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条 一个奇迹是否会比另一个奇迹更伟大?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8条。
异议:似乎一个奇迹不会比另一个奇迹更伟大(maius)。
理据1:因为奥古斯丁在《书信集》第137卷第2章“致沃卢西书”中说过:“在奇迹中,行为者的能力是评价该行为的全部标准。”但是一切奇迹都是通过上帝的同一个能力完成的。因此,一个奇迹不会比另一个奇迹更伟大。
理据2:还有,上帝的能力是无限的。但是,无限对于有限的超越是无法比拟的;从而,我们没有理由去惊奇于它的一个结果,而不是另一个结果。因此,一个奇迹不会比另一个奇迹更伟大。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耶稣在谈到奇迹时却说过:“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并且要做比这更大的事(《约翰福音》14:12)。”
我的回答是:与上帝的能力相比,没有事情能被称为奇迹,因为再伟大的事情与上帝的能力相比,都像《以赛亚书》第40章第15节上所说的那样:“像水桶的一滴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尘。”但是,一件事情与它所超越的自然能力相比,却可以被称为奇迹。因此,一个奇迹所超越的自然能力越大,这个奇迹就越大。
然而,自然的能力是通过三种方式被超越的。首先,在行为的实体(substantiam facti)之中,例如,当两个物体占据同一个空间,当太阳向后运行,或者当一个人的肉体获得荣耀时。自然是绝对不可能办到这些事情的,而且,这些事情在奇迹中占据着最高的等级。其次,一件事物超越自然能力也可以不在行为之中,而在它的受体之中,例如,使死人复活,使瞎子复明,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因为自然虽然可以产生生命,却不能将其赋予死人,而且自然虽然可以产生视力,却不能将其赋予瞎子。这些事情则属于第二等级的奇迹。第三,一件事还可以在它得以实行的模式(modum)和秩序上超越自然能力,例如,当一个发烧者未经治疗或者未经过通常的自然过程就突然痊愈时;或者当空气在没有任何自然原因的条件下突然凭借上帝的能力凝聚成雨水时,就像在撒母耳和以利亚祷告时所发生的那样。而这些事情则属于最低等级的奇迹。此外,在上述三种奇迹当中,每一种奇迹都可以按照其超越自然能力的不同方式而具有不同的等级。
从以上论述中,便可以清楚地发现应该如何答复这几个理据了。因为它们都是通过上帝的能力而完成的。
[1]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Ⅶ,8,1033b23。
[2]亚里士多德:《论灵魂》,Ⅲ,11,434a16。
[3]亚里士多德:《物理学》,Ⅶ,2,243a4。
[4]同上书,Ⅷ,10,266a31。
[5]亚里士多德:《物理学》,Ⅷ,10,266a10。
[6]同上书,Ⅷ,10,267a25。
[7]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Ⅸ,8,1050a36。
[8]亚里士多德:《论灵魂》,Ⅲ,7,431a6。
[9]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Ⅰ,2,982b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