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是艺术形象的创造者

一、演员是艺术形象的创造者

演员是表演者,是将剧本中的文字形象转化为人物形象的扮演者,是艺术形象的直接呈现者。创造出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就是一个演员的任务和使命。

审美价值的体现,是艺术形象真、善、美的辩证统一,即符合生活本质的真实,有思想内涵和完美的表现形式。

其中,占据首位的真实是审美价值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真,对于一位表演者来说,无疑体现在他(她)对角色的扮演中。

看来,演员所创造的艺术形象的真实,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实质的标准。

真实是演员表演的生命,是艺术形象得以存活的灵魂。对于艺术形象真实的创作,总体来讲,演员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把握:首先,把握剧本。这是正确理解和准确掌握人物的根本。演员要以剧本中的文字形象为依据,在再创作的过程中进行丰富、加工,通过扮演角色的舞台行动来完成塑造,以鲜活立体的人物形象为归宿。其次,把握生活。生活是角色创作的沃土,也是衡量角色真实性的标准。无论直接还是间接的生活都是演员创作不可脱离的源泉,演员从中汲取营养、获取素材,从而进行艺术形象的创作。其创作不仅要符合生活本质的真实,而且要经得起生活的检验。这种真实是经过演员对生活的集中和概括、加工与提炼从而创造出来的艺术真实,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是“杂取各种,合成一个”而产生的艺术形象。它不是肤浅表象的照搬和拼凑,而是依据生活的创造。它应该比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1],才是具有内涵的且符合生活本质的艺术真实,是本质的真,是典型化了的真,是形象的真。我们说,“所谓演员的技巧,就是怎么把生活的真实变成艺术真实的这么一种本事”[2]。最后,表演真实。一个艺术形象的产生是演员和角色在深刻交流的整个过程中逐渐孕育、培植和积累起来的。演员和他(她)所体现的形象有着活生生的相互作用,有着微妙的联系和互为依存的结果。演员只有进入角色,认真地“生活于角色”,才能产生准确的自我感觉。只有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传达和体现才是真实可信的,演员塑造的人物形象才能够具体而生动地诞生。演员表演的真实及情感的真挚表现得越深刻、越细腻、越别有意味,人物形象的真实程度与艺术感染力越强。

这里简单概括上述三个方面:把握剧本,把握生活,表演真实。它们在演员对人物形象的创造中,如同三条编织在一起的纽带,缺一不可、不能分割,相互依托而存在,共同凝练在角色的创造中。

演员是艺术形象的创造者,体现具有真、善、美辩证统一的人物形象是演员的使命和追求。想要胜任这项创作任务,演员必须不断地加强自己对生活的积累,对思想与文化修养的提高,使表演技巧日臻熟练和完善。创作出鲜活且富有魅力的角色,这是令演员痴迷一生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