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洲书院馆规院约的普遍性条款
1.明确山长待遇及聘请的目的和意义。聘请山长的目的不仅是讲解文义,更多的是以丰富的学识和优秀的品德成为诸生学习的榜样。
如《汪太守馆例十二条》第一条:“学必有师,非独为讲解文义,实令人消傲气以收放心,闻见与德行实赖之。宋时朝除山长,本朝定议教授摄山长厅事,尊时制也,诸生宜悉遵约束。”
《罗太守馆规十三则》第二条:“书院必有山长。……今本府重建伊始,未暇议聘山长,姑委府学生员黄涫为学长。”[38]
2.明确生员名额及膏火供给标准。各个时期的膏火标准不同,要求也不同。
如《汪太守馆例十二条》第九条:“诸生长住号房,朝夕不离者,本府量助供给银每名每月各三钱。按期发管书院教官收贮,以便给领。”
《王太守学规八则》第七条:“酌定膏火……兹将前劝捐之项经营措置,除山长修脯外,酌加正课膏火每月一两。准入正课,止与课而不在院肄业者,每月膏火五钱。附课者弗与,课日茶点每名二分,凡赴课者同给。”[39]
3.制定教学安排和具体要求。在院生员以自学为主,每天的学习任务在馆规院约中均有要求,大致为读经史性理、写策论表章,书古人法帖,每月一至两次考试。
如《罗太守馆规十三则》第五条:“课试。每月初二、十六日,本府亲临课会,书二艺,经一艺,间试论、表、策各一篇。”第六条:“自立日课簿,每日或看经书若干,或读时文若干、古文若干,以及论、表、策、判若干,《通鉴》《性理》各书若干。”
《王太守学规八则》第四条:“拟于每月课期,或试诗赋一篇,或试策论一道,以觇多士学古之力,切勿视之漠然。”第五条:“须每日午后临学古人法帖,如褚、颜、欧、柳诸大家,各随性之所近而摹仿之。”[40]
4.指明学习方法。每个制定馆规院约的知府或山长,将自己的学习心得、经验,毫无保留传授给学生,其倾心育人之真情令人动容。(https://www.daowen.com)
如《罗太守馆规十三则》第六条:“盖未有不揣摩经书而能为文者;未有不读时文与古文而能为时文者;又未有不沉潜性理、明心见性而能为文者;又未有不会悟通鉴、知人论世而能为文者。”第八条:“作文之道,贵抒在我之性灵,以阐圣贤之名理。”
《孔山长兴浙学说四则》第二条:“读书讲学,字字都从心里钻研,事事都从身上体贴。”第四条:“今学者有二病:一曰‘伪’,临时掩饰,剿袭噬蜡,适以遇毒;一曰‘忌’,凡是矜己傲物,薄躬反以厚人。”
《王太守学规八则》第五条:“真书自有定形,俗体尤须改正。”
《符山长乘龙课规十则》第四条:“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凡遇课日,须简练揣摩,戛戛乎陈言之务去,所谓以少许胜人多多许。”
《施闰章书院讲义》:“文莫妙于曲折,而非作意强为也。”[41]
5.制定学习、生活纪律和奖惩办法,规范约束学生言行。这也是书院加强道德品质教育,提升学生个人修为的主要措施。
《施闰章书院讲义》:“载道者,德也。文人行薄,自古患之。”“孝悌为根,忠信为主,以士之恒心,当士之恒产。仁耕义耨,自然生发收获。”“纵须臾之欲,而折尽终身之福;摄一不义之财,而夺去万钟之禄。”
《罗太守馆规十三则》:“市井不可轻入,盖饮酒固易荡性,而入肆犹为失体。”
《王太守学规八则》:“正课遇课不到,每一次扣膏火一钱,三次不到即除名。”“若借此餔啜,名虽在院,任尔优游,或群聚剧谈,或睡榻酣卧,或纵饮狂呼,与好牧猪奴戏者,非独辜教育之婆心,亦非自谋上进之术也。但经查出,立即驱除。”
《书院章程管见二条》:“若饮食征逐,席不暖于馆舍,面屡熟于市人,已非读书本分矣。至于联袂把臂、恃众肆强,唆讼包漕有其名,赌场妓馆有其迹,名教有惭、流品斯下,准此以为赏罚升降,而不专在于文艺之优绌。”[42]