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商业储蓄银行的纸币发行
四明商业储蓄银行通常简称“四明银行”,由浙江宁波帮的钱业商人创设。浙江籍工商业者早在清代中后期已经在上海有了相当的发展,其钱庄的汇划业务对业务范围和地域的扩展起了相当大的使用。宁波商人在上海的业务涉足商业、船业、纺织业、面粉业等,范围很宽,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加大。光绪三十四年,宁波帮钱庄业人士合伙创办银行,即以宁波名山四明山为名。总行设在上海,第一任总经理陈熏,协理虞洽卿。资本总额定为上海规银250万两,实际只收足75万两即行营业,因当时清政府度支部尚无收足定额四分之一方准开业的规定。
1920年,该行在上海北京路、江西路口转角处购地自建行屋,1921年9月落成后即迁入新址营业。1931年5月修正章程,将资本改为银元制,改实收资本为大洋225万元。1933年4月,该行业务日益发达,遂呈准国民政府财政部,在上海南京路设立四明储蓄会,将总行内原设储蓄部归并该会。四明银行是民国时期重要金融机构之一,所谓“小四行”[105]的重要成员行。
1935年11月法币政策实施,该行纸币发生挤兑,国民政府命令该行原有商股按一五减值,仅折为法币337500元,另由财政部加入官股3662500元,四明商业储蓄银行完全被政府控制。
四明银行光绪三十四年8月创办时即禀准度支部、农工商部发行上海通用银元兑换券,并在总行内另设专库办理兑换券准备金事宜。该行并未发行过银两票,仅发银元票一元、二元、五元、十元四种兑换券,然后折为银两记账。1909年该行发行纸币总额为19万元。一直到1918年,纸币发行量始终维持在19万元,1922年增加为500万元,1928年时增加到647万余元。截至1935年11月3日法币政策实施后取消该行纸币发行权,发行额已达1922万余元之巨。
表35 四明银行历年纸币发行数额表 单位: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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