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卫·休谟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大卫·休谟

正如对一个苏格兰人所应当希望的那样,休谟对于资产阶级赢利的羡慕,绝不是纯粹柏拉图式的。他出身贫穷,可是后来却达到每年一千镑的巨额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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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确实还不知道休谟是否同一个叫做“瓦盖纳”的人有过文字上的共事关系,可是我们知道,他是对“教会与国家”颂扬备至的辉格党寡头统治的热烈拥护者,为了酬谢他的这些功劳,所以他最初得到巴黎大使馆秘书的职位,后来得到更重要的、收入更多的副国务大臣的官职。

马克思:《<批判史>论述》,《反杜林论》第二编第十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64—265页。

正如前面所说,尽管杜林先生给休谟以特许证,休谟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也还是一位值得尊重的人物,但是在这里,他不能被认为是有创见的研究者,更不是什么划时代的人物。他的经济论著之所以能影响当时的知识界,不仅是因为卓越的表达方法,而且更多地还是因为他的论著是对当时繁荣起来的工商业作了进步的和乐观的赞扬,换句话说,也就是对当时英国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作了进步的和乐观的赞扬,因而他的论著自然要博得资本主义社会的“赞许”。在这里只要提一下就够了。每个人都知道,正是在休谟的时代,英国的人民群众是多么激烈地反对间接税制度,这种制度是臭名昭著的罗伯特·沃尔波尔为了有计划地减轻土地所有者和富人的负担而实行的。可是休谟在他的《论租税》(《Of Taxes》)中,不指名地同自己的始终存在的靠山范德林特——间接税的最猛烈的反对者,土地课税的最坚决的拥护者——进行辩论:

“如果工人不能以更加勤勉和节俭而又不提高劳动价格[4]的方法,来交纳消费税,那末它们<消费税>实际上应该说是很重的,是很不合理的。”

马克思:《<批判史>论述》,《反杜林论》第二编第十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63—264页。

休谟的经济学《论丛》出版于1752年。在《论货币》、《论贸易差额》、《论商业》这一组论文中,休谟一步一步地,往往甚至在奇怪的想法上,都跟着杰科布·范德林特的《货币万能》(1734年伦敦版)一书走。尽管杜林先生不知道这位范德林特,可是在十八世纪末,就是说在亚当·斯密以后的时代的英国经济著作中,都还是提到他的。

象范德林特一样,休谟也把货币看成单纯的价值符号;他差不多是逐字逐句照抄范德林特(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他还可以从其他许多著作中去抄价值符号理论)关于贸易差额为什么不能始终有损或有利于某国的意见;象范德林特一样,他也提出贸易差额平衡的学说,认为这种平衡是按着各个国家的不同的经济状况而自然决定的;象范德林特一样,他也提倡自由贸易,不过没有那么勇敢和彻底;象范德林特一样,他也提出,需要是生产的推动力,不过是以更浅薄的形式提出的;他跟范德林特同样错误地以为,银行货币和一切国家有价证券影响商品的价格;象范德林特一样,他也反对信用货币;他和范德林特同样以为商品价格取决于劳动价格,也就是取决于工资;他甚至抄袭范德林特的这种奇怪的意见,以为货币贮藏会压低商品的价格,如此等等。

…………

……根据休谟的真实的货币论,货币只是价值符号,所以在其他条件相等时,商品的价格按流通中的货币量的增加的比例而增高,并按流通中的货币量的减少的比例而降低,对于这个货币论,杜林先生无论如何努力,即使是用他特有的明快的叙述方法,也只能重复他的先驱者的错误见解。可是休谟在提出上述理论之后,对自己提出这样的异议(孟德斯鸠从同样的前提出发,已经提出过这种异议):

“毫无疑问”,自从美洲的金银矿被发现以来,“除了这些矿主的工业以外,欧洲各国的工业”也都有了发展,这种发展的“原因之一,也是由于金银的增加”。

对这种现象,他解释道:

“虽然商品价格的腾贵是金银增加的必然结果,可是这种腾贵并不紧跟着这种增加而来,而是需要一些时间,直到货币流通到全国并使各界人民都感觉到它的影响的时候。”在这一期间,它对于工业和商业起着良好的影响。

在这个论述的最后,休谟还向我们说明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影响,虽然他的说明比他的许多先驱者和同时代人要片面得多:

“要观察货币通过整个社会的运动,是很容易的;在观察时我们将看到,货币在提高劳动价格[5]以前,一定会鼓舞每个人的勤勉心。”

换句话说,休谟在这里是描写贵金属的价值所发生的革命的影响,即它们贬值的影响,也就是贵金属作为价值尺度所发生的革命的影响。他正确地发现,在商品价格只是逐渐平衡的状况下,这种贬值只在最后才“提高劳动价格”,即提高工资;所以它是在牺牲工人的情况下来增加商人和工业家的利润(在他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并这样“鼓舞勤勉心”。可是他没有提出真正科学的问题:贵金属的供给的增加,在其价值不变的情况下,是否影响和怎样影响商品的价格;他把“贵金属的‘任何’增加”都和它的贬值混为一谈。

马克思:《<批判史>论述》,《反杜林论》第二编第十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59—261页。

我们已经看到,休谟把贵金属的任何增加,同引起它们贬值、引起它们自身的价值发生革命,即商品的价值尺度发生革命的那种增加,混为一谈了。这种混淆对休谟来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完全不了解贵金属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他不可能了解这种职能,因为他丝毫不懂得价值本身。“价值”一词,在他的论著中,也许只在一个地方出现过,在那里,他想纠正洛克关于贵金属具有的“只是想象的价值”的错误见解,而结果愈纠正愈坏,竟认为贵金属具有的“主要是虚构的价值”。

他在这个问题上不仅远不如配第,而且远不如他同时代的一些英国人。他仍然用老一套办法赞扬“商人”,说他们是生产的第一盘发条,这个观点早已被配第所抛弃,所以他在这一点上也表现得同样“落后”。

马克思:《<批判史>论述》,《反杜林论》第二编第十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63页。

我们看到,十七世纪的意大利经济学家已经多多少少提到过这种见解,洛克有时加以肯定有时加以否定,而《旁观者》杂志(1711年10月19日的那一期)、孟德斯鸠和休谟则明确地把它发挥了。因为休谟是十八世纪这一理论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所以我们的评论从他开始。

在一定前提下,流通中的金属货币量的增减,或流通中的价值符号量的增减,对商品价格似乎起着同样的影响。如果商品交换价值借以表现为价格的金银的价值降低或提高,那末,由于商品的价值尺度发生了变动,商品的价格就提高或降低,而由于价格提高或降低,就有较多或较少的金银作为铸币来流通。但表面现象是,在商品交换价值不变时价格随流通手段量的增减而变化。另一方面,如果流通中价值符号量降到必要水平之下或升到必要水平之上,那末,这个价值符号量就通过商品价格的降低或提高被强制地化为那个必要水平。在这两种情况下,似乎是同一原因产生同一结果,休谟就紧紧地抓住了这种表面现象。

要对流通手段量和商品价格变动之间的关系进行任何科学研究,必须假定货币材料的价值是一定的。相反,休谟所考察的仅仅是贵金属本身的价值发生革命的时代,也就是价值尺度发生革命的时代。自从美洲矿山发现以来随着金属货币量的增加同时发生的商品价格的提高成为他的学说的历史背景,正如反对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的论战构成他的学说的实际动因一样。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50—151页。(https://www.daowen.com)

为了仔细研究货币流通,一方面需要可靠的商品价格史,另一方面需要关于流通媒介物的膨胀和紧缩、贵金属的输入和输出等等官方的经常的统计,这样的资料只有在银行业充分发展时才能产生,而休谟同十八世纪的所有其他著作家一样,都缺少这些资料。休谟的流通理论可以归结为下列几条原理:(1)一国中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国内存在的货币量(实在的货币或象征性的货币)。(2)一国中流通着的货币代表国内现有的所有商品。按照代表即货币的数量增加的比例,每个代表所代表的被代表物就有多有少。(3)如果商品增加,商品的价格就降低,或货币的价值就提高。如果货币增加,那末,相反地,商品的价格就提高,货币的价值就降低。[6]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52页。

休谟关于“劳动价格”只是在所有其他商品的价格提高之后最后才提高的这一论点,是他关于货币量的增加对工业起促进作用的看法的最重要一点,这一点还最清楚地表明(如果对此一般会有怀疑的话),他认为这种增加仅仅是因贵重金属的贬值而引起的。

马克思致恩格斯的信(1877年3月7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40页。

休谟如果真想证明一点什么的话,他应该指明,用一定的记数法时,所用数码的个数不是决定于数值的大小,而是相反地,数值的大小决定于所用数码的个数。的确不错,用价值跌落了的金银来估计或“计算”商品价值是没有好处的,所以,随着流通中商品价值总额的增加,各个国家都觉得用银计算比用铜计算方便,用金计算又比用银计算方便。随着国家日益富裕,国家就使价值较低的金属变成辅币,使价值较高的金属变成货币。另一方面,休谟忘记了,在用金银计算价值的时候,既不需要“现存的”金,也不需要“现存的”银。在他看来,计算货币和流通手段是一回事,两者都是铸币(coin)。由于价值尺度或执行计算货币职能的贵金属的价值变动使商品的价格提高或降低,从而在流通速度不变时也使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加或减少,休谟就得出结论说,商品价格的提高或降低决定于流通中货币的数量。在十六、十七世纪,不仅金银的数量增加了,而且它们的生产费用同时减少,这一点是休谟可以从欧洲矿山的停止开采上看到的。在十六、十七世纪,欧洲的商品价格随着从美洲输入的金银数量的增加而提高;因此,一国中商品的价格决定于该国内部存在的金银的数量。这就是休谟的第一个“必然的结论”[7]。在十六、十七世纪,价格的提高与贵金属的增加并不一致;商品价格在过了半个多世纪之后,才显出有一点变动,至于商品交换价值普遍按照金银的降低了的价值来估计,即这一革命掌握所有商品价格,那更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因此,休谟完全违背了他的哲学的基本原理,把片面观察到的事实不加批判地变成一般原理,得出结论说,商品价格或货币价值不是决定于一国中存在的货币的绝对数量,而是决定于实际进入流通的金银数量,但是一国中存在的全部金银最后必然作为铸币被流通所吸收[8]。显然,如果金银有自己的价值,那末撇开其他一切流通规律不谈,作为一定商品价值总额的等价物来流通的只能是一定数量的金银。因此,如果一国中偶然存在的任何数量的金银,不顾商品价值总额如何,都必然作为流通手段参加商品交换,那末金银就没有什么内在的价值,因此实际上也就不是真正的商品。这是休谟的第三个“必然的结论”。他使商品不带价格、金银不带价值进入流通过程。因此他从来不谈商品的价值和金的价值,而只谈它们的数量关系。洛克已经说过,金银只有一种想象的或习惯的价值;这是对于货币主义的唯有金银才有真正价值的论断的第一个粗野的对立形式。金银的货币存在完全从它们在社会交换过程中的职能产生,这一点被解释成:金银靠一种社会职能才有自己的价值,从而才有自己的价值量[9]。这样一来,金银就是没有价值的东西,不过它们在流通过程中作为商品的代表获得一个虚拟的价值量。它们经过流通过程不是转化为货币,而是转化为价值。它们的这种价值是由它们自己的数量和商品数量之间的比例决定的,因为这两个数量是必定相抵的。因此,一方面休谟让金银以非商品的资格进入商品世界,但是另一方面,一旦金银在铸币的形式规定性上出现,他又反过来把它们变成一种通过简单物物交换同其他商品交换的单纯商品。现在假定商品世界只由一种单一的商品组成,例为由100万夸特的谷物组成,那末不难想象,如果现存的金有200万盎斯,每夸特谷物就换2盎斯金,如果现存的金有2000万盎斯,每夸特谷物就换20盎斯金,商品价格和货币价值同现存的货币数量成反比地提高或降低[10]。但是商品世界是由无数不同的使用价值组成的,它们的相对价值无论如何不是由它们的相对数量来决定的。然而,休谟关于一堆商品和一堆金之间的这种交换究竟是怎样想的呢?他满足于空洞模糊的想象,说每一个商品作为商品总量的一个分数同金量中的一个相当分数交换。于是,由商品所包含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对立引起的、表现在货币流通中并结晶为货币的各种形式规定性的、过程中的商品运动就消失了,代替它的是幻想的、一国中现存贵金属重量和同时存在的商品数量之间的机械相等。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53—155页。

我们从休谟谈起。

“世上一切都是用劳动购买的。”(《论丛》第1卷第2部分,1764年伦敦版[《论商业》]第289页)

在休谟看来,利息率的高低取决于借债人的需求和放债人的供给,即取决于供求。但是后来,它本质上取决于

“从商业中产生出来的利润”的高低。(同上[《论利息》],第329页)“劳动储备和商品储备的多少,对于利息必定有重大影响,因为我们出利息借货币,借的实际上就是劳动和商品。”(同上,第337页)“在可以得到高利息的地方,没有人会以低利润为满足,而在可以得到高利润的地方,也没有人会以低利息为满足。”(同上,第335页)

高利息和高利润这两者是

“商业和工业不够发达”的表现,“而不是缺乏金银”的表现,“低利息则表明相反的情况”。(同上,第329页)

“因此,在一个只有土地所有者<或者象休谟后来说的,“地主和农民”>的国家,借债人必定多,利息必定高”(第330页),

因为代表只供享用的财富的人出于无聊,追求享乐,而另一方面,除了农业以外,生产非常有限。一旦商业发展起来,情况就相反。商人完全被获利的欲望支配。他

“除了看到他的财产一天天增加以外,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大的享乐”。

(在这里,对交换价值、对抽象财富的追求大大超过对使用价值的追求。)

“这就是为什么商业扩大节约,为什么在商人中守财奴大大超过挥霍者,而在土地所有者中情况则相反的原因。”(第333页)

{非生产劳动:

“律师和医生不产生任何生产活动;而且他们的财富是靠牺牲别人得来的;这样,他们使自己的财富增加多少,就一定使某些同胞的财富减少多少。”(同上,第333—334页)}

“因而,商业的增长造成放债人数目的增加,因此引起利息率的降低。”(同上,第334页)

“低利息和商业中的低利润,是彼此互相促进的两件事,两者都来源于商业的扩展,商业的扩展产生富商,使货币所有者增加。商人有了大笔的资本,不管这些资本是由少量的铸币还是由大量的铸币代表,都必然要常常发生这种情况:当他们倦于经商,或者他们的后代不喜欢或没有才干经商的时候,有很大一部分资本就自然地寻求一个常年的可靠的收入。供应多了就使价格降低,使放债人接受低利息。这种考虑迫使许多人宁愿把他们的资本留在商业中,满足于低利润,而不愿把他们的货币按更低的利息贷放出去。另一方面,当商业有了很大的扩展并且运用大量资本的时候,必然产生商人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使商业利润减少,同时也使商业本身规模扩大。商业中的利润降低,使商人宁肯在离开商业,开始过清闲日子时接受低利息。因此,研究低利息和低利润这两种情况中,究竟哪一个是原因,哪一个是结果,是没有用处的。两者都是从大大扩展了的商业中产生的,并且彼此促进……大大扩展了的商业产生大量资本,因此,它既降低利息又降低利润;每当它降低利息的时候,总有利润的相应降低来促进它,反之也是一样。我可以补充说一句,正如商业和工业的增长引起低利润一样,低利润反过来又促使商业进一步增长,因为低利润使商品便宜,鼓励消费,促进工业的发展。由此可见……利息是国家状况的真正的晴雨表,低利息率是人民兴旺的几乎屡试不爽的标志。”(同上,第334—336页)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400—402页。

休谟同洛克相反,当他说明利息率决定于利润率时,他已经看到了资本更高得多的发展。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下同),第597页。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