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的价値论——三种价値规定混在一起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配第的价値论——三种价値规定混在一起

配第区分了“自然价格”、“政治价格”和“真正的市场价格”。(《赋税论》第67页)他所说的“自然价格”实际上是指价值,这是我们在这里唯一感兴趣的东西,因为剩余价值的规定取决于价值规定。

配第在这本著作中,实际上用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比较量来确定商品的价值。

“但是在我们详细地论述各种租金之前,我们试图一方面联系货币(它的租金叫做利息),另一方面联系土地和房屋的租金,来说明租金的神秘性质。”(同上书第23页)

首先要问,什么是商品的价值,具体地说,什么是谷物的价值?

(a)“假定有人从秘鲁地下获得1盎斯银并带到伦敦来,他所用的时间和他生产1蒲式耳谷物所需要的时间相等,那末,前者就是后者的自然价格;假定现在由于开采更富的新矿,获得2盎斯银象以前获得1盎斯银花费一样多,那末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现在1蒲式耳谷物值10先令的价格,就和它以前值5先令的价格一样便宜。”(第31页)“假定生产1蒲式耳谷物和生产1盎斯银要用相等的劳动。”(第66页)这首先是“计算商品价格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方法”。(第66页)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379—380页。

……配第明确地指出,劳动种类的差别在这里是毫无意义的——一切只取决于劳动时间。

“即使生产银比生产谷物可能需要更多的技术和冒更大的风险,但是结局总是一样的。假定让100个人在10年内生产谷物,又让同样数目的人在同一时间内开采银;我认为,银的纯产量将是谷物全部纯收获量的价格,前者的同样部分就是后者的同样部分的价格。”(第24页)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382页。

配第……他用花费同样多劳动时间生产的银和谷物的相对量,来决定银和谷物的相对价值……。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174页。

配第把使用价值归结于劳动,并非不清楚劳动的创造力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关于实在劳动,他一开始就是从它的社会的总体形式上当作分工来理解的。这种关于物质财富的源泉的看法,不象在他的同代人霍布斯那里一样多少是无结果的,而是把它引导到政治算术——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科学分离出来的最初形式。但是,他把交换价值看成货币,正如交换价值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表现的那样,而把货币本身看成存在着的商品,看成金银。他受着货币主义的观念束缚,把特种的实在劳动即采掘金银的劳动,叫做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他实际上是说,资产阶级的劳动应该生产的不是直接的使用价值,而是商品,是那种在交换过程中能够通过自身转移而表现为金银,即表现为货币、交换价值、物化一般劳动的使用价值。然而,他的例子显然证明,认识了劳动是物质财富的源泉,并不排斥不了解那种使劳动成为交换价值的源泉的特定社会形式。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41—43页。

在金银的形式上,财富是长久的,一方面这是因为交换价值存在于不朽的金属中,另一方面特别是因为金银被阻止作为流通手段去变成只是商品的瞬息间的货币形式。于是,暂时的内容为长久的形式牺牲了。

“如果通过税收把一个人用在吃喝上的货币拿来,交给另一个人去改良土地、捕鱼、开矿、办工厂、甚至做衣服,对于社会总有好处,因为即使衣服也不象吃喝那样不长久。如果把货币用来购买家具,好处就更大,用来盖房子等等,好处还要大,而好处最大的,是把金银运回国内,因为只有金银不会毁坏,并且不论何时何地都被当作财富;而其他一切东西只是pro hic et nunc[一时一地的]财富”[1]。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19页。

……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些见解所说的,都不是作为交换价值源泉的抽象劳动,而是作为物质财富源泉之一的具体劳动,总之,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24页。

配第在阐述地租和地租的货币表现时——这里他以“相等的劳动”(相等的劳动量)为基础,——说道:

“我断定,这一点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赋税论》第25页)

配第十分注意“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的等同关系”。

“我们的银币和金币有各种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叫做镑、先令和便士;所有这些铸币都可以用这三种名称中的任何一种来称呼,来理解。但是,关于这个问题,我要指出的是:一切东西都应由两个自然单位——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换句话,我们应该说:一条船或者一件衣服的价值等于若干土地的价值加上若干数量的劳动,因为船和衣服都是土地和人类劳动的产物。既然这样,我们就很想找出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的等同关系,使我们单用土地或单用劳动来表现价值能够和同时用二者来表现价值一样好(甚至更好),而且能够象把便士折合为镑那样容易和可靠地将一个单位折合成另一个单位。”(https://www.daowen.com)

因此,配第在找到地租的货币表现之后,又去找“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的自然价值”(同上书,第25页)。

在配第那里有三种规定混在一起:

(a)曲等量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在这里,劳动被看作价值的源泉。

(b)作为社会劳动的形式的价值。因此,货币表现为价值的真正形式,虽然配第在其他地方抛弃了货币主义的一切幻想。所以在他的著作里形成定义。

(c)把作为交换价值的源泉的劳动和作为以自然物质(土地)为前提的使用价值的源泉的劳动混为一谈。实际上,当他建立劳动和土地之间的“等同关系”的时候,他把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说成是资本化的地租,因而这里他谈的,不是作为同实在劳动有关的自然物质的土地。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385—386页。

配第《爱尔兰政治剖视》(1672年)和《献给英明人士》(1691年伦敦版)。

(1)“这使我遇到政治经济学上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建立土地和劳动之间的等同关系和等式,以便用这两个因素之一来表示任何东西的价值。”(《爱尔兰的政治解剖》第63—64页)

实际上,作为提出这一问题的基础的只是把土地本身的价值归结为劳动。

(2)这部著作比前面考察过的著作[2]写得晚。

“价值的一般尺度,是平均一个成年男人的一天食物,而不是他的一天劳动;这个尺度同纯银的价值一样有规则,一样稳定……因此,我认为一所爱尔兰茅屋的价值,是用建筑茅屋的人在建筑时消费了多少天的食物来确定的。”(同上,第65页)

最后这一段,完全是重农主义的调子。

“有些人吃得比别人多,这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我们所说的一天食物,是指100个各种各样的、体格不同的人为生活、劳动和繁殖所吃的食物的1%。”(同上,第64页)

但是,这里配第在爱尔兰统计中所找的,不是价值的“一般尺度”,而是货币是价值尺度这个意义上的价值尺度。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387—388页。

配第在他的《赋税论》(1662年第一版)中,对商品的价值量作了十分清楚的和正确的分析。他一开始就用需要等量劳动来生产的贵金属和谷物具有同一价值的例子来说明价值量,这样他就为贵金属的价值下了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理论上的”定义。而且他还确定而概括地谈到商品的价值是由等量劳动(equal labour)来计量的。他把自己的发现用来解决各种不同的以及一些非常复杂的问题,并且有时在各个场合和各种著作中,甚至在没有重复这个基本命题的地方,从这个基本命题作出重要的结论。但是他在自己的第一部著作中就已经说道:

“我断定,这一点<通过等量劳动进行估价,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3];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

可见,配第已经意识到他的发现的重要性及其在具体应用上的困难。因此,为了达到某些具体的目的,他也试走另一条道路。

必须找出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的等同关系(a natural Par),以便价值可以随意“在二者之一,或者更好是在这二者中”表现出来。

这个迷误本身是天才的。

马克思:《<批判史>论述》,《反杜林论》第二编第十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53—2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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