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会议
欧洲久沉静之国际政局,至今春益多事。
初,法人与英、班协商,得摩洛哥保护权,而德人忽起挠之,于是有开列国会议之事。其始末略见前号记载门。
会场在西班牙属之阿治布拉,开议期为阳历一月十六日,会议要案略如下:
一、财政改革之事。先改革税关,革除官吏中饱。惟此事与法国银行有关涉,因摩借法债,以税关作抵也,故法银行据税关征收权。
一、设立中央银行事。其权限大略协定,惟摩王非借新公债,无从办此。
一、改正出入口税率。增加输入税,轻减输出税。(https://www.daowen.com)
一、外国人。遵依马特里旧约,照纳租税。案,就此可见前此外国人不纳税也。
一、不许兵器入口。不论土人欧洲人,一概严禁。欧洲诸国,亦各严禁私售私运。
一、界约。摩与法,摩与班,皆重新画定界约。
一、全国皆设警察。以保内外人生命财产之安全。
今所争议不决者,警察权问题也。摩洛哥秩序久紊,其政府无自行警察权之实力,列国所公认也。故法国以保护在摩之法人为名,欲行警察权于其全国。而在此等野蛮国之警察,与在文明国之警察颇异,往往须大用武力,故警察与陆军,殆有异名同实之观。法人得此权,是仍不啻得摩洛哥保护权也。于是德人大抗之,主张以此权分委诸列国,不得以一国专焉。今为此一点,争论甚剧,两国破裂之机,间不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