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役方式
《汉书·昭帝纪》元凤四年:“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注引如淳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也。贫者欲得顾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
《后汉书·明帝纪》:“又发天水二千人,复是岁更赋。”注曰:“更谓戍卒更相代也,赋谓雇更之钱也。”
《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四年:“诏以三辅比遭寇乱,人庶流冗,除三年逋租、过更、口算、刍稿。”注引《前书音义》曰:“天下人皆戍边三日,不可人人自行,行者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言过其本更之日,故曰过更。”(https://www.daowen.com)
据此可知,汉人服役方式计有两种:一种是亲身自往役作,卒更属之;一种是出钱雇人代理,践更、过更属之。至于什么叫做更赋,为何称为过更,引文亦有明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