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行集体主义教育

(四)要进行集体主义教育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要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帮助人们摆正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同时,要大力提倡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精神。邓小平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我们要向全体人民、全体青少年努力宣传这种高尚的道德。”[52]这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53]当然,在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时,我们也要注意防止片面性。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的:“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末,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54]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家在经济活动中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利益,鼓励人们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获取正当经济利益;同时引导人们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等见利忘义的不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