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镇、戍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 镇、戍[205]

十六国北朝时,割据政权林立,军事对垒长期存在,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重兵屯驻之地,称为军镇、戍所。最早见之于记载的,可能是前赵(汉)建立的“杏城镇”。[206]其次,则是“三堡镇”,它建立于前秦。[207]后秦时,除杏城、三堡之外,还有安定、邢望、李润和岭北四镇。[208]大夏时,以城治民,“自(赫连)勃勃至昌、定世,类皆不置郡县,惟以城为主,战胜克敌,则徙其降虏,筑城以处之”。[209]因此,大夏的“城”,实质与“镇”无异;不过,除了屯兵战守外,还具有治民理政职能。

北魏前期,是军镇发展的鼎盛时期。严耕望对此进行过分类统计:①“不设州郡县地区之镇”17个,分布于北、西北边境地区,统治地区广大,而且大多数至北魏末年才改镇为州;②“与州并置且同治所之镇”12个,除平城镇为孝文帝迁洛后始置外,其余11镇都在太和中改为州;③“间于州郡间,自统土地人口,与州郡不同治的镇”22个,除4镇无考外,18镇中,11镇改为州,7镇改为郡,改置时间多在太和中,尤以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为多。[210]

上述51镇中,除“赤城”、“御夷”本为“一镇承替”;九原、柏壁于太武时改镇为州,河内镇文成帝时改为怀州;平城镇为迁洛后置;广昌、离石、枋头、宿豫4镇废改时间不明外,文成帝时(公元452~465年),北魏在其控制区内实际置有军镇42个;较之同时期置州25,[211]几乎超过近1倍。

其次,北方诸镇,外御柔然,内抚敕勒;西北诸镇以镇抚羌、胡为主要职能。诸镇既领兵,又治民,下无郡县,统领诸戍,如沃野镇之统高阙戍[212]即是。北方自西而东近2000里,置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6镇。或分为两大军区,每区3镇,以中间1镇置镇都大将,都督本区3镇。[213](https://www.daowen.com)

再次,北魏前期镇与州等而实际地位高于州,常以宗室诸王为镇都大将、镇大将。除有都将、副将以为助手,均开府置僚佐,其府属吏员有长史、司马、录事参军、功曹史、省事、户曹史、狱队尉、门士、外兵使及函使等;又有领兵军官:统军、军主、队主;镇下置戍,有戍主,或称戍将、军将,其地位相当于太守、县令。[214]

其四,除北、西北诸镇外,其他诸镇(尤其是大镇)多为孝文帝废改,“尤以太和十一年至迁都前后所废尤多”。[215]此后所剩诸镇,其镇将不兼刺史而带郡守,地位下降,与郡约略上下。至北魏末和东魏西魏时期,转而以郡守带镇将,其地位又在郡守之下。北齐、北周时期,镇仍隶属于州,但地位比郡为重要,因此,史籍中常以州、镇并书。[216]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