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后中国民生惨状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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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后中国民生惨状说
今且勿论亡国,但述兵燹之祸,其别有三。略言之,已足令人心折骨惊矣。
一、生计之败也。中国方当奇贫之时,应奖厉工商之业。广东未成乱也,人心一惊,众商业立败,商业既败,工业自随之而衰,屋价、地价随之而落,银根随之而困少。数月所失,已不知几千万;孤老寡妇,稚儿弱女,随之失养者,不知若干万。若武汉之乱,全国震动,争起存款,于是银行大者紧绝,小者倒闭,则举国几可绝生。今不过武汉耳,若再陷落多省,或全国变乱,经累数年,则工商皆绝,人民生路并尽矣。憔悴萧条,虽十年不能恢复之,而外债十五万万,不能不偿也。但此生计之害,已可亡国。
一、盗贼之多也。广东经一震,尚未成乱,而各乡成风,盗贼劫掳,以革命为名,联合千百,有同行军,乡绅畏避,警察不敢办。加银行倒闭,饥民日多,无可安养,率为流寇。加以革军日闻,若各省或陷,则盗贼遍野。汉之黄巾,唐之黄巢,明之流贼,杀戮之惨,已足亡国。外人不能不自保,则代平而取之。其卒也惨杀既毕,归于外人之手而已矣。(https://www.daowen.com)
一、杀戮流离之惨也。明末张献忠之乱,四川人民几尽。近咸丰时洪秀全之乱,先人从军江、粤、浙、闽间,述军士战死、人民避难之惨,暴骨如莽,夜月相照,百里无人,若名书、佳画、古器之焚失不足计。十年间京津、辽东之惨状,古器书画之流散,国家若枯。以兹小乱,惨状若是,若举国革命,则祸酷十倍。印度一起革命,死者二千万;德国一起教争,死者一千八百万。若吾国人多,若全国革命,死当无量数,未知几何年生聚教训,乃能复原。即能复原,恐为外人所有而生聚之,非复中国之民矣。伤心惨目,诚非所忍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