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计人员
《汉书·朱买臣传》:“初买臣免待诏,常从会稽守邸者寄居饭食。拜为太守,买臣衣故衣,怀其印绶,步归郡邸。直上计时,会稽吏方相与群饮,不视买臣。买臣入室中,守邸与共食。食且饱,少见其绶〔师古曰,见,显示也。〕。守邸怪之,前引其绶,视其印,会稽太守章也。守邸惊出语,上计掾吏皆醉。大呼曰,妄诞耳。守邸曰,试来视之。其故人素轻买臣者入视之,还走疾呼曰,实然。坐中惊骇。白守丞,相推排陈列中庭拜谒,买臣徐出户。”关于“白守丞”注曰:“服虔曰,守邸丞也。张晏曰,汉旧,郡国丞、长吏(鸿年按,根据以下引文,此吏字应作史。)与计吏俱送计也。师古曰,张说是也,谓之守丞者,系太守而言也”。
《汉书·王成传》:“后诏使丞相、御史问郡国上计长吏、守丞以政令得失”。注引刘攽曰:“长吏、守丞,吏当作史。郡使守丞,国使长史,皆一物也。故总言郡国上计长史、守丞。《后汉书·百官志》,诸侯王相如郡守,长史如郡丞。”
《后汉书·百官志》司徒条注引《汉旧仪》曰:“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鸿年按,守字下脱一丞字。)
同志司空条引《汉旧仪》曰:“御史大夫敕上计(守)丞长史曰,……守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鸿年按,守下又脱一丞字。)
总上可见,上计人员当中有守丞和长史。当时郡国并行,守丞即郡丞,是郡官;长史是国官,地位与郡丞相同;所以引文当中,总是把他们同列并举,放在一起。
《后汉书·应奉传》注引谢承书曰:“奉少为上计吏,许训为计掾。”关于此事,刘攽释之曰:“奉少为上计吏,许训为计掾。案吏当为史。总而言,掾、史皆吏,别而言之不同。上计,有史有掾也”。
《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引《原别传》曰:“为郡所召,署功曹、主簿。时鲁国孔融在郡,教选计当任公卿之才。乃以郑玄为计掾,彭璆为计吏(鸿年按,吏当作史。),原为计佐”。(https://www.daowen.com)
据此,上计人员除守丞、长史之外,还有计掾、计史、和计佐。《汉书·朱买臣传》:“后数岁,买臣随上计吏为卒,将重车至长安。诣阙上书,书久不报。待诏公车,粮用乏,上计吏卒更乞匄之。”关于“为卒将重车”师古注曰:“买臣身自充卒,而与计吏将重车也。载衣食具曰重车。”这又表明,上计人员除前述种种人物之外,仍有“将重车”服贱役的卒。
必须指出,以上所有说明守丞、长史入京上计的材料,引自《前汉书》的固然说的是前汉的事,引自《后汉书》的说的也是前汉的事,而后汉史料却无说明守丞、长史入京上计者。如果史料能够反映实况的话,是后汉守丞、长史已不入京上计了。《汉书·朱买巨传》注引张晏曰,“汉旧郡国丞长吏(鸿年按,吏字应作史)与计吏俱送计也。”郡国二字之上,张氏标出旧字,可能就是为此。后汉守丞、长史既然已不入京上计,从而后汉计务就完全由计掾、计史与计佐等担任了。计掾、计史、计佐是从何而来的呢?
《后汉书·皇甫规传》:“郡将(鸿年按,即郡守)……举规上计掾。”
《后汉书·公孙瓒传》:“为郡小吏,……举上计吏,太守刘君坐事槛车徵,官法不听吏下亲近,瓒乃改容服,……御车到洛阳。”
《三国志·魏书·王肃传》注曰:“贾洪……建安初仕郡,举计掾。”
总上可见,计掾等职均由郡守举任。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和郡守之间也存在着一种休戚与共的关系,以至为郡守而牺牲自己。此外从引文中还可看出,充任计吏的,无官的平民可以,其他郡吏也可以。决定之权,仍在郡守。《太平御览》卷二五〇司隶校尉条引《列异传》曰:“故司隶校尉上党鲍子都,少时(为)上计掾。于道中遇一书生独行,时无伴,卒得心痛。子都下车为按摩,奄忽而亡,不知姓名。……(子都)祝之曰,……今使命不获久留。”又同书卷四〇三道德条引《会稽典录》曰:“(计吏郑)宏谢(郡守)曰,过奉显使,无光国之美。”据此,是计吏又系郡国派往中央的使者。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中央认为派遣计吏入京上计的地方首长行为不轨时,他就可以扣留来使(计吏)兴兵讨伐。《三国志·魏书·刘劭传》载:“时公孙渊受孙权燕王之号,议者欲留渊计吏,遣兵讨之”。就是一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