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创新:奠定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发展基石
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作为一项具有重大实践价值的治理理念,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上有很大功效,这点毋庸置疑。但是,良好的理念只有模式化并应用于实践,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因而,提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水平还应将协同治理模式化,构建科学的多元主体有效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模式,这个“科学”是指要适应我国国情和生态文明建设实际。
对于如何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治理理论的集大成者斯托克认为在互动过程的治理中,按协同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可以归纳为三种模式,分别为:“主导者/职能单位模式”“谈判协商模式”和“系统协作模式”。[5]这三种模式的区别以主导要素、实践方式以及保障机制的层级递进为标准。对于协同治理模式的构建,他提出了如下思想:在主导要素上,协同治理模式强调在协同创新理念指导下构建多元主体平等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在实践方式上,协同治理模式强调发挥社会自主治理的功能,形成社会力量间的自主联动,释放社会活力;在保障机制上,协同治理模式强调构建基于多元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协同治理长效运行机制。斯托克对于协同治理模式的构建思想是在正视当前社会治理结构变化的因素下,考察多元主体社会治理结构中如何进行策略选择和行动,这种模式构建思想实现了衍生于西方社会的治理理论与中国特殊国情背景的深度契合。[6]
基于该思想,并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应当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石。
首先,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党政军民学,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发挥党委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各方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党的领导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是地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能够把党的思想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效能,通过统筹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夺取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的新胜利。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协同治理两个复杂系统组合而成的新的复杂系统,系统内部利益关系纵横交错、盘根错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系统的功能失调,导致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失效。理顺系统内部的复杂利益关系,需要一个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权威“头脑”机构或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在一个多元主体结构的协同治理体系内,随着不同主体之间的频繁互动和密切联系,这样的“头脑”机构和领导组织会自然而然地在系统内部产生。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决定了在中国能够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只能是各级党委。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有效防止系统内部出现多元主体间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发挥出多元主体相互促进、功能互补的协同治理优势。(https://www.daowen.com)
其次,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正确使用权力,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权力就能造福于人民;滥用权力,掌权为己,权为私所用,权力必然会祸害人民。受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思想和苏联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影响,我国权力高度集中于政府,政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显得至关重要。但是,我国政府是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府,政府权力行使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由此可见,我国政府权力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运行规则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从目标来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国政府权力行使追求的终极目标;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则是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从运行规则来看,我国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制度及运行机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与运行机制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理想架构,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制度下因为资本控制无法根治的生态环境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得到解决。因此,政府主导是顺利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现实需要,政府要在其中发挥“方向舵”“压舱石”“推进器”的作用。所谓的“方向舵”,即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做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忠实拥护者,使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按照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和方向前进,避免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误入歧途;所谓的“压舱石”,即政府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约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制度藩篱,激发各方主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增强各方主体对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事业的信心,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的稳健运行;所谓的“推进器”,即发挥政府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使社会各方资源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汇聚,为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再次,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如果党委和政府在协同治理的作用是一只“看得见的手”,那么市场则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来大力发展生产。在市场系统内部,各个组成要素如价格、竞争、供求、资本等都异常活跃,从能量来看,它们最初都具有势均力敌的优势,它们之间的各种可能耦合的涨落此起彼伏不断冲击着市场;市场的每次涨落都保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市场可能呈现的宏观状态的萌芽,都代表着一定宏观状态的微观组合。当市场中的价格、竞争、供求等因素涨落时,它们的作用虽然频频显现,但始终没有成为波及国内市场乃至国际市场的那个巨大的力量;但是市场中的资本一经出现就带来了生产、销售的规模化,并进而影响了国内整个市场及国际市场,成为支配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所以,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升级,从国内到国际的一体化,始终起支配作用的是资本这一因素,价格、竞争、供求等因素也成为依附于资本的显性因素。市场机制能够消除科层制组织管理下的官僚主义弊病,弥补政府组织管理的结构性缺陷,在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中居于不可替代的地位。基于市场主体“经济人”的假设,企业为降低或规避成本,不会自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但是如果外在力量能够合理干预和有效引导,就能使企业朝着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前进。实践证明,政府可以通过环境税收、绿色信贷等政策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引导企业成为创新和扩散绿色生产技术,推动绿色生产的主体。
最后,发挥社会的参与作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7]。毫无疑问,公众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决定性力量。但是,公众的力量具有分散性,没有组织起来就好比“一盘散沙”,这也就意味着作为个体的公众是不可能仅通过自己的力量来成就一番事业的,他们树立合作意识,必须组织起来,学会互帮互助,否则就会陷入个体软弱无力的状态。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开启,提高了公众的现代公民意识,但受数千年来封建专制统治思想的影响,我国公众的现代公民意识依然显得比较薄弱,公众在政治上的参与力度有限或参与更多是形式性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制度架构和现实运行都还有较大的空间需要填补。制约公民政治参与有限的主要原因外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欠缺,内部是公共精神的缺乏。随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提高,必然可以充分激发社会公众的公共精神,唤醒公众积极参与现代化的治理。发挥社会的参与作用,社会公众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美丽家园。社会公众中的“有识之士”更要充分利用好自身的知识和技术优势,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动力,作出新的贡献。生态文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社会公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生力军,是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积极倡导者和推动者,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提供了不竭动力源泉。
总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单一政府主导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它是建立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秩序的理性基础上,通过充分调动党委、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在一个制度化的治理框架内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推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生态文明建设实际的科学生态文明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