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事法律关系
医事法律关系是指按社会分工而掌握医疗技术且为社会认可的专业人员为有就医需求者提供该服务,形成并透过双方表面而凝聚于其背后的具有法律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具有的特点主要为:其内容体现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主体的多重性,包括政府机构、医患双方、社会组织在内的多方主体;关系的复合性,其中既有社会公益信托关系,又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契约的特殊医疗服务关系,还有行政关系;客体的复杂性,作为主要客体的诊疗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一定的局限性、高度风险性、损害的伴随性、条件或载体的难控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