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条 是否上帝所做的超出自然秩序的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奇迹?

第7条 是否上帝所做的超出自然秩序的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奇迹?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7条。

异议:似乎并非上帝所做的超出自然秩序(ordinem naturalem)的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奇迹(miracula)。

理据1:对世界和灵魂的创造,以及对不义的赦免都是上帝所做的超出自然秩序的事情,因为它们不是通过任何自然原因的活动而完成的。但是,这些事情都没有被称为奇迹。因此,并非上帝所做的超出自然秩序的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奇迹。

理据2:还有,奥古斯丁在《论信仰的好处》第16章中说过,奇迹是“某种困难的事情,它很少发生,超出了自然的能力,并且远远出乎我们的预料,从而令我们感到惊讶”。但是,有些超出自然秩序的事情并不是难以做到的,因为它们发生在微小的事情上,例如,财宝的失而复得或者病人的痊愈之类;它们也不是很少发生的,而是经常发生的,例如,当躺在大街上的病人被彼得的影子所治愈时(《使徒行传》5:15),事情就是如此。而且,它们并没有超出自然的能力,例如,当人们从发烧中得到痊愈时。它们也没有出乎我们的预料,因为我们都盼望死人复活,然而这种事情显然超出了自然秩序。因此,并非超出自然秩序的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奇迹。

理据3:还有,奇迹这个词是从惊异(admiratione)中引申出来的。然而,惊异与感官所察觉的事情有关。但是,有时候,超出自然秩序的事情并不会被感官所察觉,例如,当宗徒们没有通过学习和接受教育而直接获得知识的时候。因此,并非超出自然秩序的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奇迹。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奥古斯丁在《驳摩尼教徒福斯特》第26卷第3章中却说过:“当上帝所做的任何事情违反了我们所知道的并且经常看到的自然秩序时,我们都要将其称为奇迹。”

我的回答是:奇迹这个词是从惊异中引申出来的,而惊异发生在一个结果出现了,它的原因却被隐藏起来了的时候。例如,如果一个人看到了日食却又不知道日食的原因,他就会感到惊异,正如哲学家在《形而上学》的开头所指出的那样。[9]而当一个结果得以产生的原因只有一个人知道时,这个结果的产生就不会使这个人感到惊异,却会使所有其他的人感到惊异。例如,日食不会使一位天文学家感到惊异,却会让一个农夫感到惊异。同样,一件被称为奇迹的事情之所以会令人惊异,也是由于它具有一个不为任何人所知道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就是上帝。因此,上帝通过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而做到的那些事情都可以被称为奇迹。

答异议理据1:创造和对不义之人的赦免尽管都是上帝单独完成的,但是,它们却都不能在严格的意义上被称之为奇迹。因为它们不可能产生于任何其他的原因。因此,它们之所以并没有发生在自然秩序之外,乃是因为它们并不属于这种秩序。

答异议理据2:一件困难的事情之所以被称为奇迹,不是由于它所发生于其中的那个东西的优越性,而是由于它超出了自然的能力;同样,一件事情之所以非同寻常,不是由于它不经常发生,而是由于它超出了普通的自然进程。此外,一件事情之所以超出了自然的能力,不是由于完成它的主体,而是由于完成它的方式和程序。再者,一个奇迹虽然超出了对自然的预料,却没有超出对恩典的盼望,而对恩典的盼望则来自我们对未来的复活的信仰。

答异议理据3:宗徒的知识本身虽然其本身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其结果却是一目了然的,从而它就显得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