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于时代创作
在前几周,詹艾斌老师就一篇针对李佩甫小说《杏的眼》展开的文学评论文章进行了讲评,也带我们深入探究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在风云变幻的时代浪潮里,作家和他的创作到底应该承担怎样的一份责任,小说的创作到底应该体现怎样的一种主导性的文学观念。高中写作文的时候常常会用到横渠先生的四训:“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那个时候只是为句子中的豪气所折服,但现在却更多的想要去关注我们到底应该立什么心,立什么命。(https://www.daowen.com)
文章的标题是“点灯”,但是到底要点什么灯,为谁点灯。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明确文学是什么,詹老师在课上反复地向我们提到,文学是一种生命评价的形式。文学脱离不了时代,一个作家之所以能够取得一定的成就,是时代造就了他,时代造就他的同时,让他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文学主张、文学观念、文学理想。因此,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下,我们这个时代,作为作家,尤其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需要为时代代言,他需要一种自觉的文学的自我要求,要为这个时代发声,要站在这个时代发声,为这个时代的人民发声,为时代的改革发展和进步提供自己的思考。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看到像李佩甫、弋舟这样的作家,能看到他们的作品对这个时代特定的人及人群的精神面貌的坚韧、深刻、深邃书写,对这种精神面貌需要加以必要的时代性改造的坚持,以及为这种时代改造提供的方案。而这同样给我们提出了要求,我们要更多地活在当下,更多地关注和深入地理解当下,并由此出发更加明确在当下的你和我到底作出什么样的与时代要求相匹配的价值选择,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也具有根本性意义。有了这样的认知和意图,我们也就才能更好地理解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作家进行的文学创作。这是我们应该前行的方向,而詹老师也在文学概论课程教学中不断地督促着我们接近这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