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利益范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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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利益范围
银行之间为进行共同投资,避免冲突,1934年冬天共同组织了一个银行业联合企业,名叫中国农村合作社信贷联合会。最初有5家银行参加,即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金城银行和豫鄂皖赣4省农民银行。后来又有5家银行加入这一联合会——新华信托银行、中华银行、中南银行、大陆银行和由盐业、金城、大陆、中南银行合组的四行储蓄会。
这个联合会的职能是分配投资额以及各家银行活动的地区。去年由这一联合会投入合作社的全部资金为250万元。这笔钱分为25股,金城银行和交通银行各占5股;上海商业储蓄银行4股;中国通商银行3股;大陆银行、中南银行和四行储蓄会各2股;中华银行和新华信托银行各1股。4省农民银行在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之后,不再参加这一联合会。这一联合会的银行之间也一直进行地域分配。河北是金城银行的专有地区;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河南经营;交通银行主要在陕西和山西。(https://www.daowen.com)
农村投资的地域分配不仅在这一联合会内部实行。1936年,江西省省政府合作组织委员会与各银行协定的一笔总数为300万元的贷款就证明了这一点。省政府建立了一个专门机构来管理这笔贷款,该机构有权制定它自己的条例,而政府则为这笔贷款作担保。江西省包括宁都在内的17个县,分配给省农业合作金库——一个根据最高统帅部的政令组成的机构。包括武宁在内的18个县分配给名叫裕民的省银行。包括与浙江省交界的玉山在内的15个县分配给中国农民银行江西分行。另外15个县,包括位于省中心的南昌,分给中国银行。其余的15个县,包括信丰,属于交通银行。上述后两家银行是通过总部设在上海的信贷联合会的协商加入这一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