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对学术负责,对读者负责——与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校注者商榷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附录二 对学术负责,对读者负责——与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校注者商榷

内容提要 古籍的整理、校注是功德无量的工作,它为学术铺路、奠基;优秀的校注者总是一丝不苟,对学术负责、对读者负责,因此而光荣、神圣,值得人们尊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的校注中,有许多望文生义的注释,还有某些常识性错误;在校勘中,有的地方也不够细致,有某些漏洞。

关键词 古籍校注 李渔 怜香伴 失误

一个阴差阳错的偶然机缘,我与李渔《怜香伴》传奇发生了一段不亲不疏却难以割舍的关系。大约两年以前,我应林兆华戏剧工作室和普罗之声文化有限公司《怜香伴》昆曲首演剧组之约为《怜香伴》原书作校注。在众多好友的帮助下,我于2009年夏完成了任务,向委托方交差,并把《校注者言》(前言)送《中山大学学报》发表(见该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4期)。本来工作结束,应该移心他用(手上的课题还等着我去做呢);但一种精神活动的惯性使我不自觉留心与《怜香伴》有关的事情。2009年底某一天,忽接朋友黄强教授信,说《笠翁传奇十种校注》已经出版,他刚刚看到。这可是我曾经多方寻求的参考书,虽然时过境迁(它来得太晚),但还是急欲拜读,于是赶紧叫儿子买来:十六开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厚厚的两大册;顿时产生敬畏之感。我怀着兴奋的心情,迫不及待地阅读首篇《怜香伴》。读罢的感觉是:一方面,它有自己的成绩,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甚至有些是不应出现的常识性错误。本欲束之高阁(因为我的本职工作离古籍整理、校勘、注释太远)——非我分内事,何必费时劳神去理会;但是,也许心中尚存的一点学者良知在作怪吧,一年多来总是放它不下,如鲠在喉。我觉得《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里面出现的许许多多校勘、注释上的问题,看似个别的具体的小事儿,却关涉到学者如何做学问、如何对待学术工作的大事儿。这对我自己,对许多同行,都有警示意义。所以我还是决心写这篇文章,同《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校注者商榷。

对难注的典故,能否不轻易放弃?

古籍的注释,总会遇到许多典故,有些,好注;另一些,即使对专业人士来说,也难免多费些工夫;极少数,也可能不解——不论谁,哪怕再有学问,也不能像上帝那样全知全能。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但是,你既然要做注释,你就有责任破解难题,寻找答案。因为,你的本职工作就是要把读者想要知道的东西告诉给读者;即使“上穷碧落下黄泉”,也应倾力探求。不然,就是失职。这一点,我们都要学习何其芳,他当年领导文学研究所的专家们注释《唐诗选》,为了查一个典故、一句话甚至一个字,往往不顾年高和体胖,在高高的书架前,踩着梯子爬上爬下,不惜花费数小时。而且,对于自己不懂、不熟的典故、词语,何其芳总是虚心请教专家,想方设法弄明白、弄确切——毛泽东为他修改《不怕鬼的故事·序言》时,有“光昌流丽”四字,何其芳把不准,就去请教俞平伯,得到肯定的回答才放心下来。

但是,我发现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的注释中,常常出现“出典不详”或“事不详”字样,似有搪塞、敷衍之嫌;因为,细细琢磨所谓“不详”者,对专业学者来说,并非难不可解;即使稍有难度,或查书,或请教师友,也并非找不到眉目。我不搞古典文学艺术的研究,而对古籍整理、校注,更是外行;但细察该书校注者“出典不详”或“事不详”的数条注释,有的,我略知一二,有的,则咨询朋友也顺利得以解决。不知为什么该书校注者却轻易放弃;而你放弃了,对读者就是重要损失。

兹举数端。

例一。《怜香伴》之虞巍玄洲《序》有“尹夫人之待邢,桓南郡之待李”两个典故,都是讲妻妾和谐的。前者“尹夫人之待邢”,《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注出来了;但对后者“桓南郡之待李”,该书校注者却说“出典不详”(见该书上册第4页第13条注释)。真“不详”吗?对专业人士来说,恐非如此。关于这个典故,我原来也是模模糊糊知道一点儿,经咨询王学泰兄,更确切地知道了它的出处。它讲的是桓温之妻南康郡主与桓温之妾李氏的故事。“桓南郡”指明帝之女南康郡主,她是东晋大司马桓温的妻子;“李”则指李势的妹妹,是桓温的妾。典出《世说新语·贤媛》篇:“桓宣武平蜀,以李势妹为妾,甚有宠,常着斋后。主始不知,既闻,与数十婢拔白刃袭之。正值李梳头,发委藉地,肤色玉曜,不为动容,徐曰:‘国破家亡,无心至此,今日若能见杀,乃是本怀。’主惭而退。”此段文字后,有一注:“《妒记》曰:温平蜀,以李势女为妾。郡主凶妒,不即知之;后知,乃拔刃往李所,因欲斫之。见李在窗前梳头,姿貌绝丽,徐徐结发,例举歛手向主,神色闲正,辞甚凄惋。主于是掷刀前抱之曰:‘阿子,我见汝亦怜,何况老奴。’遂善之。”

例二。《怜香伴》第十四出有“温郎虽设巧笼牢,只怕刘家不入虚圈套”两句,《笠翁传奇十种校注》上册第75页第46条注释,以“温郎、刘家——是作者的虚拟,并无这类典实”,轻易地把这么有意思的典故打发掉了,真可惜。其实,“温郎虽设巧笼牢,只怕刘家不入虚圈套”,用的是“温峤娶妇”故事,我同样是略知其事,而未确知出处。为查此条的详细资料,刘世德、刘扬忠、蒋寅研究员均给予我宝贵帮助。故事说的是东晋名臣温峤死了妻子,其堂姑母刘氏家有女待嫁,托温峤寻找婚配对象。温峤假说事已办成,婚礼时,新娘用手拨开遮脸的纱扇:原来新郎就是温峤自己。典出《世说新语·假谲》:“温公丧妇。从姑刘氏家值乱离散,唯有一女,甚有姿慧。姑以属公觅婚,公密有自婚意,答云:‘佳婿难得,但如峤比,云何?’姑云:‘丧败之余,乞粗存活,便足以慰吾余年,何敢希汝比?’却后少日,公报姑云:‘已觅得婚处,门地粗可,婿身名宦尽不减峤。’因下玉镜台一枚。姑大喜。既婚,交礼,女以手披纱扇,抚掌大笑曰:‘我固疑是老奴,果如所卜。’玉镜台,是公为刘越石长史,北征刘聪所得。”另,关汉卿杂剧《玉镜台》亦演此事。

例三。《怜香伴》第十九出有“怪我不学阳城党薛也,彰他罪过”句,《笠翁传奇十种校注》上册第100页第40条注释说:“阳城,地名。党薛,疑是人名。事不详。”把“阳城”注为“地名”,望文生义,纯粹是臆测;而略知唐史者,大概对“阳城党薛”典故不会陌生。阳城不是地名而是人名,是唐德宗时候的名臣;“薛”指薛约,也在唐德宗朝为官。有关阳城的史迹以及阳城与薛约的故事,并不难寻。《新唐书》有《阳城传》,其中生动而详细叙述了阳城其人以及发生在他与薛约之间的已经流传了一千多年的佳话:“阳城字亢宗,定州北平人。城谦恭简素,遇人长幼如一。远近慕其行,来学者迹接于道。闾里有争讼,不诣官而诣城决之。有盗其树者,城遇之,虑其耻,退自匿。尝绝粮,遣奴求米,奴以米易酒,醉卧于路。城怪其故,迎之,奴未醒,乃负以归。及觉,痛咎谢,城曰:‘寒而饮,何责焉?’岁饥,屑榆为粥,讲论不辍。或哀其馁,与之食,不纳。山东节度府闻城义者,发使遗五百缣。城固辞,使者委而去,城置之未尝发。会里人郑俶欲葬亲,贷于人无得,城知其然,举缣与之。李泌为宰相,言之德宗,召拜右谏议大夫……及裴延龄诬逐陆贽等,帝怒甚,无敢言。城闻,曰:‘吾谏官,不可令天子杀无罪大臣。’乃约拾遗王仲舒守延英阁上疏极论延龄罪,慷慨引义,申直贽等,累日不止。闻者寒惧,城愈励。帝大怒,召宰相抵城罪。坐是下迁国子司业,简孝秀德行升堂上,沈酗不率教者皆罢。躬讲经籍,生徒斤斤皆有法度。”正是在阳城被贬为“国子司业”的时候,发生了阳城与薛约的故事:“薛约者,狂而直,言事得罪,谪连州。吏捕迹,得之城家。城坐吏于门,引约饮食讫,步至都外与别。帝恶城党有罪,出为道州刺史,至道州,治民如治家,宜罚罚之,宜赏赏之,不以簿书介意。月俸取足则已,官收其余。”原来,阳城自己被贬,还要对因直言而得罪的薛约仗义卫护。薛约逃到阳城家,官府前来捕捉,阳城让官吏等在门外,与薛约饮酒告别,并送往城外,执手告辞。唐德宗怀疑阳城与薛约乃是朋党,贬阳城为道州刺史,阳城因薛约牵连被逐出京,毫无怨言,真丈夫也。阳城被贬时,太学生何蕃、李偿等二百余人跪在宫外求情,柳宗元曾写信给何蕃,表示同情阳城并赞扬太学生。阳城起程之日,太学生数百人为他涕泣饯行,并给他立石纪德。我的朋友王学泰研究员还曾告诉我:韩愈曾专门撰文述阳城敢于揭露奸佞罪恶、保护忠良之事迹。《韩愈集·顺宗实录卷四》有一段是这样的:“有薛约者,尝学于城,狂躁,以言事得罪,将徙连州,客寄有根蒂,吏纵求得城家,坐吏于门,与约饮诀别,涕泣送之郊外。德宗闻之,以城为党罪人,出为道州刺史。太学王鲁卿、李傥等二百七十人,诣阙乞留。住数日,吏遮止之,疏不得上。”

例四。《怜香伴》第二出“江管初花”句,该书校注者也说是“出典不详”(《笠翁传奇十种校注》上册第10页第13条注释)。我认为,所谓“江管初花”即是化用江淹故事,“江管初花”句中的“江”指江淹;“管”,笔也;“初”,初始也;“花”即“梦笔生花”的“花”。江淹(444—505),字文通,南朝著名文学家,历仕宋、齐、梁三朝。济阳考城(今河南民权)人,《梁书》、《南史》有传。据《南史·江淹传》,淹少以文章显,才思敏捷,文章华美,有“江郎梦笔”之说:“尝宿于冶亭,梦一丈夫,自称郭璞,谓淹曰:‘吾有笔在卿处多年。可以见还。’淹乃探怀中,得五色彩笔以授之;尔后为诗,绝无美句,时人谓之才尽。”北宋诗僧惠洪《胥启道次韵见寄复和之》:“寄我三诗争妙丽,疑公曾梦笔花生。”亦省作“笔花”。

例五。《怜香伴》虞巍玄洲《序》中还有“伯通庑下,窃窥伯鸾,见其妻妾和喈,皆幸得御夫子,虽长贫贱无怨”几句话,其中涉及梁鸿、孟光夫妻和谐的一个典故,而《笠翁传奇十种校注》却只注“庑下”两字,说“庑下——古代堂下周围的走廊、廊屋”(见该书上册第4页第27条注释)。对这个典故,这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其实,“庑下”,人们好理解,注不注,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伯通庑下”如何解。我又想起何其芳当年关于注释问题说过的几句话。他批评有人作注释:人家知道的他拼命注;人家不知道的,他一字不提。没有想到今天再次见到何其芳当年批评的一个实例。其实,“伯通庑下……”说的是汉代梁鸿和妻子孟光的故事,一般人耳熟能详。典出《后汉书·梁鸿传》:“梁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人。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女之,鸿并绝不娶。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鸿闻而聘之。女求作布衣、麻屦,织作筐缉绩之具。及嫁,始以装饰入门,七日而鸿不答。妻乃跪床下,请曰:‘窃闻夫子高义,简斥数妇。妾亦偃蹇数夫矣,今而见择,敢不请罪。’鸿曰:‘吾欲裘褐之人,可与俱隐深山者尔,今乃衣绮缟,傅粉墨,岂鸿所愿哉!’妻曰:‘以观夫子之志耳。妾亦有隐居之服。’乃更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鸿大喜曰:‘此真梁鸿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耀,名孟光……遂至吴,依大家皋伯通,居庑下,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

把不准的,能否不轻率放言?

为古籍作校注,既怕不言(该说的不说),又忌轻言(没有把握的乱说);而且我认为,有时轻言比不言更不可取,因为它会给广大读者错误的信息和知识,甚至谬种流传。《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除了前面所说“阳城,地名”常识性错误之外,另有许许多多轻率放言的注释。

例一。《怜香伴》虞巍玄洲《序》有“龙蛇惧深,鸧鹒效寡”句,《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注曰:“龙蛇——龙和蛇。《易·系辞下》‘龙蛇之蛰,以存身也’。后因以‘龙蛇’喻隐退。”;又说“鸧鹒——鸟名,即黄鹂。晋·王赞《杂诗》:‘昔往鸧鹒鸣,今来蟋蟀吟。’”(见该书上册第3页第10、11条注)我认为,引《易·系辞下》和晋·王赞《杂诗》注《怜香伴·虞巍玄洲序》中的这两句话,太随意,不贴合原文意思;因为所谓“龙蛇喻隐退”与《怜香伴·虞巍玄洲序》中“龙蛇惧深”风马牛不相及,而仅仅所谓“鸧鹒即黄鹂和‘昔往鸧鹒鸣,今来蟋蟀吟’”,也与“鸧鹒效寡”没有太大关系,不说明任何问题。虞《序》这段话原文是:“嗟乎:自龙蛇惧深,鸧鹒效寡,尹夫人之待邢,桓南郡之待李,几为名姝韵事。不知桓南郡之我见犹怜,其怜之甚,正妒之甚也;尹夫人之自痛不如,其痛之深,亦妒之深也。”很明显,“龙蛇惧深,鸧鹒效寡”这两句所讲,应该与妻妾之间的关系有关。当初我注释这两句话时,就是根据上述思路,请教王学泰兄,经他点拨,我弄明白:“龙蛇惧深”,是讲妻嫉妒妾,妻怕妾生个“龙蛇”出来以影响自己的孩子。典出《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其子皆谏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女敝族也,国多大宠,不仁人间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使往视寝,生叔虎,美而有勇力,栾怀子嬖之。故羊舌氏之族及于难。”(见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061页)“鸧鹒效寡”,是讲妻与妾或妾与妾,不应矛盾(“效寡”),而应团结。《诗经·小雅·出车》有“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句,《诗经·豳风·七月》有“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句,皆言仲春之月,大地回暖,万物昭苏,正当男婚女嫁之时。因此当仓庚鸣时,不宜效寡,作向隅之叹。而《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所言“以‘龙蛇’喻隐退”和“鸧鹒鸣、蟋蟀吟”等话,让读者摸不着头脑。(https://www.daowen.com)

例二。《怜香伴》第二出有“挥麈焚香抚不弦”句,《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注释说“抚不弦,不抚弦也,意即按琴不操也”(见该书上册第10页第10条注释)。其实,“不弦”指陶渊明之“素琴”或称“无弦琴”。这条注释应是:“抚不弦”即抚琴,不过所抚不是通常的琴,而是“素琴”或称“无弦琴”;明代唐寅诗《题自画渊明卷二首》,就有“醉来还弄不弦琴”句。《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所谓“抚不弦,不抚弦也,意即按琴不操也”,想当然耳,“莫须有”也。五十多年前我上大学时听陆侃如教授有一次在课堂上(或是私下——我忘记具体场合了)讲过有关陶渊明的这个典故,五十多年过去了,我怕自己记忆力有问题,复请教刘扬忠研究员,验证结果:我的记忆没错。此典出自沈约《晋书·陶潜传》(亦见《昭明太子集·陶靖节传》)。扬忠兄给我的信还进一步解释说:“‘不弦琴’即指‘无弦琴’,指没上弦的琴。典出梁萧统《昭明太子集·陶靖节传》:‘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不’与‘无’同义,亦‘无’、‘没有’之义,《诗经·王风·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日不月。’古诗人用‘无弦琴’一典时,偶因调平仄的需要,改‘无’为‘不’,比如你提到的唐寅这首诗,诗题叫‘题自画渊明卷二首’,本身就是题陶渊明故事,所以说‘醉来还弄不弦琴’。这是一首七言绝句,这里之所以改‘无’为‘不’,是因为此句第五字应为仄声,若用平声‘无’字,则不合律了,故改为仄声‘不’字。其实两个字的意思是一样的。古诗词中这样的例子不少,不举例了。”

例三。《怜香伴》第四出“门题凡鸟坠家声”句,《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注曰:“门题凡鸟,意为凡鸟鸣叫在门庭。题,鸣、叫、啼的意思。”(该书上册第22页第28条注释)这也是想当然之言。这里本有一个典故,出自《世说新语·简傲》:“嵇康与吕安善,每一相思,千里命驾。安后来,值康不在,喜出户延之,不入,题门上作‘凤’字而去。喜不觉,犹以为欣。故作‘凤’字,凡鸟也。”唐王维《春日与裴迪过新昌里访吕逸人不遇》:“到门不敢题凡鸟,看竹何须问主人?”

例四。《怜香伴》第八出有“算束修加利三年,送贽仪极少三星”句,《笠翁传奇十种校注》上册第43页第15条注释说“三星,指福禄寿三福神”。我认为这也是注释者随意为之,甚不妥。从《怜香伴》前后文意思看,这两句话是戏中一个穷酸而又贪财的县学教官汪仲襄乘秀才“岁考”之机而捞钱的自白。“束修”是古时学生送给老师的酬金,学生与老师初次见面,先奉上礼物,名曰“束修”,也可以说是学费。孔子的学生给他的学费即是“束修数条”(当时就是几条咸猪肉)。“贽仪”也指学生馈赠给老师的礼品,明焦竑《玉堂丛语·廉介》:“今动曰贽仪,而不羞于入。”《怜香伴》中“算束修加利三年,送贽仪极少三星”二句,描写教官汪仲襄之贪婪,意思是说:计算“束修”要加三年之利,送贽仪至少三钱银子。“极少三星”的“极”字,可解为“至”;而关键之处,是对“星”字如何理解。我请教扬州大学黄强教授,他认为:“星”,本指衡器上记数的点,也作为量词用,指两以下的数量单位,银子一钱叫一星。《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第八十五回:“向袖中取出白金三星,充药资之礼。”三星,三钱也。他的解释是合理的,也非常符合《怜香伴》的本意。无论如何,这里的“三星”与《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所谓“福禄寿三福神”挨不上边儿。

例五。《怜香伴》第十五出有一段书中主人公范介夫的自白,其中两句是:“孝绪冠方才,姿容卫家玠。”关于前一句,《笠翁传奇十种校注》上册第81页第52条注释说:“孝绪——依礼行孝,继承先人。绪,世系也。”表面看来,解释“孝绪”二字好像蛮有道理;然而,联系戏文看,这又是注释者的望文生义。其实,这里的“孝绪”不是一个词语,它与下句的“卫玠”一样,是一个人名;若当词语解,拧了。“孝绪”即南朝梁代文人、孝子阮孝绪,13岁通五经,20岁有大志。“冠”指20岁左右,成年。事见《梁书·处士传》:“(孝绪)幼以孝闻,性沉静,年十三通五经。既冠,已有超然远引之志,遂屏居一室,非定省未尝出户,亲友因呼为居士。”范介夫这两句唱词儿,是以古人自喻:以阮孝绪喻其才,以卫玠喻其貌。

例六。《怜香伴》第二十出有两句词:“四壁佳篇,早着纱笼。”《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注“纱笼”曰:“用绢纱做外罩的灯笼。”(该书上册第12页第40条注释)这又是等于什么也没有说,与《怜香伴》传奇所说“四壁佳篇,早着纱笼”没有任何关系;而且“纱笼”在这里也非“绢纱做外罩的灯笼”。读者主要不是叫你注出“纱笼”什么意思(这不用你说也能大体理解),而是等着你把“四壁佳篇,早着纱笼”是怎么回事儿解释清楚;而该书注释者却在这里顾左右而言他,回避关键性的实质问题。这是戏中老尼静观一段唱中的两句话,她劝解受辱之后的范介夫:放宽心,他日定会成功。循此思路,我请教扬忠、学泰二兄,对所据典故得以确解。原来“四壁佳篇,早着纱笼”是用唐名臣王播故事:王播少年时有一段悲苦经历,孤苦伶仃,客居扬州的惠昭寺木兰院,成天蹭斋饭吃,僧人们瞧不起他,常常予以戏弄,给他气受。后来王播作了大官,荣华富贵,当年捉弄他的那些僧人也另眼看他。王播重游旧地,看见昔日落魄时在该寺四壁上所题诗句,僧人们已经用碧纱盖护。见此,王播又题诗曰:“二十年来尘扑面,如今始得碧纱笼。”这个典故出自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七《起自寒苦》条:“王播少孤贫,尝客扬州惠昭寺木兰院,随僧斋餐。诸僧厌怠,播至,已饭矣。后二纪,播自重位出镇是邦,因访旧游,向之题已皆碧纱幕其上。播继以二绝句曰:‘二十年前此院游,木兰花发院新修。而今再到经行处,树老无花僧白头。上堂已了各西东,惭愧阇黎饭后钟。二十年来尘扑面,如今始得碧纱笼。’”与此类似的一个典故,又见北宋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六:“世传魏野尝从莱公游陕府僧舍,各有留题。后复同游,见莱公之诗已用碧纱笼护,而野诗独否,尘昏满壁。时有从行官妓颇慧黠,即以袂就拂之。野徐曰:‘若得常将红袖拂,也应胜似碧纱笼。’莱公大笑。”魏野,宋隐士,陕府人,有诗名;莱公即莱国公寇准,宋真宗赵恒景德年间曾任宰相。世传魏野寇准二人交游并诗书往来。

例七。《怜香伴》第三十一出众人合唱贺皇帝“赐姻”范介夫、曹语花,有两句是:“岂世上风尘凡偶?是一对神仙勾漏。”《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注“勾漏”曰:“勾漏——意谓勾连使匹配也。漏,高诱注:‘补空也。’男女神仙结合,即有互补,匹配之意。”(该书上册第157页第44条注释)注释者又是在发挥丰富的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弄得读者云山雾罩。其实,“神仙勾漏”之“勾漏”,既然与“神仙”两字组合,必与“神仙”行迹或想修炼成“神仙”的事情相关。原来,“勾漏”亦作“勾扁”,山名,道家炼丹之地。据北宋张君房《云笈七籤》卷二七《洞天福地部》说,勾漏乃道家所传三十六小洞天的第二十二洞天。《晋书·葛洪传》:“以年老,欲炼丹以祈遐寿,闻交阯出丹,求为勾扁令。”《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所谓“勾漏——意谓勾连使匹配也。漏,高诱注:‘补空也。’男女神仙结合,即有互补,匹配之意”云云,有太多臆测,似是而非。

此外,《怜香伴》第十九出“逄蒙杀羿”典故,《笠翁传奇十种校注》上册第100页第43条注释说“典出《孟子·万章下》”。我查,应出自《孟子·离娄下》。这可能是笔误。

该校勘的,能否再仔细一点儿?

古籍的整理,是件苦差事,也是细活儿。学术是严肃的,来不得半点马虎;古籍的整理、校注更是一项辛苦、细致的工作,往往付出巨大劳动而又不引人注目、终生皓首穷经而总是默默无闻。但古籍的整理、校注又是功德无量的工作,它为学术铺路、奠基;优秀的校注者总是一丝不苟,对学术负责、对读者负责,因此而光荣、神圣,值得人们尊敬。

中国古籍浩如烟海而又源远流长。各种版本,在流传过程中可能出错儿。校勘,就是要在尊重原著、尊重原作者的基础上,将各种善本反复勘察、反复比对,做合情合理的最优选择。然而《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的校勘工作,有的地方却不够细致,我个人粗读,觉得至少有两个校勘上的漏洞。

其一。《怜香伴》第二十九出《搜挟》,一开始就有描写京畿御史奉旨监场的大块宾白,其中有一段原文是这样的:

下官京畿御史,奉旨监场。外杜举子之夤缘,内绝帘官之线索。正是国家隆重之典,仕路清浊之源。非徒任怨任劳,还要其难其慎。叫军校。(众应介)(末)往年会试不比乡场,搜检只行故事,以致鱼龙混入,真伪兼收。今日务要加严,不可仍前忽略。(众应介)(末)开门,点举子进来。(鼓吹,开门介)(杂执牌引生上)第一牌举子进来。(旦)仔细搜检!(众呐喊,搜介)搜检无弊。(生领卷下介)(杂执牌引小生上)第二牌举于进来。(旦)仔细搜检。(众呐喊,搜介)搜检无弊。(小生领卷下)(杂执牌引丑上)第三牌举子进来。(旦)仔细搜检。(众呐喊,搜介)搜检无弊。(丑领卷下)(杂执牌引净上)第四牌举子进来。(旦)仔细搜检……

此段宾白忽然出现4个“旦”字,不合情理。我断定它们是错字。理由是:第一,第二十九出“搜挟”整出戏根本没有旦角儿出场,怎么会突然有旦角儿说话?第二,从前后文看,那旦角儿说的话,分明是京畿御史(即“末”)的台词儿——因为这段宾白描写京畿御史奉旨监场,理应是京畿御史在说话。所以,这段宾白中的4个“旦”字均应改为“末”字。但《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没有把这个字校正过来,仍然印成“旦”字。(见该书上册第142页)

这不光是天津古籍版《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本的错。我查国家图书馆藏清代翼圣堂本、世德堂本、步月楼本、文学研究所藏康熙《笠翁十种曲》本以及当代浙江古籍出版社《李渔全集》本等,也全部误为“旦”字;《笠翁传奇十种校注》不过是随大流,或者说延续了以往的错误而已。但是,你既然是“校勘”,你就应该把原来既不合剧情,也不合情理的地方纠正过来。我在校勘此书时,左看右看,总觉得“旦”字不对劲儿,经与扬州大学黄强教授往来切磋,反复推敲,都认为应将“旦”字改为“末”字才合情合理——把本是京畿御史(“末”)的话,还给京畿御史(“末”)。

其二。《怜香伴》第七出《闺和》最后有“忙投秦火,灾贻雪涛”两句,《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对“灾贻雪涛”作注曰:“灾贻雪涛——意谓诗遇灾祸,被扔到水里。贻,赠与,引申为弃置。雪涛,即指水。”(见该书上册第41页第59条注释)我认为“雪涛,即指水”,是注错了;此错之根,乃校勘不精所致。“灾贻雪涛”中的“雪涛”应为“薛涛”,不是“水”,而是人名,是唐代有名的女诗人,此处借指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薛涛笺”。它是唐代名笺纸,又名“浣花笺”、“松花笺”、“减样笺”、“红笺”,是被唐代著名女诗人薛涛用过的一种红色小幅诗笺,唐宪宗元和(806—820)年间造于成都郊外浣花溪的百花潭。北宋苏易简《文房四谱》云:“元和之初,薛涛尚斯色,而好制小诗,惜其幅大,不欲长,乃命匠人狭小为之。蜀中才子既以为便,后裁诸笺亦如是,特名曰薛涛焉。”后来,“薛涛”也写为“雪涛”。我看到的所有本子(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藏两种刻本、国家图书馆藏《笠翁传奇十种》本、浙江古籍出版社《李渔全集》本)都作“雪涛”。黄强教授告诉我:唐以后“薛涛笺”也可以称之为“雪涛笺”,如元倪瓒《清閟阁遗稿》卷七《酬曹德昭》云:“诗出奚囊时寄我,琅玕色润雪涛笺。”例子甚多,不备举。甚至人名“薛涛”也有写成“雪涛”的,如清康熙间人徐旭旦的《世经堂初集》卷二十二《自述》云:“令开元女子制衣,雪涛供笺……”“薛”和“雪”混用,有时候是因为平仄的需要,前者为平声,后者为仄声,故《怜香伴》这两句中取“雪”对“秦”。《风筝误》中也有用“雪涛”指纸的例子。

以上意见,提出来与《笠翁传奇十种校注·怜香伴》校注者商榷。

2011年1月25—30日,于北京安华桥寓所

(原载《文艺研究》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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