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实行郡县征兵制,征点对象比较单一,基本上以编户齐民为主。秦汉时期的兵役制度变化较大。在四百多年的时间内,除主要实行征兵制与募兵制外,同时还先后采用过谪戍制、刑徒兵制等集兵方式。当时有受命从军、召募从军者,还有私装从军者。由于集兵方式多样,因此,边防士伍的成份也就较前复杂,它既有编户农民、良家子,也包括谪民和刑徒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