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华北问题》
徐树钖著
上海:凯利和沃尔什出版公司,1937年。[1]
今年夏天中国反对日本进一步侵略的大规模军事抵抗对于那些不了解中日关系底蕴的人来说一定会感到吃惊。甚至像徐树钖这样著名的政治科学家,在他于今年春天写作本书“前景展望”一章时也没有预料到这一点。西安事变后中国的统一,变化的国际局势,都被作者当作会导致“日本统治者修改其对华北政策”的有利因素来分析。
显然,徐博士想对1933年后的中日关系作一个简要的回顾,主要包括河北一察哈尔状态,内蒙古问题以及1936年9月15日到12月3日中国外交部长与日本驻华大使举行的8次会谈。不过,该书所展现的主要在于对过去这些年头国民政府所执行的总体政策的清晰陈述。细读此书,读者一定会明白南京不仅推行不抵抗政策,而且有时甚至试图达成有条件的对日关系“再调整”。继1935年春天王宠惠博士对东京的友好访问,以及当年秋天蒋作宾将军在东京所作的特殊努力之后,正如作者所说的,1936年初,外交部长张群将军“勇敢地邀请日本人进行谈判”。这些谈判由于2月26日东京的军事政变而突然中止,但“国民政府随时准备继续与东京谈判,尽管广田原则在西南政治委员会成员中引起了极大的疑虑”。
在张群与川越之间的系列会谈中止之后,尽管发生了绥远入侵事件和西安事变,国民政府的领袖还是寻找到了一次表达其合作和重新调停愿望的机会。1937年3月中旬,当一个日本工业领袖代表团到达南京时,蒋介石将军从牯岭赶来迎接他们,并发表演说“请求高贵的来宾对处于民族重建时期的中国予以同情,他把这一复兴与日本的明治时代早期相提并论。”总司令送给代表团一句经典语录来结束他的恳求:“仁慈和爱心是真正的财宝”。他们的友好腔调由实业部长吴鼎昌进一步强化,他说,两国之间合作的途径必须建立在“握手”而不是“挥拳”之上。
此类演说也许仅仅是一种外交姿态,但无疑表明了他们当时对和平调停的渴望。读者应当感谢徐博士阐明了南京的态度,如果不了解这点,过去几年中中国的许多重大事件就得不到理解。例如,1933年3月“驻守山海关的军队奉命撤退到滦河,作为对日本和平意向的一个姿态,”又如,“到1933年7月12日为止,察哈尔清除了日本人。这时中央政府介入了进来。为了不给日本人以再度挑起麻烦的借口,冯将军在劝告之下遣散军队,离开察省。”(https://www.daowen.com)
不过,通览全书,作者完全没有表明日本方面为何从来不对南京作出让步的理由。因此,作者没有触及到他所论述的问题的基本点。读了本书之后,读者会不由自主地对日本为什么于今年夏天发动了一场新的进攻感到茫然无知,他们也不能完全弄懂总司令的最后立场及军事抵抗的前因后果。
当人们读到诸如“上海事件大体上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解决”之类的评论时一定会抱有疑问。根据1932年的《上海停战协议》建立起来的非军事地带难道不是随后根据《塘沽协定》、《何梅协定》及《秦土协定》建立起来的一系列这类地带的滥觞吗?这样的协定能被公认为是“令人满意”的吗?而且,一个门外汉的确很难理解为什么“日本人要纵容华北的罪恶的毒品贸易,在被认为是其特殊阵地的地方推行这种剥削政策简直非夷所思”,尤其是当人们接下去读到王宠惠博士于1935年1月22日会见广田时表示希望日本不要支持毒品贸易时,就更是不知所云了。对于毒品问题,有关情况已经登在由作者本人领导的南京国际事务委员会的《情况公报》上。但该公报只是简单地指出:“在治外法权终结之前,这一巨额毒品交易是不可能终结的,虽然存在着日本当局会明智地采取反对措施的模糊的可能性。”
而且,当人们发现他竟然相信自1936年2月的政变之后日本工业领袖不再是军方的沉默伙伴时,就会产生作者是否真正懂得与对外政策相关的日本国内政治的疑问。人们还会对他关于日本在华北的经济渗透的资料的不完全感到惊讶。他一方面指出日本在盐业和船运业上的获益及中国在天津纺织工厂中的损失,但另一方面,他却没有指出日本人在棉花生产和电力工业上的进展。当然,论述华北问题的外交层面一章写得极为充分。即使他确实想限制自己发表议论的话,对《德日联盟条约》和《美国中立法案》这样重要而意义深远的条目也不应该不置一词。人们会对重要性不下于上引各方的莫斯科一方的意见被忽略感到奇怪。甚至连与华北问题相关的中国国内政治也没有得到阐明。作者多次提到“背叛的中国非正规军”,“满洲国非正规军”和“热河非正规军”,而没有对其产生的根源和性质作任何说明。作者正确地报导了德王“一再重申他没有把蒙古从中国割裂开来的意图,只是想把它置于中央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但对此点未作任何阐释。
由于上述种种欠缺,徐博士的著作很难看作是一部信史。不过,它既是记录过去几年中南京政府政策的、又是标志中国学术局限的一部极好文献。
[1]该书评收于《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在分委会对国内安全法及其他有关国内安全的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前的听证会——第82届国会关于太平洋关系学会的第二次会议》,第12部分,陈列号:709,第4150—4152页。华盛顿:政府印刷局,195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