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元丰三年 庚申(公元1080年)

神宗元丰三年 庚申(公元1080年)

陈襄卒 陈襄(1017—1080)曾历任朝官,于所到之处兴办学宫,亦曾浚通河渠以利民国,然反对王安石“青苗法”。于管勾国子监期间,推荐程颐入太学任职。依《周易》、《中庸》而解儒学学理,以“诚”为最高范畴。认为“诚”既是立身行事的根本,也是“博深”、“精致”的宇宙本体。主张“不先利而后义”,为北宋理学先驱者之一。与同乡陈烈、郑穆、周希孟为友,同称为闽中四先生。在福建、江浙一带均有影响。卒后葬于常州宜兴县永定乡蒋山。有《易义》、《中庸义》、《古灵先生文集》等。《宋元学案》为列《古灵四先生学案》。卒年据孙觉《古灵先生墓志铭》。

[文献] 《宋元学案》卷五《古灵四先生学案》:“是时,学者方溺于雕篆之文,相高以词华,所谓知天尽性之说,皆指以为迂阔,而士亦莫之讲也。先生独有志于传道,与其同里陈烈、郑穆、周希孟者为游,气古行高,以天下之重为己任。……而闽海间遂有‘四先生’之目。……以进士为浦城簿。……首兴学宫,为诸生讲学,从之者五百余人。……以迁为仙居令,……先生之兴学宫、课诸生如浦城。……迁著作佐郎、知河阳县,……先生之兴学宫、课诸生如仙居。……(富公)入相,荐为太常博士,召试秘阁校理,寻判祠部。……已而以祠部员外郎知常州,复兴学宫、课诸生如河阳。……于是毗陵之盛,拟于湖学。……入为三司判官,使辽。寻修起居注,知谏院,管句国子监等。先生荐可为太学师长者四人,小程子其一也。……王荆公执政,行新法,先生力言青苗不便,……先生乞出,遂知陈州。未朞,移杭州。先生以杭之学校不兴,复修筑聚讲如常州,且修六井水利。已而复知陈州,其讲学如杭州。……元丰二年,判尚书都省。……次年,卒。妻子问遗言,索笔书‘先圣先师’四字。赠给事中。其后累赠少师,谥忠文。所著书有《易义》、《中庸义》、《古灵集》二十五卷。……祖望谨案:……闽海古灵先生于安定盖稍后,其孜孜讲道,则与之相埒。……于时濂溪已起于南,涑水、横渠、康节、明道兄弟亦起于北,直登圣人之堂。古灵所得虽逊之,然其倡道之功,则固安定、泰山之亚,较之程、张,为前茅焉。”宋孙觉《古灵先生墓志铭》:“庆历二年进士及第。……(元丰)三年卒于京师,享年六十有四。……以元丰四年葬于常州宜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五二集部别集类:“《古灵集》二十五卷,宋陈襄撰。……叶祖洽作行状,称襄于六经之义自有所得,方将营一丘之地,著书以自见其志,志竟不遂。故其生平所作文集止二十五卷。与今本卷数相符。……(李)纲序称其性理之学庶乎子思、孟子,其言太过。至谓诗篇平淡如韦应物,文词高古如韩愈,谕事明白激切如陆贽,虽亦稍觉溢量,然核其所作,固约略近之矣”。另可参见《宋史》卷三二一、《续资治通鉴》卷五七、卷六七、陈晔《古灵先生年谱》,叶祖洽《古灵先生行状》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