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繇役种种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繇役种种

“按汉世力役非一,姑举此数条,以见役法之例。”

这是《西汉会要》卷三七泛役条下所作的按语。所谓力役就是繇役,所谓非一就是众多。那么汉世究竟有些什么繇役呢?

《汉书·娄敬传》:“娄敬齐人也,汉五年戍陇西,过雒阳,高帝在焉。敬脱挽辂见齐人虞将军曰,臣愿见上言便宜。”注引苏林曰:“辂音冻洛之洛,一木横遮车前,二人挽之,一人推之。”

《汉书·晁错传》错上书文帝曰:“陛下幸忧边境,遣将吏发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令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关于“一岁而更”师古注曰:“更谓易代也,音庚,又读如本字。”

《汉书·盖宽饶传》:“宽饶为人刚直高节,志在奉公。家贫,奉钱月数千,半以给吏民为耳目言事者。身为司隶,子常步行自戍北边。”注引苏林曰:“子自行戍,不取代。”《通鉴》卷七秦二世元年:“是时发闾左戍渔阳。”注曰:“晁错曰,秦以谪发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索引》曰,闾左谓居闾里之左也,秦时复除者居闾左,今力役凡在闾左者尽发之也。又云,凡居以富强为右,贫弱为左,秦役戍多富者,役尽兼取贫弱而发之也。”

《通鉴》卷一三汉高后五年:“初令戍卒岁更。”注曰:“秦虐用其民,南戍五岭,北筑长城,戍卒连年不归而死者多矣,至此始令一岁而更。”

《通鉴》卷三〇汉成帝河平三年:“河复决,……复遣王延世(等)……作治,六月乃成,……治河卒非受平贾者,为著外繇六月。”注“苏林曰,平贾,以钱取人作卒,顾其时庸之平贾也。如淳曰,《律说》,平贾一月得钱二千;又《律说》,戍边一岁当罢,若有急当留守六月,今以卒治河之故,复留六月。孟康曰,外繇,戍边也,治水不复戍边也。师古曰,如、孟二说皆非也,以卒治河有劳,虽执役日近,皆得比繇戍六月也;著,谓著簿籍也。”

总上可见汉世繇役有戍边一种,又名为“外繇”。秦时戍期几无限制,因而戍卒伤亡很多,这从《汉书陈胜传》所载陈胜与戍卒语中,亦可看出。汉戍期一般为一年,期满更代,必要时亦得延长半年。娄敬以齐人而戍陇西,可见戍程之远。至于挽车而行,这又是戍卒生活的点滴了。戍卒有由特定人物充任,如谪吏、赘婿等等,有时则为一般人民之应服役者。

《汉书·萧何传》:“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何独以五。”师古曰:“繇读曰徭,徭役也。”又曰:“出钱以资行,他人皆三百,何独五百。”

《汉书·贾谊传》谊上书曰:“今淮南地远者或数千里,越两诸侯而县属于汉,其吏民繇役往来长安者,自悉而补,中道衣敝,钱用诸费称此,其苦属汉而欲得王至甚,逋逃而归诸侯者已不少矣,其势不可久。”关于“自悉而补”,注引应劭曰:“自悉其家资财补缝作衣。”师古自注曰:“悉,尽也。”

《汉书·魏相传》:“(相为河南太守,)人有告相贼杀不辜,事下有司。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遮大将军(霍光,)自言愿复留作一年,以赎太守罪。”关于“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师古注曰:“来京师诸官府为戍卒,若今卫士上番,分守诸司。”

《通鉴》卷二八汉元帝初元三年:“长信少府贡禹上言,诸离宫及长乐宫卫,可减其太半,以宽繇役。六月诏曰,朕惟图示庶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业之作,卫于不居之宫,恐非所以佐阴阳之道也,其罢甘泉、建章官卫,令就农。”

这又是说两汉繇役当中有繇京都一种,这种繇役包括为首都诸宫卫士及中央各机关卫卒等工作,繇期一般也是一年,必要时似亦可延长,服役人的衣物钱用似皆自备,负担亦颇不轻。此外据贾谊书言,当时王国人民,似无此种繇役。

《通鉴》卷一八汉武帝元光五年:“诏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注引师古曰:“阻险所以为固,用止匈奴之寇。”又引贡父曰:“治险阻者,通道令平易,以便伐匈奴。”《通鉴》卷三七王莽始建国二年:“(击匈奴,)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转输衣裘兵器粮食,自负海江淮至北边,使者驰传督趣,以军兴法从事。”

《通鉴》卷四三东汉光武建武十七年:“徵侧等寇乱连年,诏长沙、合浦、交趾具车船,修道桥,通障谿,储粮谷,拜马援为伏波将军(击之)。”

《通鉴》卷五二东汉顺帝永元二年:“象林蛮区怜等攻县寺,杀长吏。交趾刺史樊演发交趾、九真兵万余人救之。”

据此可见汉世繇役又有随军征战以及与此俱来的种种事务。

《通鉴》卷一八汉武帝元光三年:“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汛郡十六,天子使汲黯、郑当时发卒十万塞之。”六年:“大司农郑当时言,穿渭为渠下至河,漕关东粟径易,又可溉渠下民田万余顷。春,诏发卒数万人,穿渠如当时策,三岁而通,人以为便。”(https://www.daowen.com)

《通鉴》卷二七汉宣帝五凤四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言,……故事漕山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上从其计。”

《通鉴》卷七七魏元帝景元元年:“吴都尉严密建议作浦里塘,群臣皆以为难,卫将军濮阳兴以为可成,遂令诸军民就作,功费不可胜数,士卒多死亡,民大愁怨。”

总上所述,治河、穿渠、转漕、运输、作塘也是汉世繇役的一种。

《西汉会要》卷四七泛役条:“惠帝三年,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五年,复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

《通鉴》卷一八汉武帝元光五年:“(既通夜郎)以为犍为郡,发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群柯江,作者数万人,士卒多物故,有逃亡者用军兴法诛其渠率。”

同纪元朔元年:“使苏建兴十余万人筑朔方城,复缮故时蒙恬所为塞,因河为固,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钜万,府库并虚。”

《西汉会要》卷四七泛役条:“哀帝建平二年,葬帝太后定陶。发陈留、济阴近郡国五万人穿复土。”

《通鉴》卷三八王莽地皇元年:“莽起九庙于长安城南,……博徵天下工匠,……卒徒死者万数。”

据此说明,营城、修路、建筑陵庙,也是汉世繇役的一种。

《汉书·王温舒传》:“上方欲作通天台而未有人,温舒请覆中尉脱卒,得数万人作。”师古曰:“覆校脱漏未为卒者也。”

《西汉会要》卷四七泛役条:“武帝元狩三年,发谪吏穿昆明池。”师古曰:“吏有罪者罚而役之。”

《后汉书·梁冀传》:“又起菟苑于河南城西,经亘数十里,发属县卒徒缮修楼观,数年乃成。”

《通鉴》卷七八魏元帝景元四年:“会吴主遣察战邓荀至交趾,荀擅调孔爵三十头送建业,民惮远役,因谋作乱。”

《太平御览》卷四二六清廉下条引《广州先贤传》曰:“疏源……南海人,出给郡役,为户曹佐。”

这又是各种各样的其他汉世繇役。

总上所说,可见汉世繇役形形色色,种类颇多。以上的列举,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

又从以上所引材料当中,还可看出其中有些繇役是发自中央,是国家繇役。有些是发自州、郡和县,是地方繇役。此外《后汉书·韩康传》有亭长发人牛修道桥记载。是汉世上自中央下至郡县以至县下机构,只要需要,都可兴役使民。而人民负担之重也就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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