比如,严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问题,在研究中还需要考虑到全球健康伦理甚至政治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