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业银行的纸币发行

四、中国实业 银行的纸币发行

中国实业银行由清末民初著名政治家熊希龄、状元实业家张謇等人为推动振兴实业而创办。额定资本2000万元,官商各半。官股最初由财政部指令中国银行陆续拨付,商股由招募北方及两淮盐商和两淮商埠商人认购。中国实业银行于1919年4月成立,总行设于天津。到1923年,该行资本实收460余万元,其中官股仅40万元,所谓官商合办实则成为商办而官方仅为附股而已。1932年总行迁于上海,改为总管理处。1935年法币改革时,国民政府强行加入官股5135000元,连同商股6865000元,合计资本1200万元,1945年1月财政部撤出官股,该行仍恢复商股商办性质。

总管理处设于上海后,业务蒸蒸日上。该行业务除经营普通商业银行存放业务外,还先后设有储蓄部、保险部(永宁保险行)、信托部、货栈部,在旧中国金融界中颇有影响。此外,该行还享有代理国库和发行银行兑换券和实业流通券的特权。

中国实业银行从1920年开始发行纸币,为了防止滥发,特拟订《中国实业银行发行兑换券限制办法》,计六条,经国务会议批准公布施行。规定兑换券的印制、封存、启封、发行数额以及发行会计等均须由政府核准或检查,政府为了便于对银行发行业务监督检查,派员驻行。

中国实业银行从成立到1935年的17年中,先后呈准印制钞票的次数有10次。

表36 中国实业银行历年纸币发行统计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①据《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记载,该行1934年纸币发行额为42898735元。

该行发行的实业流通债券,其性质与纸币无异,故一向被列入该行发行额内并计。1926年全部收回销毁。

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中国实业银行等八家商业银行的纸币发行权被取消,该行所有发行业务包括其纸币和发行准备等,经国民政府指定由交通银行接收,从此结束了该行发行纸币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