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者网络理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三)行动者网络理论

1.行动者网络理论主要内容

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ANT),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米歇尔·卡龙(Michel Callon)、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和约翰·劳(John Law)为代表的法国巴黎学派提出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该理论突破了自然与社会二分法,取消了人和物之间的区别,认为二者之间并不存在优先级和科层结构,是地位平等的行动者,科学技术发展是多重行动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

行动者网络理论在科学研究领域影响巨大,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涉及行动者、广义对称性、异质性、稳定性、转译、网络、强行通行点、论坛反馈和能动性等诸多理论概念。行动者在行动者网络理论中有着广泛内涵,根据广义对称性原则,行动者不仅是指作为传统主体的人,也是指作为传统客体的物,包括动物、微生物、组织和制度等,前者被称为人类行动者,后者被称为非人类行动者,科学正是在二者的互动中得以形成。网络是指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联结进而形成的覆盖各个角落的网络,是一个逐步生成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相对连接方法的描述。[37]转译是行动者网络形成过程中,核心行动者通过转换,消除自己与其他行动者在利益上的分歧,厚植彼此的共同利益,达成利益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其他行动者积极参与到由其主导构建的网络中来。成功的转译能够增进行动者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有利于诸多行动者之间构建稳定的网络关系。强行通行点是行动者网络构建过程中必须排除的困难和障碍。被转译的行动者对其进入网络后自身的转变感到满意后,转译所界定的角色才能成为强行通行点。

行动者网络理论具有两个关键特征即异质性和稳定性。异质性是行动者最基本的特征,它打破了主体与客体、人类与非人元素、自然与社会的区别与对立,强调无论是人还是非人,“任何通过制造差别而改变了事物状态的东西都可以被称为行动者”[38]。同时,由行动者联结而成的网络并非固定的,而是不断变化更新的动态之网,网络中的行动者地位是平等的。行动者网络的稳定性表现在网络是由各种成分所展开的力量之间的关系,不仅是有效解决问题的,而且是能够聚集的。

行动者网络理论认为网络结构中的行动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任何一方行动者的行为都会受到网络中其他主体的影响,良性互动则表现为相互促进的影响关系,恶性互动则表现为相互制约的影响关系。行动者网络理论非常重视公共事务治理中采取联合行动的重要性,强调多元行动者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功能整合,主张通过行动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来实现公共事务的善治,为行动者互动分析提供了一个崭新的独特分析视角。

2.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者网络构建

开展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分析,原因在于: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涉及主体众多,不仅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公众,还包括环境非政府组织、媒体、科研机构等。二是生态文明建设也分为不同阶段。首先是面对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党中央逐渐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并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督促政府系统内部加强合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协同治理。然后在中央的压力传导下,政府系统内部不断加强纵向协调与横向合作,确保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强力监管,但这容易引发环境违法企业的不满及对政府监管的对抗,政府的监管力度也会因此出现主动或被动的调整。随后,环境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等社会主体会介入生态文明建设,在强大的社会舆论推动下,政府和企业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从而倒逼政府系统内部强化彼此合作,企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上所述,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和实施科学监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重要保障。法律法规是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制度保障;信息平台为多元主体间提供沟通交流传递信息渠道;科学监测则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防治措施。(https://www.daowen.com)

行动者网络构建的关键就在于转译过程,完成转译过程也就意味着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者网络。当然行动者网络的构建并不是如此简单,它需要经过问题呈现、利益赋予、征召和动员四个过程,然后最终实现行动者网络的构建。

第一,问题呈现。这一阶段,作为主要行动者的政府,需要明确各行动者的问题并给予每一个行动一个明确的定位。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制定者以及推进的保障者,需要引导和动员其他行动者为共同的网络目标,建立一致的行动过程。对企业而言,首先目的在于取得经济利益,这是它存在和发展的必要,那么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就是需要权衡的问题;而对于公众而言缺少参与渠道和信息不对称,导致社会公众参与程度不够;这同时也意味着环境非政府组织对于公众引导的缺失,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以上这些都进一步反映了制度和标准的缺失,导致各行动者缺乏客观依据,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没有一个完整体系。

第二,利益赋予。利益赋予是鼓励行动主体完成各自任务的有效措施,政府引导生态文明建设最终目的是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必要的任务,需要行动者相互协作,企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技术支持,这些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同时可以促进企业自身转变生产方式,实现绿色生产;非政府组织充分地利用自身在连接政府和公众方面的优势,发挥桥梁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科研机构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问题的研究可以进入实践生产领域,充分发挥它们的价值;事实上,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最关心的就是社会公众,他们需要一个优美的生态环境,这与每一个人的生活、健康是息息相关的。

第三,征召。各行动者对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自身问题和所能获得利益都有明确的认识,接下来就要进入征召阶段。作为网络核心的政府在这一阶段作为征召者,需要为其他行动者做出任务分配,明确每一个行动者所要完成的任务;同时,政府需要为其他行动者参与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制定符合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标准。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所从事的生产、生活活动是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那么企业最需要的就是转变生产方式,尤其是能源利用方式走节能环保的绿色经济路线;社会公众要强化参与意识,形成一种低碳生活的生活方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公众只有身体力行地参与其中,才能发挥广大主体的力量,从而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治理;非政府组织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发挥桥梁作用做好动员群众和响应政府的工作,致力于推动政府和公众的协调,同时做好生态文明知识与理念的推广与宣传。

第四,动员。网络中行动者经过征召都有明确的任务分配,动员就是每个行动者按照各自任务进行行动。政府要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这是其他行动者的依据;其他行动者需要做的就是依据政府的法律制度政策,响应政府的行动,完成分配的任务。尤其是企业和公众,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企业要贯彻绿色生产,推动生产方式转变降低能耗;公众更是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从绿色出行做起。

虽然信息同样是整个行动者网络的参与者,但是在这里并没有进行讨论,主要是考虑到信息这一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之间的高度重合性。比如就环境信息而言,是政府作为一个职能部门所必须要进行的一项职能,在对政府的转译过程就已经得到体现,因而就把它作为一个辅助型角色,没有进入单独的转译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信息是无关紧要的角色,只是与其他行动者的重合故而未做过多论述。行动者网络理论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确定行动者,并给予每一个行动一个明确的定位。主要行动者负担整个网络运作的重任,在生态文明建设当中,政府就是主要行动者,它要明确整个网络目标,确定其他行动者定位问题和利益需求,并进一步征召和动员其他行动者参与其中,最终形成行动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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