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
搞好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是提高我国公民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新人的重要内容。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国家和社会中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62]”他说:“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但是我们在宣传民主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别开来,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63]他要求我们,要向人民和青年着重讲清楚民主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64]
要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西方议会民主的界限。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也没有什么绝对的民主。民主的发展,总是同一定的阶级利益、经济基础和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民主必须适合自己的国情。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我们只能实行社会主义民主、人民的民主,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决不能搞资产阶级的民主,决不能搬用西方的多党竞选、三权分立、两院制那一套。他还指出,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要一步一步地前进,随着经济、文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地发展和充实;匆匆忙忙地搞不行,也不能追求形式上的民主,那样的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65]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两方面是统一的。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66]“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67]
他还提出,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用完备的法制保障整个社会有秩序地前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邓小平同志认为,法制观念与人们的素质有关。现在这么多青年人犯罪,无法无天,没有顾忌,一个原因是文化素质太低。所以,他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68]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他特别强调:“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纠正不正之风中属于法律范围、社会范围的问题,应当靠加强法制和社会教育来解决。”[69]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成为更加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公民守法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应遵守和加强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和公共生活纪律。共产党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纪律是实现理想的保证,也是达到团结不可缺少的手段。要做到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没有纪律不行。邓小平同志讲:“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70]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要实现四个现代化,没有理想是不行的,没有纪律也是不行的。“要搞四个现代化,使中国发展起来,就要有纪律、有秩序地进行建设。”[71]“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72]社会主义的纪律有强制性的一面,但从根本上说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的。因此,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纪律,需要经常进行纪律教育,建立和健全必要的制度,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邓小平同志提出:“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73]大中小学的学生从入学起,工人从入厂起,战士从入伍起,工作人员从到职起,就要学习和服从各自所必须遵守的纪律。对一切无纪律、无政府、违反法制的现象,都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他还特别强调:“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极大地加强纪律性。”“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党的组织性、纪律性。”[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