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皇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 皇族

在君主专制政体下,皇帝法定为一切权力的核心。皇族的成员是根据其与皇帝血缘的亲疏划分等级,享有程度不同的特权。从而,皇帝及其宗室就构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享有特权阶层中的最重要的家族。

既然嫡庶之分和血缘亲疏关系着皇位的继承和特权的分配,那么,皇室宗亲的籍簿就成为极其重要的政治、经济记载。汉魏期间,九卿之一的“宗正”,就专职掌管“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和各“宗室亲属远近”,[51]并且按规定每年都要整理一次“诸王世谱差秩次第”,[52]各郡国也要每年“因计上宗室名籍”。[53]两晋时期,宗正负责统理“皇族宗人图牒”。[54]北魏景明(公元500~503年)初颁布后《职员令》规定:宗正少卿“用忠懿清和,识参教典者。先尽皇室,无则用庶姓”。[55]南朝梁武帝规定宗正卿一职,由皇帝宗室成员担任,其职责就是主管皇室和外戚的籍簿。[56]北齐时,和北魏一样设宗正卿和宗正少卿各一人,改宗正卿为宗正寺卿,职掌不变。[57]

重视皇室宗亲籍簿的整理和掌管,既是为了特权的“合理”分配,更是为了防范非皇族的成员和皇室成员对特权,尤其是对皇权的“非理”窥觊。但是,东汉中叶以来,从官僚起家的大族豪强和边境少数族贵族势力的迅速发展,突破了刘氏家族独霸天下的格局,加上名教传统观念(包括“家天下”、“嫡长子继承制”、“皇位世袭制”等观念)的动摇,从而使各大家族之间、家族内部成员之间,在才能、实力与特权分配上不相称的矛盾,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王国林立、各家族纷争和皇室内讧的根源。这里仅谈皇族皇室内讧问题。

曹操有25个儿子。开初喜爱曹冲聪慧,不幸早死;后爱曹植机敏,数度萌发传位之意。终囿于嫡长子继位的传统,把魏王兼汉丞相的大权传给了曹丕。曹丕继承其父的霸业,终于摆脱了汉朝是刘氏“家天下”的观念束缚,以“汉行气尽,黄家当兴”[58]为借口,代汉称帝。这时,皇权强盛,军政一统,令行禁止。以曹氏、夏侯氏[59]执掌军权,平抑豪强,而在防范宗王方面,其用功也极深。

曹丕称帝后,封诸弟为王公,并置官吏兵卒。但是,王国的僚佐,“皆贾竖下才”;[60]兵卒则非老即残,员数不超过200人;又专门设督辅监国官员,负责伺察王公的言行;还规定王公兄弟之间不准来往,甚至游猎也不许离开“王都”30里。总之,藩国空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魏文帝对他那位有可能攫取皇位的同胞兄弟曹植,控制得尤其严格:官吏兵卒更较诸王国“复减其半”;[61]在11年中,易地徙封3次,使他虽居外地也不得安稳;甚至防范严密,如同囚徒,以至曹植等王侯“思为布衣而不可得”。[62]有人认为,由于曹魏“内无深根不拔之固,外无盘石宗盟之助”,[63]致使军国大政,终于为司马氏所篡夺。

司马炎代魏后,鉴于曹魏苛待皇族,禁锢宗亲,致使皇室孤立,终丧国柄,因此,从泰始(公元265~274年)初年,就“革魏余弊”,“并建宗室,以为藩翰”。[64]西晋初,武帝“思革覆车”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两项:一是在建国之初,分封宗室27王;二是任用宗王,出为重要州、镇的都督。两者之中,又以“宗王出镇”最为关键。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宗王出镇的有4人。到咸宁三年(公元277年),又对宗王出镇的办法进行了改革,即“移封就镇”,[65]如司马亮为镇南大将军、都督豫州诸军事,所以就移其封国扶风,改王汝南;司马伦督邺城守事,故移其琅邪王封,徙封赵王;司马辅监并州诸军事,故以渤海王移封太原王;司马伷在镇徐州,故以东莞王徙封琅邪王;司马骏镇关中,故以汝阴王移封扶风王。总之,以镇为本,徙国就镇。[66]同时,又规定根据封国所领户邑的多少,分为3等:大国置3军,5000人;次国2军,3000人;小国1军,1100人。当时,汝南、扶风、琅邪都是大国,[67]仅国兵就有5000人;还有属于都督所直接统率的为数更多的方镇兵。当时,封国本身虽大不过郡,但所都督的范围却很大,汝南王亮徙封扶风郡王,镇守长安,他的都督区就包括关中、雍州和凉州。晋武帝末年,全国共有都督区10个,宗王为都督的就占6个,特别是长安、邺城、许昌这3个大都督区,一直由宗王所控制。这种综合古代方伯制度和“宗王出镇”状况而制定的奇特政策,使宗王们既能理民事,又可手握重兵,雄镇一方,的确空前加强了作为全国第一家族司马氏的地位。但是,皇族内部以及诸宗王势力发展的不平衡,加上对权力再分配的强烈欲望,终于激发了“八王之乱”的大悲剧。当然,这个大悲剧的形成,也与晋武帝在荀勖、贾充等豪门大族的影响下,囿于嫡长子继承制的传统,明知“太子(司马衷)暗弱,恐后乱国”,[68]却硬把一个弱智儿推上皇帝宝座有关。

“八王之乱”后,皇族凋零,东晋皇室在流离转徙之余,皇权衰落,军国大事基本上为侨姓门阀王、庾、桓、谢所操纵,东晋建国之初,所谓“王与马,共天下”,正是说明从实力而言,河内司马氏已经难于维持全国第一家族的地位了,它只是居住在江东的南北门阀大族暂时拥戴的“共主”。其后,司马氏之所以仍然保有世袭皇位,仍然充当全国第一家族的角色,主要不是出于政治、军事实力,而是传统的社会影响;而且皇族以外的各大家族之间的争斗和力量消长,也有助于司马氏“共主”地位的长期维持。(https://www.daowen.com)

东晋末年,门阀贵族(尤其是侨姓门阀贵族)在带有世袭性政治、经济特权的腐蚀下,日益走向堕落,军事大权首先为兴起的侨姓庶族豪强所侵夺,终于导致刘裕称帝,取代东晋。

南朝宋、齐、梁、陈的建立者,彭城刘氏、兰陵萧氏和颍川陈氏,都算不上侨姓中的高门大族。[69]但其政权结构,表面上依然维持着以皇室为首的诸大族联合执政的形式。中央三省中的显贵官职,如中书监、令,门下侍中、黄门以及尚书令、仆、吏部尚书,除皇室成员外,多为王、谢等世族所垄断。而皇帝为了强化皇权,在中央,重用宗王,入辅朝政;同时,起用寒门庶士为中书舍人,参掌机要,用以约束担任宰辅的宗王和门阀大族。在地方,仿效西晋的方略,使宗王出督方镇;为了防范外藩跋扈,在方镇和重要州府,皇帝都要派遣亲信或庶族为“行事”、“典签”等官员,代行或者分掌其权,并负责监视宗王的言行。

重用宗王,是为了加强皇族的实力地位,使它稳固地成为凌驾于非皇族的一切门阀大族之上的第一家族的地位;而对宗王的控制、监视,似乎是接受了西晋宗王跋扈丧国的教训,使皇室有力量控制在藩宗王,以消除皇族内部尾大不掉的局面。当时,门阀趋于衰落,强化皇族地位已经不难做到,而由于皇位嫡长子继承制固有的弊端和宗王实力发展的不平衡,却无法阻止皇族内部争夺皇权、皇位的斗争,这种情况,在宋、齐两代显得特别突出。

从宋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太子刘劭杀文帝篡位开始,就拉开了皇族内部骨肉相残的序幕。刘劭即位后,杀叔父义恭12子和嗣王刘瑾、刘晔。此后,仅明帝刘彧就诛杀了孝武帝的4个儿子和他的5个弟弟中的4人。据清人赵翼统计,宋武帝(刘裕)9子、40余孙、六七个曾孙,“死于非命者十之七八,且无一有后于世者”。[70]萧齐建国后,继承了刘宋宗室内讧、骨肉相残的传统,尤其是齐明帝萧鸾,在位仅仅5年,高帝萧道成的19子,武帝萧赜的23子,除萧嶷一支外,几乎被他斩尽杀绝了。[71]

十六国北朝时期,多为少数民族贵族入主中原,皇族势力强大(除东魏、西魏时期的皇族元氏外,因为当权的高氏和宇文氏,已经实际上是“皇族”,高欢、宇文泰实际上是没有称“皇帝”的“皇帝”)。当时,各国的皇族,大多按其与皇帝宗亲亲疏,分封爵位,授给官职,执掌大小不等的军政实权;特别是军事大权,非皇族往往不得涉足。这点,孝文帝改革后的北魏也不例外。魏收(公元505~572年)作《魏书》,于北齐天保五年(公元554年)完成十志,距离孝文帝最后一次拟定官制(公元499年)已有50多年。他所撰《官氏志》,竟将北魏的职官体系和以拓跋皇室为核心的各部落按亲疏远近的氏族系统,联系在一起。说明北魏政权实行的,既不是秦汉时期的那种“官僚政治”,也不是两晋时期皇族与各大家族几乎并列的门阀制度,而是一种以皇室为核心、皇族为主体的具有浓厚鲜卑和鲜卑化特色的“官僚政治”。这种“官僚政治”,决定皇族成员享有的世袭政治、经济特权,对其他家族,尤其是非本“民族”的家族,仍具有极为强烈的排他性。当然,在这里我们还应考虑成书的北齐时期反汉化因素的影响,它可能扭曲或者部分扭曲了北魏后期汉化政策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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