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副食

(三)副食

这里主要介绍食盐和生活必备的副食品。

秦汉时期,士兵的食盐由国家供给,这已为定论。据云梦秦简:当时自上造以下的吏卒,每餐供“图示(粝)米一斗,有采(菜)羹,盐廿二分升二。”[38]这是秦代士卒有食盐供给的例证。汉代也不例外,前引《汉书·赵充国传》说:“士卒万二百八十一人,用谷月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斛,盐三百八斛。”在将吏上奏中,把食盐和粮谷并列,说明盐也是军队的生活之不可缺少者。居延新、旧汉简中,有关盐的记录不少。例如:

凡吏卒十七人,凡用盐三斗九升,用粟五十六石六斗六升大(254.25)

出盐二石一斗三升,给食戍卒七十一人,二月戊午□□□□(136.31)

第九鄣卒九人,用盐二斗七升,用粟三十石(286.9)

□五升,官卒十一人盐三斗三升……(E·P·T53:1—321)

□十二月食盐皆毕已,敢言之(E·P·T52:1—824)

食盐的供给标准,通常每人每月三升,这也在居延汉简中可以得到清楚反映,如:“鄣卒□□,盐三升,十一月庚申自取。”(266.12)“鄣卒张竟,盐三升,十二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一月庚申自取。”(203.14)“鄣卒李就,盐三升,十二月食三石三斗三升少,十一月庚申自取。”(254.24)这些简文所示,与赵充国上奏时的计算标准完全相合。

制盐业在秦汉时期,已成为重要的手工业部门。从经营情况考之,秦至西汉前期,既有包商制,也有汉廷(包括王国)自办制。自汉武帝到西汉末年,主要实行盐铁官营。而东汉和帝之后乃行征税制。就总体而言,特别是在汉武帝盐业官营期间,军队士兵的用盐当是有保障的。

除食盐之外,秦汉政权对士兵是否还有其他副食品的供给?查考历史文献,对此记载不多。但从一些简牍资料来看,回答是肯定的。如据秦简《传食律》载:“御史卒人使者,食粺米半斗,酱驷(四)分升一,采(菜)羹,给之韭葱。”就是说,御史的卒人出差,每餐粺米半斗,酱四分之一升,有菜羹,并供给韭葱。军队士兵的副食供应情况,我们从中可以得到启示。又居延汉简云:“第四隧长□之菜钱二百一十六,又肉钱七十,凡二百八十六。第一隧长万年菜钱二百一十六,□□□百□钱。”(159.4)这里不仅提到了主要的副食品“肉”,还讲到某某的“菜钱”多少问题,可见,部队的某些副食也为“官给”,此当无疑。

在秦汉时期,副食品的种类已经很多。大致可分为肉食、蔬菜及调味品等几大类。

肉食类:见于记载的主要有马、牛、羊、猪、狗、鸡等。但马为当时的“甲兵之本”,不轻易被食用,而牛是耕作的主要动力,往往也为官府所禁止宰杀。故军队和民间所食的肉类,主要是羊、猪、狗、鸡诸类。边防士兵也是如此。这从居延汉简记录士卒“取肉名”单和各种下水中,可以得到实证。[39]此外,还有鱼。据汉简记载:“子阳车大穿缸子阳欲得鱼数十谛自详之苇席四枚鱼皆中数大鱼。”[40]尽管北境不同于江南,但边兵也有鱼食。

蔬菜类:据文献和考古资料,当时蔬菜品种可考者有:葵、芹菜、芜青、芥菜、芋头、韭葱、瓠瓜、萝卜、黄瓜、豆芽等等。边境地区,蔬菜的食用较内地困难。据《居延汉简》所示,北境边兵常食的蔬菜主要是韭、葱、芜青、大芥等。而且一般士兵肉食较少,多以素食为主。

调味品:据记载,当时有鼓、桂、姜、酱等。见《居延汉简》:“桂十二,胡豆三,图示十七。”“姜二升,直(值)图示。”[41]这方面,可能会因具体情况不同而有别,并非所有的士兵皆经常有保障。

副食品的供给办法,文献记载不明。中央军、地方军的供给问题,待考。至于边防军的副食品供应,似乎主要是通过购买和自产这两个渠道。居延汉简中,有关购买上述副食品的记载不少。例如:(https://www.daowen.com)

·受甲渠君钱千

出二百五十买羊一

出百八十买鸡五口

出七十二买骆四头

出百六十八糧米七斗

出百卅沽酒一石三斗

出钱百七十,买脂十斤。[42]

·凡出八百六钱今余钱二百。[43]

此外,汉简中还有所谓“头六十,肝五十,乳二十,肺六十,迹二十,舌二十,胄百□百钱,颈十钱,界十,宽三十,心三十斤……”的简文。购买这些肉食品包括一部分蔬菜的钱,有人说:这是由“官卒的俸钱”支付,看来,似乎不确。我们认为,边防兵的伙食费用,通常是由大司农系统,即国家财政来解决的。当时国家向“编户民”征收各种名目的税收,有相当一笔数字是用在养兵的开支上。可惜困于史文简缺,对士兵的伙食标准问题,目前难于详论。

为保证副食品的供应,除国家出钱由军队购买外,通过士兵自行生产的情况也为常有。如据汉简:有“雄鸡一,雌鸡二”的记载,这大概就是边兵豢养家畜的实录。士兵从事畜养和种植的简文还有:

城官中亭治园条,韭三畦,葱二畦,葵七畦,凡十二畦,共□多过条者勿减。

□□□鄣卒,一人守园,一人吏养,一人助园,二人马下,一人治计,一人削工,一人取狗湛。

八月丁丑鄣卒十人,其一人守园,二人下马,一人吏养,一人守邸,一人使,一人取狗湛,一人守园,一人治计,一人助。[44]

简文所说的“养”为炊食;“守园”为看管园中的蔬菜;“守邸”即看管邸阁存放的粮用、衣物;“助园”是在园中干活;“马下”为养马工作;“治计”为负责帐目和簿记;“削工”为修治工具等事;“狗湛”即狗粪。其他简文,字义明确,无需赘言。汉廷利用边兵士卒从事治园、种菜,这当然是一封建的超经济强制,但通过他们自己动手,也有助于增加菜食,改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