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的置罢与命名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县的置罢与命名

《后汉书·光武纪》建武六年:“六月辛卯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并合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于是条奏并省四百余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

《三国志·吴书·贺齐传》:“(建安)十三年迁武威中郎将,讨丹阳黟歙,时武强、叶乡、东阳、丰浦四乡先降,齐表言以叶乡为始新县。”

《通鉴》卷四二东汉光武建武八年:“(封窦融)弟友为显亲候。”注:“《郡国志》汉阳郡有显亲县。贤曰,……帝置显亲县以封友,褒显窦氏有孝文皇后之亲也。”

《通鉴》卷八一晋武帝太康四年:“新沓康伯山涛薨。”注:“魏明帝景初三年以辽东东沓县吏民过海居齐郡界者,立为新沓县。”

《太平御览》卷二五六良刺史上:“晋桓尹……迁都督江州、荆州十郡、豫州四郡军事江州刺史,伊到镇,以边境无虞,宜以恤养为务,乃上疏……宜并合小县。”

同书卷三三一备边引《后汉书》曰:“马援奏上西于县户有三万二千,远界去庭千余里〔庭,县庭也。〕,请分为封溪、望海二县。许之。”(https://www.daowen.com)

总上可见,关于县的置罢,有的说“条奏”,有的说“表言”,有的说“帝置”,有的说“上疏”等等。所有这些字眼都是表示要由君主决定。置罢县既然都要君主决定,置罢郡则更可想而知,所以汉武置朔方,汉元弃珠崖,都博访众意,然后决定,这又说明郡之于县就更加重要了。反之,乡的置罢,因为地位较县为低,似可不经君主而郡可径行决定。(详乡文)

《三国志·吴书·孙权传》黄龙三年:“由拳野稻自生,改为禾兴县。”

同传嘉禾三年:“诏复曲阿为云阳,丹徒为武进。”

“诏复”固然表明县名更改系由君主决定;即是由拳改名,也是孙权所定。据此,是县名更改也是取决君主,臣下无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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