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鄂之风[1]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黄鄂之风 [1]

近闻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江南尤甚[2],闻之不忍。会故人朱寿昌康叔守鄂州[3],乃以书遗之,俾立赏罚,以变此风。黄之士古耕道[4],虽椎鲁无它长,然颇诚实,喜为善。乃使率黄人之富者,岁出十千,如愿过此者亦听,使耕道掌之,多买米布绢絮,使安国寺僧继莲书其出入。访闾里田野有贫甚不举子者,辄少遗之。若岁活得百个小儿,亦闲居一乐事也。吾虽贫,亦当出十千。

【编 年】

元丰五年谪居黄州任团练副使时作。

【笺 注】(https://www.daowen.com)

[1]黄鄂:黄指黄州,在今湖北黄冈。鄂指鄂州,在今湖北武昌。《元丰九域志》卷六:“鄂州,紧,江夏郡,武昌军节度。唐武昌军节度,后唐改武清军。皇朝太平兴国三年复旧。治江夏县。”黄鄂之风,指黄州、鄂州一带有个很残忍的风气,婴儿生下后,马上将其置于水中溺死,当时称为“不举子”。

[2]江南:大江之南,指鄂州。黄州在长江以北,鄂州在长江以南,故称。此非今所谓江浙一带称江南之意也。

[3]朱寿昌康叔守鄂州:《东都事略》卷一一七《朱寿昌传》:“朱寿昌字康叔,扬州天长人也。……通判河中府。寿昌生七岁,父守长安,出其母刘氏嫁民间,母子不相知者五十年。寿昌既仕,而念母之不也,行四方求之不已。饮食罕御酒肉,与人言辄流涕。以浮屠法灼臂、烧顶、刺血写佛书,冀遂其志。熙宁初,弃官入秦,与家人诀誓:不见母不复。行次同州,得焉。刘氏时年七十余矣。由是天下皆知其孝。寿昌始以母故通判河中府,迎其同母弟妹以归。……后知鄂州,代还,以铨籍年七十,得提举崇福观,卒于家。”寿昌知鄂州在元丰二年至四年。本书卷五九有《与朱康叔二十一首》。寿昌守鄂州期间,与东坡书信往来甚密。

[4]古耕道:《苏轼年谱》卷一九:“至黄后,与潘鲠、潘丙、潘原兄弟游。古耕道、郭遘、何颉亦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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