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兴业银行的纸币发行

二、浙江兴业 银行的纸币发行

浙江兴业银行从1908年开始发行纸币,到辛亥革命时总共仅发行了80万元。民国成立后,袁世凯政府发布《取缔纸币条例》,要求各银钱行号停发纸币,同时推行领用券制度,即各商业银钱行号向有发行纸币特权的中国银行(后加交通银行)领用纸币。1915年5月,浙江兴业银行首先与中国银行订立了领券合同。其合同要点为:

一、浙江兴业银行(简称浙行)向中国银行(简称中行)领用十元、五元、一元面额兑换券共计100万元。

二、领用的中行钞票封存于中行库内,由浙行须用时,随时陆续向中行领用。

三、浙行在陆续领用兑换券时,应向中行交付保证,保证为现金六成、中央公债券一成。所交保证现金,浙行不得动用,但中行付给浙行年息二厘半。

四、交付中行以外的其余三成发行保证,由浙行自备存库,但由中行派员点验办理。

五、两行在各自应用的兑换券上加有各自暗记,以便区别。

六、两行所发兑换券遇客户兑现时,应予互相收兑,每日交换冲抵。

七、合同期满后浙行应将所有暗记券交还中行。

领券以后,浙江兴业银行停止了本行的钞票发行。此后浙江兴业银行业务发展很快,资本额不断增加。银行初办时定资本100万元,开业时只实收四分之一,到1918年已收足100万元,1920年增资至250万元,至1931年已收足400万元。实际上,1920年增资时已感从中行领券不敷使用,遂再向政府申请发券。于是从1921年起,浙江兴业银行二次自行发钞,直至1935年国家实行法币制度,才停止发钞。

表34 浙江兴业银行历年发行纸币统计表

图示

①又有资料记载,1924年12月发行兑换券仅167140元。
②又有资料记载,1925年12月发行兑换券为2813730元,相去100万元。

续表

图示

①1935年11月中国银行接收其发行时,该行纸币流通额为9448773元,而该行营业报告所列发行额为10420000元,两者相差971227元,系同业已领尚未发出的纸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