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遍信任”缺失导致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遭遇集体行动悖论
信任之于社会,就像水和空气之于人类,都是不可或缺的。较高的社会信任度和普遍的社会信任感,可以有效降低社会成员在社会交往中不确定性,提高社会成员在公共利益基础上的开展沟通合作的可能性。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建立在血缘和地缘关系基础上的传统“熟人信任”逐渐衰落,而建立在契约和权力关系基础上的现代“陌生人信任”尚未形成,新旧体制交汇期间,中国社会整体信任状况不容乐观。2015年,《小康》杂志社与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合作,对2015年度中国信用小康指数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当年中国信用小康指数为71.7,其中政府公信力是77.8,人际信用是66.8,企业信用是68.4。[7]人际信用连续两年负增长,指数呈现出下滑趋势,政府信用则成为“最让人担忧的五大信用问题”之首。中国社会“普遍信任”的缺失,体现在生态环境治理中,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政府系统内部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又可以划分为纵向不信任和横向不信任。纵向不信任是指上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由于体制弊端、利益博弈、沟通不畅等因素而造成的互不信任。横向不信任是指政府内部不同部门或不同地方政府之间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产生的互不信任。二是政府对企业、环境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的不信任。三是公众对政府、企业和环境非政府组织的不信任。四是公众与公众之间的不信任。当前,多元主体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已然达成共识,但是由于多元主体间的信任危机,致使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遭遇集体行动悖论,陷入了“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的尴尬境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